临汾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党纪国法教育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教育进社区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党纪国法教育和
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教育进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市民发〔2020〕50号
2020年10月30日
发布机关:临汾市民政局
部门文件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临汾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党纪国法教育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教育进社区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汾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7日


临汾市民政局

关于推进党纪国法教育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教育进社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我市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全市社区广大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行动自觉,在群众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党纪国法教育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教育进社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临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会全精神,结合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正确把握“不敢”“不能”“不想”内在联系和要求,以“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按照“统筹联动、同向发力,长期坚持”的工作思路,深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教育社区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意识,不断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着力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进党纪国法教育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教育进社区,进一步健全社区法纪宣传教育机制,提高社区党员干部党纪国法理论素养,增强党员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引导社区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夯实“不想腐”的思想基础;教育引导社区党员干部牢记“楚河汉界”,最终形成“不想腐”的行动自觉。社区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办事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切实加强社区廉政文化建设,逐步形成以社区党支部为基础,以社区居民为主体,上级指导与群众自觉参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社区廉政文化建设体系。

三、主要对象

党纪国法教育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教育进社区的对象为社区所辖范围内的全体党员干部(包括在职报到党员)和所有居民群众,重点是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负责人、承办人。社区书记、主任既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当好教育的参与者,又要主动作为、精心谋划,当好教育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要及时掌握社区党员干部变更情况,对新进入的社区工作人员要进行补课,确保教育“不漏一人、不少一课”,实现社区党员干部全覆盖,居民群众参与度明显提高。

四、时间安排及主要内容

推进党纪国法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教育进社区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统一制定教育计划,合理安排教育时间、优化选择教育内容。时间安排要防止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切实做到时间服从效果。

2020年要优先安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述新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党纪国法教育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教育进社区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牛庆国同志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局推进党纪国法教育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教育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负责推进我市党纪国法教育进社区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系统分析当地社区实际,研究制定教育计划,健全完善信息报送、资料汇总、督导检查等相关制度,压紧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教育扎实有序推进。

(二)创新教育方法。要结合社区党员干部集中相对较难、年龄跨度较大、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社区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等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引导形成“党员干部学习、居民群众参与、社会工作助力”的党纪国法和依法治国教育进社区新局面。一是疫情未结束前,要为党员干部统一提供学习资料、划定学习科目、提出学习目标,提倡以分散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二是社区党员干部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提倡有条件的社区可以邀请业内相关专家学者,以授课讲解的方式,帮助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思考研判。三是在学原文的基础上,提倡开展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教育。四是在抓好“7.1”党的生日、“12.4”法治宣传日和日常教育的同时,提倡将党纪国法教育纳入各级业务培训课程。五是在通过社区专栏、媒体短信、网络微信等形式开展党纪国法学习宣传的同时,提倡各县(市、区)适时举办党纪国法教育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教育进社区启动仪式。六是探索引导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社区教育,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化优势,助力开展党纪国法教育。

(三)跟进监督指导。教育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不想腐”结果导向。各级教育工作领导组要适时对学习教育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实际效果进行抽查督导。督导不搞地毯式检查,对党员干部不要求全文死记硬背,笔记、心得体会不提硬性要求。督导检查教育推进情况,重点检验社区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依法工作能力和社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于9月30日前将推进教育进展情况报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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