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布成立沈阳铁路管理局由
兹决定成立沈阳铁路管理局(电略),在长大线北部虻牛哨、四平间五八〇公里及吉沈线抚顺城、前甸间五〇公里两处与吉局分界;在沈山线裕国、马三家子间一六公里处与锦局分界,并领导辽宁、安奉两局的工作,仰各知照。此令!
铁道部长印
副部长印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十二月九日
这份文献需要将对应的汉字进行繁体化或正体化。请按照本是传统汉字的原文对本文进行校对,并且特别注意一简对多繁及异体字的情况。但是,如果不能校对原文,请不要简单地使用机器或者人工转换,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中文简化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56年后,以及新加坡自1969年后,所规定施行的汉字简化制度。 1956年前的文献应以传统汉字(繁体字/正体字)保存。中华民国、香港、澳门文献和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之前的联合国文件亦应以传统汉字保存。 部分中国大陆1956年之后的半简半繁文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应以其原文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