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致仕第二狀

第一狀 第二狀
作者:程頤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伊川先生文集/卷2

自到任,三請歸田,一乞致仕。至今未得指揮,須至再竭懇誠,仰冀省察。

方皇帝陛下嗣位之初,太皇太后臨朝之始,一新政事,首及人才,擢草野之中,處以勸講之職。觀陛下好賢之心,可謂至矣。惟陛下用人之意,不其深乎!曆觀簡策,自古母后臨朝,未有能為如此之事者。豈止聳動一時?足以輝光千古。既遭遇如此,宜有令德重望,為朝廷光。而乃德義不修,誠意不至,上不能取信人主,下不能鎮服浮議,遂致詆毀潛加,罪釁陰積,招延未幾,斥逐隨至,使陛下高古之盛美,翻為天下所譏議。古之君子,用之則其君尊榮,今之進,乃為聖明之累,則之罪大矣。尚以何義,復齒仕列。是以累上封章,願歸田里。若得去,則天下後世當謂:陛下前日招延,雖不得獲上有道、明哲保身之士,猶不失行己有恥、進退顧義之人。則朝廷之舉,未為大過;二三大臣之薦,未為甚欺。故之累請,不止自為,亦所以為朝廷也。

不知者,不以為忿躁,必以為沽激。豈然哉?身傳至學,心存事道,不得行於時,尚當行於己,不見信於今,尚期信於後,安肯失禮害義,以自毀於後世乎?蓋質之聖賢,考之經義,為當然爾。況去就之義,豈獨知之?學道者所共知也。願陛下遍詢輔臣,之請為義乎?為非義乎?如以為非義,是所學偏謬,不敢避愚妄煩瀆之罪。如以為義,則乞從之請。或朝廷顧惜事體,不欲使歸田里,只乞令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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