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反动封建会道门的布告

关于取缔反动封建会道门的布告
1951年4月22日
发布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一贯道等反动封建会道门组织,专事欺骗人民,勾结美蒋持务、不法地主、恐霸,反对减租退押,反対土改,造谣惑众,制造武装叛乱,破坏生产,扰乱治安,为人民所痛恨,业经西南军政委员会於一九五0年八月十七日宣布取缔在案。近查该一贯道等反动封建会道门尚有少数首恶顽固不化之徒,蔑视政府法令,仍暗中整顿组织,开荒设坛,欺骗群众,妄图依附美蒋特务继续进行反革命阴谋。为此,本府持再重申前令如下:

一、凡已明令解散之一贯道、白洋教等反动的封建会门、道门均非法组织,应一律解散组织,停止活动。所设佛坛一律査封,其家庭小坛亦须自动交出,如敢故违,即逮捕其首要分子送交人民法院依法严惩。

二、凡明令解散之会门、道门头子,不论道长、坛主、前人、点传师、大法师等,自布告之日起必须立即向各该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悔过登记,呈缴证件、文件、武器、供具及公产,停止活动。倘仍执迷不悟,犹豫徘徊,甚至秘密活动,公安机关即予逮捕惩处,以儆效尤。

三、凡被骗群众,只要不再参加其组织,声明退道,不作反人民之活动,并希望揭露反动会道门之罪行,政府不子迫究,望其安居乐业,从事生产。

四、我云南全体人民对一贯道等反动活动,人人有权检举密告,对检举有据,破案有功者,应酌情予以奖励,以保护人民利益,巩固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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