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仁川港通商事務朴 為
牒報事謹将本年四月起至八月止合五個月本港銀號所𠬧海關稅銀總數及本署應用應攴之各緟費清冊合伍件送上為此合行牒呈㐲請
照驗施行須至牒呈者
右牒呈
外務衙門
清冊均到
向
初五
開國五百三年十月初三日牒
外苐西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