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
← |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1号) |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 制定机关: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3号) |
来自仙居县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断传播途径,现就农村集市等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集市活动暂停规定。严禁外来人员到各乡镇来做市摆摊集聚,市民群众不得外出做市,避免人员集聚、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二、暂时关停美容美发、健身、家政服务等人员密切接触类服务行业。对于不落实主体责任的经营者,由商务、文体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从重从快处置,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三、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原则,做好工作落实。对于拒不执行公告要求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四、广大群众若发现不遵守本通告者,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举报。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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