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仙居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仙居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仙居县统计局
2022年4月7日

根据国务院和省厅部署,我县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9.99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7449.49公顷(261742.35亩)。其中,水田15766.03公顷(236490.45亩),占90.35%;旱地1683.46公顷(25251.90亩),占9.65%。耕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下各镇、横溪镇、白塔镇,占全县耕地的28.37%。

所有耕地都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400.59公顷(96008.85亩),占全县耕地的36.6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359.17公顷(50387.55亩),占19.2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010.69公顷(45160.35亩),占17.2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820.01公顷(57300.15亩),占21.8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859.03公顷(12885.45亩),占4.92%。

(二)园地14741.26公顷(221118.90亩)。其中,果园11329.68公顷(169945.20亩),占76.86%;茶园787.48公顷(11812.20亩),占5.34%;其他园地2624.10公顷(39361.50亩),占17.80%。园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横溪镇、福应街道、下各镇,占全县园地的33.38%。

(三)林地148313.87公顷(2224708.05亩)。其中,乔木林地129855.60公顷(1947834.00亩),占87.55%;竹林地10609.11公顷(159136.65亩),占7.15%;灌木林地2545.79公顷(38186.85亩),占1.72%;其他林地5303.37公顷(79550.55亩),占3.58%。 林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淡竹乡、朱溪镇、横溪镇,占全县林地的33.46%。

(四)草地415.30公顷(6229.5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白塔镇、下各镇、南峰街道,占全县草地的32.78%。

(五)湿地713.23公顷(10698.4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全县湿地皆为内陆滩涂。湿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下各镇、皤滩乡、横溪镇,占全县湿地的40.1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972.16公顷(119582.4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422.05公顷(36330.75亩),占30.38%;村庄用地5304.12公顷(79561.80亩),占66.53%;采矿用地132.59公顷(1988.85亩),占1.6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3.40公顷(1701.00亩),占1.4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福应街道、南峰街道、下各镇,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7.20%。

(七)交通运输用地2841.01公顷(42615.15亩)。其中,铁路用地135.42公顷(2031.30亩),占4.77%;公路用地1477.48公顷(22162.20亩),占52.00%;农村道路1228.11公顷(18421.65亩),占43.23%。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白塔镇、横溪镇、下各镇,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30.5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472.96公顷(82094.40亩)。其中,河流水面3352.24公顷(50283.60亩),占61.25%;水库水面1101.60公顷(16524.00亩),占20.13%;坑塘水面622.07公顷(9331.05亩),占11.37%;沟渠85.37公顷(1280.55亩),占1.56%;水工建筑用地311.68公顷(4675.20亩),占5.6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下各镇、横溪镇、白塔镇,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7.1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县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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