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豐春秋例表序

《代豐春秋例表》序
作者:王闓運 
本作品收錄於《湘綺樓文集/卷3

記曰:屬辭比事,《春秋》教也。《春秋》之失,亂其治民也。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於《春秋》。大哉,聖人之作乎。五經皆以致治,《春秋》獨以撥亂。故三王沒而仲尼窮,五經變而《春秋》作。憲章文武,祖述堯舜,唯其辭而已。是以上律天時,下襲水土。水土以纘禹功,故有外內之詞。天時以奉明威,於是有時月日之科。進退褒貶,生死存亡,專在三科。治之自遊,夏不能讚一詞。而子路顏淵,困於麇角,莫知微言所傳竹帛之所自來。故曰:天之將喪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司馬子曰:《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萬物之聚散,皆在《春秋》。前有讒而弗見,後有賊而不知。故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春秋》,禮義之宗也。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為人臣子,而不通《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弑之誅,死罪之名。其實皆以為善,為之不知其義,則被之空言,而不敢辭故。《春秋》者,禮也。禮者,例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詞則孔子有焉矣。一予一奪,不出一字;一美一惡,不嫌同詞。非夫聰明睿智,從心而不逾矩者,其孰能當之而不亂乎?且天不言而四時行,百物生。《春秋》不事而人事洽,王道備。自後傳者,觀聽不決,守文失據,顧此遺彼,亡而為有,有而為亡,故昔聞之何休,猶若有疑而鮮通,乃大括諸例,總為斯表。誦其所聞,俾君子自習焉。《》曰:「正其本,萬事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故學者不可不審也。三王之治天下也,皆先道而後禮,有簡而文也,淡而不厭也。如此,則可以放乎四海矣。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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