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李林甫兼領朔方節度詔

以李林甫兼領朔方節度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3

經邦論道,允屬於賢才;保大定功,聿求於長策。不有兼領,孰張寵賢。開府儀同三司行尚書左僕射兼右相崇元館大學士集賢院學士太清太微宮使修國史晉國公林甫,器惟國楨,材乃人範,文標楷式,學究精微。沃啟之誠,罄嘉猷於造膝;清貞之節,盡公心於匪躬。自登於三事,式是百辟,具瞻惟允,茂緒居多。任總廟堂,既讚雍熙之化;智高帷幄,更資決勝之謀。宜因公輔之得,兼受元戎之寄。可兼安北副大都督持節朔方節度關內支度營田鹽池押諸蕃部落副大使知節度事六城水運節度管內軍郡采訪處置等使,餘並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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