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名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名单的通知 建办村函〔2020〕423号 2020年8月1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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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名单的通知
建办村函〔2020〕42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的通知》(建办村函〔2020〕314号)要求,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申报基础上,经我部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决定将北京市大兴区等41个县(市、区)列为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名单见附件)。
各地要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指导力度,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县经验和做法。各示范县要再接再厉,持续遏制城乡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强化村庄日常保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运行维护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质量和水平。
附件: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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