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畢齋集/彝尊錄

卷二十三 佔畢齋集
彝尊錄
作者:金宗直
1789年
年譜

子之於親。愛之篤故慕之深。慕之深故猶懼一行一善之不聞於世。此出於人心天理之正而不容已也。文獻名家。著爲譜籙。纂次世系者或有之矣。至於述先人行業。以及歷官師友。萃爲一帙。以遺子孫者。求之當世。絶無而僅有也。文簡公佔畢齋先生。道德文章。師範一世。學問淵源。出於先司藝公。如致堂之於文定。九峯之於西山。其操履之篤。文詞之富。雖由天分之卓越。而皆先公訓迪而養成者也。昔在戊寅。先生服闋家居。悼先公有至德茂行不大顯於世。手撰一錄。先之以譜圖。次之以紀年。又次之以師友。平生涖官行事與夫訓戒之辭。家廟祭儀之可法者。纖悉具載。無有遺失。歲庚子。更加校定。又効陶淵明,朱晦菴。撰外祖朴公傳及先夫人行狀。增附于後。目之曰彝尊錄。蓋取諸禮施于烝彝鼎之義也。藏之巾衍。秘不示人。及門之士皆不得知。先生易簀後六年春。甥興海郡守康子鞰。得之汗漫間。將欲鋟梓以傳。屬余爲序。余伏讀而歎曰。有是哉。君子之急於揚親善也。記曰。古之君子論撰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無美而稱之。是誣也。有善而不知。不明也。知而不傳。不仁也。是三者。君子之所恥也。世之人。孰不欲稱揚先美以傳不朽。然不能者。誠有所未盡。孝有所未至耳。何者。嘉言懿行。耳濡目染於趨庭之日。而一念不謹。苟不存之心。則漫不能記。雖或記之。而筆力不逮。則錄一漏百。曷能備述其全如是其詳耶。是錄也。先後有序。詳略得宜。該而不失於細。實而不至於文。苟非愛慕之深。誠孝之至。潛心體認。服膺不失者。何能至此哉。況祭禮一事。尤關風敎。我國家久染習俗。士大夫喪祭。雜用浮屠。莫或正之。獨司藝公。奮不顧流俗。一遵文公之禮。倡於鄕里。先生又筆之於書。著爲家範。一洗世俗之陋。豈徒金氏一家世守之規。抑亦當世搢紳之所當法也。嗟夫。司藝公之篤於孝行。佔畢齋之勤於用心。非此錄。世無得而知之。可謂父作子述。趾美傳芳者歟。使後之爲子孫者。皆以二公之心爲心。則詩所謂孝子不匱。永錫爾類。門戶之祚。其可量耶。然則是錄之行於世也。豈非敦民彝厚風俗之一助乎。嗚呼至哉。弘治十年丁巳仲夏端午後一日。門人曺偉。序。

佔畢齋集彝尊錄上子通訓大夫前善山都護府使宗直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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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譜圖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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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氏之先。盖出於新羅金閼智。初。閼智入金櫃。夜降於鷄林。羅王收而養之。以其生於金櫃。遂賜姓爲金。或云。自謂金天氏之後。以爲姓焉。閼智七世孫末鄒。以外孫入繼大統爲王。新羅朴氏昔氏金氏迭王。而金氏尤盛。其宗支苗裔。蔓延散處于四方者。不可勝紀。厥後。競用豪武。霸於州郡。據有其土地人民。以輸貢賦於國。因以爲所在戶長。育子長孫。遂爲本貫。高麗太祖統合初。戶長之能團結鄕兵。率先歸服。及有功於軍陣者。俾登于朝。有至侍中大匡者。其間或患本貫之俗。往往強梗。不遵法度。遂至蕩弛。欲綏治而鎭服之。則自大官謝事于朝。還爲戶長。夾輔守宰。以聽民治焉。其身若不欲爲。則令嫡子若支子一人爲之。是故。吾東方鄕吏之族。凡貢擧歷試。視諸士族焉。若安東權氏金氏星州李氏茂松尹氏韓山李氏廣州李氏。奕世衣冠。甲於海東。至今隆顯無比。我金之派。盖亦如是。第未知在新羅何祖始籍善州。在高麗何祖始爲某官。嘗聞鄕老之言。麗祖南討神劍。駐驆于嵩善城。募能從軍者。州吏姓金者應命。王喜甚。賜以所御弓矢。因名爲宣弓。戰果有功。位至門下侍中。且食實封。卒諡順忠。其子奉術襲爵。第二子文奉。還本州爲戶長。文奉之後。有以科第出身者。有因爲吏役者。由此觀之。善之金氏。大抵皆源於宣弓也。然世代綿遠。莫有紀術者焉。縱或有之。王氏中業以還。禍亂相仍。州郡焚燹。豈有三百年以上之遺文尙有可考者乎。生于百載之後者。烏可的然以宣弓爲所出之祖。而自冒爲來雲。以取笑於世人也哉。郭崇韜之於汾陽。南唐烈祖之於李峴。此前史之所譏。而狄武襄之見稱於世者。可爲法戒也。往在戊寅夏。宗直旣闋先府君之服。因敍德行事業。而遂及於世系。按曾祖司宰府君之舊謀。得正朝以上至之瑩五代之世次。按族人黃州判官吳欽老之族圖。考正朝以下諸宗之支派。略倣歐陽之譜制。爲橫圖以存其槩焉。後十有九年丙申之秋。叨被恩命。握左符于鄕貫。以部內無尺地一民之爲吾私畜者。故不獲固辭焉。然以土姓爲邑長於斯。有州以來。余一人而已。視其府朝。則吾先世所敬跽趨走之庭也。視其某水某丘。則吾先君童子時所釣遊之地也。每據案而坐。怵惕慼恧。不覺汗洽于背。疏屬之吏。亦頗有存者。暇日。徵其族譜得數紙。皆闕略訛舛。又搜考府司所藏舊籍。得前元皇慶泰定中所編。首尾脫落者二張。有老吏曰。此亦倭寇時明府之祖正朝公匿之於金烏巖穴間而得存者也。噫。有是哉。於是。又得之瑩以上至興述六代之世次。因取戊寅歲所撰而增錄焉。遂以興述爲鼻祖者。斷自可見之世也。以良醞府君。冠之別行者。良醞府君始能奮起鄕曲。化刀筆爲簪纓。上以紹正朝公。而下以啓諸子孫。實金氏肇慶之祖。故特表而出之也。溯正朝以上。其支庶必蕃。然皆微而無聞。且踈遠。故著籍外皆略之。良醞以下諸房之族。雖微者。服有所未盡。則情有所不忘。故皆載之。因述各世官爵事功。夫人氏族。卒葬年壽。所可知者。諸房載諸圖者。苟顯於當世。有名位者。亦附見於所繼之祖之下。又於先府君其先妣兪夫人家世及我先妣朴令人家世。與夫吾兄弟妻之家世。並詳附而不厭其煩者。此譜爲先府君作也。爲先府君作。而其親之又親者。寧可遺乎。爲吾輩後世者。苟傳此譜。則使互見其外氏之源流。亦一快也。雖諸房覽之。亦無嫌於詳於己而略於他也。成化十六年庚子十二月日。子宗直。謹誌。

金興述 成彦興述子 儒正成彦子 濟永儒正子 濟永第三子
之瑩美第七子 用呂之瑩第三子 忠義用呂子 貞守忠義子 貞守子
金光偉延第二子 光偉長子 安仁琿長子 由道安仁長子 義南由道長子
孝昆由道第二子
弟南由道第三子
由性安仁第二子 彭老由性長子
義老由性第二子
光偉第三子 邦老珥子 從信邦老長子 桂林從信長子
至善從信第二子
從理邦老第二子 友珪從理長子
從理第二子
友璋從理第三子
六和浮屠從理第四子
友琚從理第五子
友瓊從理第六子
從道邦老第三子
弘毅浮屠珥第二子
恩宥光偉第三子 恩宥長子 巖長子 思順某長子
某第二子
巖第二子 自揮祐長子
善雄浮屠恩宥二子
恩宥第三子 叔滋琯長子 宗輔
宗翼
宗碩
宗裕
宗直
叔淄琯第二子 自修叔淄長子
叔淄第二子
宗順叔淄第三子
義南 麟祥義南長子 麟祥長子
麟瑞義南第二子 守宗麟瑞子
麟福義南第三子 叔孫麟福子
孝昆 益壽孝昆長子 叙命益壽子
處壽孝昆第二子 處壽長子
處壽第二子
居壽孝昆第三子 元同居壽子
弟南 伯蟾弟南長子 光漢伯蟾長子
孝漢
仲亥弟南第二子
季烏弟南第三子 忠孫季烏長子
信孫
彭老 景孝彭老長子 繼重 承壽繼重長子
連壽
繼智
景忠彭老第二子 直謙景忠長子
永謙
益謙
景悌彭老第三子
義老 碩剛義老子 碩剛長子
桂林 瑞生桂林子
至善 牛同至善子
友珪 順元友珪長子
順亨友珪第二子
友璋 繼元友璋長子
友瓊 大宗友瓊長子
大尊友瓊第二子
宗輔 宗輔子
宗碩 宗碩長子
宗碩第二子
宗裕 宗裕長子
宗裕第二子
宗裕第三子
宗直 宗直長子
宗直第二子
宗直第三子

戶長諱興述

戶長諱成彥

戶長諱儒正

戶長諱濟永。妻金氏諱大斤加。戶長正臣之女。金宣弓之外玄孫也○公凡三子。廷用,衍。其季卽美也。廷用之子彥儒。衍之子允昌。允昌之子鏡。

戶長諱美。妻金氏諱右勿加。戶長珍軒之女。祖作玄。曾祖玄伯。外祖戶長金元訓。○公凡七子。之允,之成,之玄,之明,之呂,之迪。其季卽之瑩也。之呂之子三人。益公,益純,益甫。益甫之子仁壽。仁壽之子精。精之子信。之迪之子蘊貞。

戶長諱之瑩。享年百歲。妻金氏諱能加。戶長守之女。祖廷珪。曾祖英旦。外祖戶長林銀永。○公凡三子。長用成。次用申。其季卽用呂也。用申之子允居。

一品別將諱用呂。妻金氏。戶長藥之女。祖又文。曾祖萬。外祖檢校將軍田子方。

戶長諱忠義。妻金氏諱小斤岳。戶長天碩之女。祖子儒。

專知諱貞守。妻文氏。戶長質均之女。祖軍尹景敍。曾祖旦夫。

右九世。無事可紀。然率以忠厚傳家世。子孫實賴其積累之德。

正朝諱延。爲吏廉謹有德望。高麗末。倭人攔入本州。焚廨舍。知州事李得辰走保觀心坪以禦之。公以首吏建白。驅村塢民戶。入金烏山城。藏文籍于巖穴中。由是。闔境無爲俘虜者。鄕人至今稱其功。其子孫不徒得姓者多登朝耳。女七人皆適士族。外孫之爲卿大夫士者。累累不絶。皆由公之陰德也。公先娶金氏諱地藏。隊正益貞之女。祖別將習良。曾祖天碩。外祖學生金忠孝。篤生我高祖良醞公及光軒及女五人。後娶羅州鄭氏。及第桂之女。生鑑及女二人。光軒無後。鑑之二子。善及,善彥。善彥之子三人。制,叔,祚。制之子三人。賤,柔,卓。賤之子三人。衡,孜,沷。柔之子三人。山呼,水晶,曼瑚。孜之子五人。克閏,克仁,克漢,克謙,克乾。今皆爲吏。今按戶長,別將,專知,軍尹,大相,正朝。皆高麗鄕吏職名也。正朝,別將,戶長。至今因之。其稱號甚無謂。且十世夫人名字。亦皆俗語。可削也。恐其沒實。故並依戶帳而存焉。

良醞公諱光偉。正朝公第二子。高麗末。始以明法業科。脫鄕籍登于公朝。以啓我後人。官至宣德郞良醞令。夫人辛氏。靈山人。考安和寺眞殿直有奇。祖直長同正世儀。曾祖注簿同正蘭。外祖及第鄭桂。羅州人。興王都監判官永休之曾孫也。公凡三子。長琿。弘福都監錄事。次進士珥。其季卽我司宰公也。○琿之子安仁。判司宰寺事。安仁之子二人。長由道。司宰少監。次由性。生員。仕至知㫌善郡事,內資寺尹。性善斷。不畏強禦。所至有政績。由道之子三人。義南,孝昆,弟南。弟南以知印。仕至居昌縣監。遷京市主簿。義南之子三人。麟祥。麟瑞。海雲浦萬戶。麟福。護軍。麟祥之子璇。麟瑞之子守宗。麟福之子叔孫。孝昆之子三人。益壽。司直。處壽。司直。居壽。護軍。益壽之子四人。長敍命。處壽之子二人。豪,傑。居壽之子元同。由性之子二人。長彭老。生員。仕至尙州判官,義興縣監。次義老。彭老之子三人。景孝。別侍衛。景忠。通禮門通贊。景悌。錄事。景孝之子二人。繼重。忠贊衛。繼智。景忠之子三人。直謙,永謙,益謙。皆忠贊衛。繼重之子二人。義老之子。碩剛。司宰注簿。碩剛子二人。弟南之子三人。伯蟾。司直。仲亥,季烏。伯蟾之子二人。光漢,孝漢。季烏之子二人。忠孫,信孫。○珥之子二人。長邦老。生員。次僧弘毅。邦老之子三人。長從信。次從理。小好學善書畫。登第。遊陽村門。與金司成泮爲友。陽村嘗有薦書。歷任實縣監。珍山古阜二郡事。累遷直藝文館。吾宗居諸父行登第者。惟從理及吾先君耳。次從道。從信之子二人。長桂林。甲山敎導。次至善。宣略將軍。桂林之子瑞生。登庚辰武科。至善之子牛同。瑞生之子一人。從理之子六人。友珪,繪,友璋,僧六和,友琚,友瓊。友珪之子二人。順元,順亨。友璋之子繼元。友瓊之子二人。大宗,大尊。

司宰公諱恩宥。良醞公第三子。高麗末。仕爲東面都監判宮。後拜中正大夫司宰令。致仕居鄕。人推其耆德。享年八十五。卒葬府西十一里下松山。夫人金氏。同郡散員同正諱鍊之女。祖戶長現。曾祖戶長益昌。外祖大相白良幹。夫人卒葬開寧縣北十五里所才山。距下松山五里。○公凡三子。長巖。次僧善雄。其季卽我進士公也。巖之子二人。長某。次祐。某之子二人。長思順。次某。祐之子自揮。皆不仕。

進士公諱琯。字溫之。司宰公第三子。高麗末洪武二十一年戊辰歲。孟思誠榜中賦進士。家居不仕。事親以孝聞。性愷悌勤檢。能訓誨我先府君。以至于成。享年七十三。卒葬府西十二里鳳嚴山。夫人仁同兪氏。高麗奉善大夫少府少尹諱仁貴之女。祖檢校禮賓卿天佐。曾祖檢校軍器監成烈。外祖閽門祗候宋公諱之錫。塩州人。居玄風縣。兪夫人先公一月而卒。合塴于鳳嚴山宋夫人之墓之後。爲雙壠云。○公凡二子二女。男長卽我先府君也。次叔淄不仕。女長適司正柳洪。次適萬戶奇洪敬。叔淄之子三人。自修,穀,宗順。柳洪之子野居早死。女適繕工主簿金三友。洪敬之子二人。長允謙。次允明。別侍衛。女適朴榮生。

先府君諱叔滋。字子培。初諱滋。中司馬後加叔。進士公第一子也。餘見紀年文遺行錄○公先娶谷山人韓變之女。生宗輔,宗翼及尙州金仲老妻。以進士公之命出之。庚子歲。娶密陽朴夫人。生宗碩,宗裕,宗直及信川康惕妻,驪興閔除妻。○中直大夫司宰監正諱弘信。驪興閔氏夫人。是朴夫人之考妣也。監正公之考諱天卿。中正大夫三司左尹。後贈嘉善大夫工曹參判。祖諱仁杞。贈通政大夫僉知中樞院事。曾祖諱允貞。贈中直大夫禮賓寺尹。妣遂寧魏氏。贈貞夫人。高麗監察御史文愷之曾孫也。閔氏夫人考諱暐。三司左尹。祖諱瑞明。昌禧宮錄事。曾祖諱日仟。追贈奉翊大夫版圖判書。妣密陽孫氏。常滿庫主簿諱應良之女也。監正公少與兄彥忠。俱以武材顯名。遇知於本朝太宗焉。世宗卽位元年六月。命將討對馬島。公以左軍知兵馬使。先登沒於陣。無子。唯我母夫人耳。孽子根生奉遺衣。葬於密陽府東丹場里。閔氏先卒。葬密陽府西五里粉底谷。○宗碩娶金海人司直裵𥜚之女。金海君元龍之玄孫。光州人正言盧異之外孫也。宗碩癸酉年秋。中進士及生員。丙子年春任元濬榜登第。補成均直學。庚辰三月。卒于京。年三十八。返葬于密陽府西五里兀惠谷。子二人。緻丁酉年進士。縯庚子年進士。緻娶河濱人主簿李世蕃之女。生子庾信。○宗裕娶安東人司醞署令權恢之女。一齋先生漢功之玄孫。正言盧異之甥女也。宗裕癸酉秋。中進士試。仕爲靑松敎授官。子三人女一人。長繪娶別侍衛鄭希英之女。次綬。次紘。○宗直娶昌寧人蔚珍縣令曺繼門之女。高麗尙書李琚之後。繕工監正河濱李好信。其外祖也。宗直癸酉春。進士。己卯春。高台鼎榜登第。丙申秋。拜本貫善山府使。侍母令人而赴任。己亥十二月二十一日。令人卒。奉柩返葬于粉底谷。子三人。繶,緄,紞。緄娶弘文館修撰海平金孟性之女。皆早世。女二人。長適生員全州柳世湄。生二子。星輔,星弼。○康惕以別侍衛。累至彰信校尉。生二子一女。長伯珍娶司直朴從林之女。生一女。伯珍壬辰春。中生員。丁酉春甲科第三人。今爲典牲署直長。次仲珍。庚子春。中生員,進士試。○閔除早死。子熲娶奉化縣監慶州李柃之女。生二男。

嗚呼。我金氏。自高麗時。淪於民伍者甚久。良醞公振起以後。逮今五葉矣。而入譜圖者。落落如晨星。且以科第出身者。纔吾家數人而已。尙未至於碩大顯隆。其有待也歟。何天之慳嗇若是耶。雖然。天若不遺我先祖父積累之勤。苟使子孫食其報焉。則余無德矣。且已遲暯矣。不能當之。其於諸子姪輩。庶有望焉。

先公紀年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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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祖高皇帝洪武二十二年己巳。高麗恭讓王元年。是年八月二十四日亥時。公生於善山迎鳳里第。司宰公鞠養焉。

洪武二十四年辛未

洪武二十五年壬申。本朝大祖康獻大王元年。

洪武二十六年癸酉

洪武二十七年甲戌

洪武二十八年乙亥

洪武二十九年丙子

洪武三十年丁丑。公年九歲。始讀書。

洪武三十一年戊寅

建文元年己卯。本朝恭靖王元年。

建文二年庚辰

建文三年辛巳。本朝大宗恭靖王元年。

建文四年壬午

大宗文皇帝永樂元年癸未。

永樂二年甲申。公年十六歲。始屬鄕校。學問日進。已爲儕輩所服。

永樂三年乙酉

永樂四年丙戌

永樂五年丁亥。公赴開京司馬試不中。

永樂六年戊子

永樂七年己丑

永樂八年庚寅

永樂九年辛卯

永樂十年壬辰

永樂十一年癸巳

永樂十二年甲午。公年二十六歲。是年春。禮曹判書黃喜,禮曹左參議權遇,成均大司成李孟畇。掌司馬試。中二等第二人。遂入大學。

永樂十三年乙未

永樂十四年丙申

永樂十五年丁酉春。中成均試第一人。會試不第。

永樂十六年戊戌。公年三十歲。是年。以進士公命。返韓氏于其宗。

永樂十七年己亥。本朝世宗莊憲王元年。是年春。上用故事卽位之始必取士。故敎中外依式年例開試。公以安東鄕試第二人赴京。藝文館大提學柳觀,議政府參贊卞季良,禮曹判書許稠,知貢擧。曹公尙治榜。丙科第一人。例授將仕郞。權知成均學諭。還善山。行榮親宴。

永樂十八年庚子春。迎我母夫人于密陽以歸。十二月。拜眞學諭。

永樂十九年辛丑。公正月還京。選史官。將拜之。出妻韓氏。妹之夫金宙。用醫術。與星州牧使李敢相善。遂誣公以登第後黜妻。嗾敢作飛語。聞于藝文館。因是未拜。

永樂二十年壬寅五月。陞從仕郞成均學錄。

永樂二十一年癸卯五月。金宙在都下。招韓變。投狀于司憲府訟之。公耻與對辨。遂落職。追還告身。七月。南還。十一月。子宗碩生。

求樂二十二年甲辰。是年。慶尙右道處置使李公順蒙。以禮請之。公在山達浦凡三年。

仁宗昭皇帝洪煕元年乙巳。

宣宗章皇帝宣德元年丙午。

宣德二年丁未

宣德三年戊申。公年四十歲。慶尙左道處置使金公乙辛。又禮請之。公在釜山浦凡三年。

宣德四年己酉二月。子宗裕生。

宣德五年庚戌

宣德六年辛亥六月。子宗直生。七月。兪夫人卒。自密陽奔喪。八月。進士公卒。同殯于所才山祖妣金夫人墓下。十月。合葬于鳳嚴山。仍廬其側三年。

宣德七年壬子

宣德八年癸丑秋。服除。還密陽。

宣德九年甲寅。是年。慶尙右道兵馬節制使曺公備衡。禮請之。公赴合浦。

宣德十年乙卯。公年四十七。歲是年九月。召還京。十月。還爲學錄。十二月。陞學正。又陞通仕郞,成均進

德博士兼養賢庫錄事。

英宗睿皇帝正統元年丙辰九月。陞務功郞,成均博士兼養賢庫丞。

正統二年丁巳十二月。陞拜宣務郞,繕工注簿。

正統三年戊午。公年五十歲。是年二月。改禮賓注簿。六月。改內資注簿。

正統四年己未春。上命宰相選經明行修者置師儒錄。公爲首薦。卽除成均注簿兼世子右正字。時司諫朴仲林之姊見黜於其夫。仲林方憤忿。移其怒於公。䟽論出妻事。罷右正字。五月。改中部令。六月。出爲善山敎授官。

正統五年庚申七月。陞宣敎郞。

正統六年辛酉正月。公同年盧浩爲金海敎授官。以母在善山。上書願與公相換。遂移金海。

正統七年壬戌二月。考滿。入爲南部令。是年。上命東班皆帶武階。公例授承義校尉,中軍攝副司直兼成均注簿,南學校授官。十一月。陞承訓郞。出爲高靈縣監。

正統八年癸亥

正統九年甲子

正統十年乙丑二月。陞承議郞。以年分過輕。諸道守令。皆降一級。公亦納承議告身。

正統十一年丙寅

正統十二年丁卯十月。還加承議郞。十一月。考滿。復爲成均注簿兼南學敎授官。

正統十三年戊辰。公年六十歲。是年七月。除守校書校理。八月。以田制敬差官。分巡全羅道南原,玉果,長興,順天等邑。十月。陞奉訓郞。十二月。田品畢還京。

正統十四年己巳正月。出爲開寧縣監。十二月。陞奉直郞。

景泰元年庚午八月。基川領內殷豊縣安御胎。陞爲豊基郡。移公爲知郡事。行至甘泉。承傳旨兩官迎送有弊。令各因任。公遂還開寧。九月。陞通善郞。

景泰二年辛未。本朝文宗恭順王元年。是年。陞通德郞。

景泰三年壬申八月。陞朝奉大夫。十月。陞朝散大夫。

景泰四年癸酉。本朝魯山君元年。是年十二月。考滿。入爲司宰副正。

景泰五年甲戌二月。還京。四月。改成均司藝。八月。陞奉列大夫。出爲星州敎授官。公自居大學時。患風濕。後廬墓三年。常於苫塊坐臥。病尤增。至是年大發。不能良行。欲得閑職以養疾。大臣知之。故有此除。十二月。陞奉正大夫。

景泰六年乙亥。本朝世祖惠莊王元年。是年六月。陞中訓大夫。十二月。辭職。居于密陽。

景泰七年丙子。公年六十八歲。是年二月。子宗碩登科。公自是月寢疾。三月初二日。卒於大洞里第正寢。孤子等以年荒家貧。不能從三月之制。十二月庚申。葬于粉底谷我外祖妣閔夫人塋西。從先志也。天順三年己卯十月。以原從功臣。追贈中直大夫藝文館直提學兼春秋館記注官。十一月。宗碩與宗直。同日榮墳。因焚黃而告焉。

嗚呼。先公平生仕官。位不滿德。年三十一出身之後。流落十三年。自參外至大夫凡二十八年。其間六爲主簿。兩爲部令。爲縣監。三爲敎授官。校理,副正,司藝各一。所歷皆當世常調之官。龍鍾蹭蹬。卒不得大有所爲。以行其學。雖得專城爲政。而利澤之及民者。止于一縣而不能咸。且或與刀筆苞苴之輩。相先後焉。噫。天耶人耶。昔在官之日。每遇鄕人。必語之曰。吾行且謝事。歸凝川。以家事付兒曹。開三徑。撫松菊。每於春時。從君等。帶笭箵。拾蟹蛤。晚飯於洲渚。蟹蛤何曾飛且走耶。及閑居未二百日。而天奪其壽。有志未就。嗚呼痛哉。天於先公。旣靳於位。復靳於壽。孰謂天之信於人也。不肖孤嘗以先公生辰五行。訊諸卜者。名於世者。皆云。壽哉壽哉。子之承顏戱綵。不可限也。八旬以前。其金其石哉。不肖孤乃敢信此言。常若有所恃。見其亟衰。雖戚戚於中心。而亦不之疑。天之不信於人也久矣。孤之惑如是何也。嗚呼痛哉。

先公師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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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喜字惧夫。南原人。號庬村。謚翼成公。世宗朝二十年爲領議政。時稱大平宰相。甲午年。以禮曹判書考試。

權遇字仲慮。陽村之弟。號梅軒。官至藝文提學。甲午年。以禮曹左參議同考試。

李孟畇牧隱之孫。甲午年。以成均大司成參試。

柳觀文化人。號夏亭。世宗時左議政。甲午年。以藝文大提學知擧。

卞季良字巨卿。號春亭公之從友也。久典文衡。卒諡文肅公。己亥年。以參贊議政府事同知擧。

許稠河陽人。世宗時左議政。爲法較若畫一。己亥年。以禮曹判書同知擧。又爲殿試讀卷官。

成槪昌寧人。己亥年。以藝文直提學參試。

朴訔羅州人。佐命功臣。封錦川府院君。己亥年。以左議政爲殿試讀卷官。

朴冠己亥年。以司憲執義參試。

金峙同府人。官至金海府使。與迎鳳里第比隣。己亥年。以知司諫參試。

金涉己亥年。以直藝文參試。權照己亥年。以禮曹正郞參試。

鄭苯郊隱之子。官至右議政。癸酉年。與皇甫仁之亂而死。己亥年。以禮曹佐郞參試。

元肅原州人。己亥年。以知申事爲讀卷官。

李隨己亥年。以左副代言爲讀卷官。鄭招己亥年。以左司諫爲讀卷官。

鄭悛草溪人。習仁之子。官至檢校漢城府尹。己亥年。以禮曹參議爲讀卷官。

鄭將己亥年。以執義爲讀卷官。林載同府人。仕爲黃澗監務。公之族叔也。

吉再海平人。高麗忠臣。本朝贈諫議大夫。號冶隱。善山之金烏山北仇弥里有田宅。盖先生敎授之地。

趙庸高麗恭讓王時史官。本朝官至禮儀判書。諡文貞。嘗謫居醴泉。敎授不倦。趙末生,尹祥,裵桓,裵杠皆子弟。

尹祥醴泉人。以鄕貢登第。經學精深。誨人不倦。凡居國學十六年。累遷至藝文提學。滿朝卿大夫。皆其門人。年七十八。退老于鄕。學者雲集。八十三而卒。

已上皆先公恩門及嘗所受業學文者。其他師授。亦多有之。孤所不及聞知。故不能錄也。

曺尙治昌寧人。官至集賢殿副提學。

成念祖昌寧人。寬厚長者。歷諸曹參判判書。三子。任。今爲中樞府事。侃。集賢殿修撰。俔。今爲右承旨。俱以文章鳴於世。

崔萬理和順人。官至集賢殿副提學。

張厚。曺允成壽城人。成均直講。

姜汝中。羅得康。

盧浩公同府人。歷諸州敎授。

卞九祥文肅公之宗姪。歷諸州敎授官。頗能詩。又性多畏惧時人謂之詩魔。

薛緯官至成均司成。金滉官至中樞院副使。

趙瑞安白川人。肅魏公胖之子。官至中樞院事。

李邊年過三十。始讀書登第。性勁直無城府。精於漢學。專事大之事四十餘年。歷官吏曹參判,工曹判書。以領中樞府事卒。享年八十五。

成自諒嘗知錦山郡事。

李師曾官至嘉善大夫江陵大都護府事。

李孝禮贈領議政文和之子。歷知中樞院事。

安修己累歷諸曹郞官。慶尙道經歷。

李伯瞻官至金海府使。有詩名。

任從善性寬厚。善集句詩。累歷密陽府使,全羅道觀察使,慶州府尹。

卞孝敬歷吏曹參判。朴洽。

鄭奬。李先齊歷戶曹參判。

吳允明。金義生。

梁鳳來居金海。累歷監察密陽敎授。

安鴻起歷靈山縣監及成均主簿。

全浩。吳孝文。

崔孟河。李堅基星州人。亨齋先生之子。官至議政府左參贊。

右三十二人。先公己亥年文科同年也。錄以榜次。先公居崔萬理下張厚上。

趙瑞康肅魏公胖之子。嘗爲慶尙道觀察使。

趙敭。趙展。

安修己見前榜。全浩見前榜。

崔孝孫。崔萬理見前榜。

河淳。安鐵山。

李怡。崔汝雨。

裵宜度。

朴以昌太宗朝諫臣安信之子。性剛亢。歷諸曹參判。文宗朝常奉表朝大明。還至平壤。聞朝廷以罪遠問。自刃其胸而卒。

朴游藝。趙壽山平壤君狷之子。

韓潔居龍宮。李恭全。

禹傅。洪柔克。

裵閑星州人。後登第。父規及弟閏。三父子皆爲諫官。士林美之。

全初。李協。

吳佺寶城人。官至寵潭縣令。李擢。

閔丑。張厚見前榜。

韓惠。皮孟韌。

朱邵後登第。嘗知淸道郡事。安汝止。

金重羽。朴言首。

鄭箴。吳孝文見前榜。

李元商。林有梓。

金汝諧。李百瞻見前榜。

李開慶州人。趙介夫。

林士壽。梁宗漢。

尹明殷居咸陽。咸禹功江陵人。蘭溪先生傅霖之子。

鄭汝居靈山。嘗爲諸縣敎導。金斯中己亥年中武擧。官至知靑松郡事。

李臨。金坤。

陳華嘗爲開寧縣監。鄭孝溫。

金義孫。鄭回。

李榮門。潘帝賚嘗爲漆原縣監。

莊淑衿川吏也。後登第爲成均直講。邊起宗。

閔愼之。裵宜問。

張自綱。羅復初。

金繼學嘗爲開寧縣監。子端陳登第。官至知承文院事。

成自佐嘗爲昌寧敎導。鄭之夏。

鄭瑜。石奮。

康愼信川人。自其先世居善山。後登第爲世子弼善。早卒。

禹疏河。申責。

李安土。李復初。

鄭維。鄭良孫。

卞孝敬見前榜。梁鳳舞。

郭保民居陜川冶爐縣。嘗爲諸縣敎導。

朴崇質。金鉉。

高獻。姜耋。

楊澹。徐伸。

崔游。金蟾。

崔淑溪。崔涇。

印士恒。韓陟。

李莘。朴耋。

許董老。鄭韶居晉州。

李活後登第。累遷司諫。趙白圭。

金善哉。

李君擧後改伯林。居三嘉縣。老猶求擧。終不第。嘗知礪山郡事。

成念祖見前榜。黃鋋。

鄭孝孫。禹仁熟禮安人。官至檢漢城府尹。

右九十九人。先公甲午生員同年也。公居崔孝孫下崔萬理上。己亥年。再爲同年者凡九人。

李仁孫遁村之孫。官至議政府右議政。生員時與公同齊。

李承孫官至議政府左參贊。生員時與公同齊。

李宗儉官至僉知中謳院事。

蔣敦義居善山。與公同遊學。庚子科及第。後爲安陰縣監。其父天瑞有詩名。

黃郁與公同遊鄕校。後中司馬試不第。

朴胤公之表兄。庚子年。恩賜出身。嘗爲司醞主簿。

田秱生與公正錄同官。官至慶州府尹。嘗於承文院。宗直得爲下官。嘗謂余曰。君之先子。有蘊不大施。君必藉以貴顯矣。

金彭老公之宗姪。少與同學。中司馬試不第。仕至義興縣監。

李永耉居文義。歷官僉知中樞院事,淸州牧使。

安質公書筵同官。後密陽府使。遷同副承旨卒。

裵楸世宗時登第。嘗知大丘郡事。

金末精於經學。與尹公祥,金公泮同在成均。於經旨頗有異同。不相上下。世祖朝。官至判中樞府事。

金鉤爲人醇謹。精通經史。尹公祥懸車後。繼長成均館。訓誨不倦。時人以爲博聞過之。卒諡文長。

金泮江西人。受業於陽村。歷官至成均司成。嘗奉使朝明。賦畫魚詩云。潛見形雖異。飛騰志則同。若爲燒斷尾。攀附在天龍。中朝人目爲燒斷尾先生。後歸老江西。朝夕亦不給。窮困卒。

郭居完公同官於成均館。

李孟專世居善山。累官至司諫院正言。昭格署令。中年不樂仕。退居鄕里。與物無競。今年已九十。夫人金氏亦八十六。皆無恙。

金孟智歷諸州敎授官。權銖歷諸州敎授官。

韓卷爲人不羈。有文武材。歷臺諫。晩爲礪山郡事。乘舟釣魚溺死。

辛永孫嘗爲黃海道觀察使。

鄭穰晉州人。善書楷行。官至順興都護府使。先公謂爲知心之友。

李甫欽永川人。有文章。能吏治。性儉率。雖衣垢弊不恥也。嘗守順興。爲錦城君瑜所脅謀亂。未及馳啓而事覺。流博川。竟誅之。

趙峿爲人淸苦。老而不渝。官至同知中樞院事。

牟恂晉州人。與公同場屋。後登第。歷議政府舍人。知陜川郡事卒。

鄭之澹金公峙之壻。丁酉科壯元。官至安東大都護府使。

河吉之嘗爲成均主簿。

崔淵居金海。公之高靈交代也。累歷大丘,昆陽,興海三郡。至成均司成。

權衡居金海。事父母至孝。累歷成均司成,司憲執義。退居鄕里。

河澹晉州人。居善山。與公比隣。嘗知靑松郡事。子緯地。

趙季砰嘗爲尙州判官,南原府事。

朴始生密陽人。與公同庚同閈。嘗歷廣羅二州牧使。以檢工曹參判卒。

金煕公之表兄。己亥中武擧。至諸衛司直。

吳欽老公少同遊學。中司馬試。後官至廣州判官。事親以孝聞。

金允壽同府人。與弟允集,允德。皆以武材稱。允壽累歷慶尙左右道節制處置等使。

鄭自英公之正錄同官。精於經書。先得旨趣。則雖知糾繆。守之不變。世以執拗稱之。嘗爲大。學之職。官至知中樞,同知經筵而卒

右三十五人。先公僚友。鄕黨親戚。常所來往者也。公之所交遊。非止此也。然欲盡著則不勝其煩。然特錄其尤者。

嗚呼。先公平生師友。皆一世豪傑。有以相業稱。有以節義稱。有以經術稱。有以文章稱。有以政事稱。高者。處鈞衡列臺閣。下者。列州郡掌敎學。其居田里者。亦不失爲善士。其德行事業。累累可述焉。先公少而問學也。師長咸以遠大期之。長而筮仕也。儕輩咸服其信義。一衼折辱。媢嫉者盈朝。然身窮而行益勵。位卑而道愈尊。卒以忠孝全德。遺我後人。嗚呼。孰謂其有愧於師友者耶。右譜圖,紀年,師友姓氏等錄。戊寅年所已撰述。而今庚子年。更加考定。事業及祭儀。則皆仍戊寅之舊云。

佔畢齋集彝尊錄下子通訓大夫前善山都護府使宗直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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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事業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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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呼。先公平日德行事業。可紀者甚衆。孤宗直何敢爲人稱噵。以孤而揚先善。其誰取信哉。然先公仕諸朝皆宂官。太史氏不得書其行事。又且含章蘊美。不自表襮。人無得窺其涯際者。有以坐膝承顔。一嚬一笑。親濡染於耳目。不遺錙銖者。孰孤若也。患未取信於人而不著之。是先公之美。終不昭于世也。孤是以大懼焉。竊以爲孤紀先公之實而已。信不信於人。何有。遂攬涕而紀之。以遺後之爲子孫者。

先公爲人。慈祥而惻怛。端方而簡直。動靜語默。皆律以規矩。奉親以孝。居鄕以弟。守官以廉。聽訟以情。交朋友以信。遇妻孥以慈。然器度簡易恬澹。不屑屑於事爲之末。人或以爲迂闊。而大節則確然不少屈撓。處世六十餘年。無一行有欠缺者。然而天資耿介。不能隨俗俯仰。故爵位不大顯於時。卒不得有所施設。可勝痛哉。

先公好學。出於天性。九歲。始讀書。進士公嘗口授千字文。公少懈出嬉戲。進士公以楚警之。公泣擲其冊於迎鳳里街林中。去之返顧。見其冊迎風翩翩。公惜之。遽還携以歸。司宰公時尙無恙。撫公背曰。吾兒當業儒者也。及年十二三。鄕先生吉公再。以嘗仕高麗。辭祿於本朝。累徵不起。卜築金烏山下。敎授子弟。童丱雲集。其敎自洒掃應對之節。以至蹈舞詠歌。不使之躐等。公亦往受業焉。及十五六。隷于鄕校。時承前朝餘風。學校雖設。朋徒相視怠弛。日以嬉遊爲事。三四聚首。則褻言狂笑紛如也。先公必就屛處。端坐誦書。窮日不輟。人皆敬憚之。自是。篤志經傳。求濂洛考亭之學。上溯孔孟之源。凡肯綮盤錯。覃精極慮。必表裏通透而後過。紆餘以就之。博約以成之。然猶曰吾學未也。吾當求諸四方。聞尹公祥守黃澗縣。徒步往受易。窮探陰陽變化之數。原始要終之說。尹公知公志之銳。爲盡其奧。由是。公之易學大明。以之爲業經。甲午年。中司馬試。升大學。館中豪傑。皆願同經。旣受於長官。退必推公爲之辨析論難。匝坐迫聽之。如恐不及。齋中諸事。雖正錄。必與公謀議然後敢行。以氣槩經術爲群儒唱。如是五六年。士林稱揚者。必曰善山人金某也。蓋善山素稱俗尙文學。欲以公爲地望也。

先公著述。簡潔精緻。其措辭命意。一字不苟。在嶺南爲一道冠。入京師爲太學冠。趙公庸時爲大司成。於文章愼許可。嘗覩公易賁彖辭義。嘆賞不置。擢第一。三館爭傳寫。貼諸壁吟誦之。道遇先公。則必前揖曰。君之易義。乃能至是耶。

丙申年。先公自大學歸覲。在善山。朴參判以昌。時爲擧子。欲赴明年鄕試。到嶺南見先公。驚語人曰。予意鄕擧無人。故來求薦首耳。不料金某在也。卽還京。戊戌年。世宗受內禪。明年令四方貢士。公擢安東鄕試第二人。赴京。曺提學尙治牓下。中丙科第一人。曺公嘗語人云。策殿庭日。他人無足畏。惟畏金某而已。曺公子變隆爲慶尙道都事時。噵是語。余聞諸金山客館云。

人問卞文肅公。今世名爲儒者孰優。文肅曰。他則吾不知也。若金某足爲佳士。永樂中。本朝世宗命選中朝制擧人。將請天子遣之。宰相以先公及三四名應之。旣而事寢。不果行。其名重如此。金期叟於癸酉年冬。過余於開寧。亦曰。聞之鄭領議政麟趾云。

先公前娶韓氏。善山東場人韓變之女也。初。采女使自大明來。採及鄕村百姓之家。州里騷然。變慮其采擇時。官府出入之難。日來懇于司宰公。請奉公以婚。庶幾免搜括。司宰公時旣老。有慈心。憐其意。陰許之。公未冠。誑以他事。沐而束髮。公泣不知所爲。不備六禮而如其家。其家素無分制。又婦道不修。歲戊戌。我王父進士公。以事入府庭。適有稱申云慶者。與韓變爭訟於官。指斥變不可與吾同分。仍勘驗其文券。王父慚恧而還。卽強公爲書出韓氏令歸其宗。歲辛丑。公以成均學錄。選試史官居首。變季壻金宙。誣以登第後擅棄糟糠。嗾星州牧使李敢作飛語。聞于春秋館。竟未拜。歲癸卯。金宙在都下。以醫藥出入卿大夫家。得售其姦計。招韓變訟于憲司。憲司逮訊我進士公及申云慶。頗得申理。臺官有主其議者彌縫之。劾以妄稱出妻爲庶孼。公不能自明。遂得罪而罷。南還。搆草堂於凝川西村。放情丘壑。採山釣水。惟意所如。自號江湖散人。鄕里歆其風致。

正統初。以諸公薦。召還京。復入成均。累遷內資主簿。上諭宰相擧經明行修堪爲師儒者。別置錄。先公與趙壯元注俱在首薦。卽以公爲世子右正字。時司諫朴仲林。其姊爲夫所逐。憤然切齒。移怒於公及趙。疏論某與某。前日皆以棄糟糠之妻獲罪者。不宜輔導東宮。世宗曰。當去之婦。雖糟糠。豈不可去。今朝中豈少出妻者。何獨罪斯人乎。朴終不置。故公落正字。遂與趙同爲成均注簿。未幾。出爲善山敎授官。

先公天性至孝。凡家居事親。皆從事小學書。歲辛亥。丁考妣憂。哀毀過禮。勺水不入口。旣斂而殯。惟歠粥飮漿。塴于鳳嚴山。仍廬塋側。寒暑一褐一屨。身不脫絰帶。寢苫枕木。蔬糲以食。而終始不少懈。鳳嚴距生松里第僅十里。三年不一到門。若朔望節日之奠。則我母夫人往于山。惟於位相見耳。時俗有喪。則歸依浮屠法。若奔波然。雖號儒家。亦不免焉。公獨確然。斂襲虞祔練祥。按朱子禮而節行之。語人則必曰。吾非敢自異乎俗。先正吉諫議,金府使之敎也。鄕之士君子。見其哀有過而禮無逾。翕然嘆服。

先公優於吏事。未仕時。鄕先生金府使峙。嘗曉公以吏讀曰。此雖學者有所不屑。然他日居官守職。舍是無以爲也。故公凡詞訟裁決。一遵國家成憲。然必以不戾人情爲務。當其詳審曲直。辨別毫釐。初若不決。及其提要領。一言便足人心。歲月計之則有餘矣。

先公兩爲縣監。必嘆曰。有土地有人民。是亦可以行吾學也。不求赫赫名。專以革汚俗興六行爲首務。其勸農桑也。則每春夏。寡騶從。躬出入阡陌。巡視堤堰。民乏種者貸之。乏食者賙之。勤者慰而惰者懲。栽桑於官之隙地。令民來取種焉。在開寧。築炭洞,谷松,松林三陂。漑田幾七八百頃。民多頼其利。其救荒也。必急於風火。時守令等怕於那移之律。義倉告罄。則坐視餓殍而不知救。先公曰。昔韓韶活溝壑之民。欲含笑入地。汲黯矯制發倉。而無辭於罪。苟存心於民。何懼於法。盡發軍須。以賑給之。民澸其惠。秋熟。不煩鞭朴悉償之。又揀勤厚人。持饘粥候於道路。見癃疾者。輒施之。以故如乙丑丙寅之歉。闔境全活。民無捐瘠。亦無荒田矣。其修學校也。於兩縣大理孔子廟。華以髹柒。栗主率不中式。悉改製之。命子宗直題位號。犧樽簠簋。倚卓鉶坫。無不精完。非有大故。必親詣釋奠。手爲之勘其儀軌。前官凡奠需。臨時備辦。率代以他物。公必預畜之。至菱芡脯醢。罔有闕。諸生飮嘏酒醪肴蔌。官自供備。令極歡而罷。遂以爲例。每聽事之隙。輪進二人講課。一月三試以文。而隨以賞罰。先是。兩縣無以文登試者。自公興學以後。高靈若朴霖威,開寧若崔漢。皆得試司馬。累牓不絶。其備盜也。申明隣保之法。窮里僻村。皆設捕盜關。一家被盜。則懲其監考及守卒。以故。盜入境。未信宿而輒爲所擒。開寧時。善山賊酋三人。根據月波院。伺行人至。攘其財而醢其肉。若木賊酋二人。橫行海平仁同之間。皆積累歲月。朋徒甚衆。自善山移繫于縣。公發吏卒。追捕其黨與。蕩其窟穴。皆掠殺之。縣西境有注藏者。睚眦頗橫。或有錙銖小嫌。輒焚人室廬。掠人牛馬。故人莫敢誰何。又捕而戮之。由是。洛江東西十餘州。皆被其賜。至今無盜警。其馭吏胥也。作爲約束。恩威竝濟。雖簿書之細微。明於檢覈。故吏不敢售其姦。號爲淸水白石。年例貢獻。官可自備者。不征於民。老疾孤幼。皆有惠養。賓客之過。俱饒蒭穀。失時不嫁者。爲給資裝。令醮之。以至治官府除道路。嚴厲禁賽社稷。慮周而務張。不事虗文。故兩縣皆最。民至今思慕焉。

甲子年星州鄕試。先公爲考試官。晉州人有冒他姓名而入場者。卽搜索黜之。他試冒濫人。彰露於國試。逮劾諸道。有擧子以先公事白之。問官皆嘆公之奉法云。朝廷分遣義禁府百戶。拿致諸道試官于京師。或罷職。或配卒。獨慶尙左道帖然。同爲試僚者皆來謝曰。吾輩之免。先生之賜也。

先公在禮賓。嘗於內宴。有一宦者。失其姓名。以承傳旨。勢方薰灼。食雉炙有血點。使招判事欲廷辱之。判事適便旋不在。公代之入。不爲之禮。宦者立讓曰。進御之炙。不熟何也。公亦立而謝曰。進御之炙。非本寺所供。君其問諸其司。宦者色勃然。少選。判事來。匍匐免冠而謝曰。死罪死罪。宦者色遽解云。判事何不早來。而代以強項之儒生乎。

伽倻川產銀魚。星州人托以進上。公然來捕於高靈境上。勒令村民。備炊爨給鷄蔬。歲以爲常。前官率依阿不能禁。先公至則曰。是豈強凌弱之時耶。吾縣雖小。安能俛首下心。自取卑辱於同時守令哉。遣人奪網罟而鞭漁師。驅令出境。星牧河耿理訴監司云。進奉將闕矣。監司移關於公云。無禁。先公曰。先王畫界分彊。俾貢其地之所產。星與弊邑。俱進銀魚。以各有伽倻川也。川出星鎭伽倻山。三十里許至縣境。又二十里入大江。是則星據產魚之水三十餘里。弊邑但有三分之二也。自捕其地。足充進奉矣。今乃敢逞其憑陵侵漁之術。是不有國憲也。是不有小人也。寧解印歸鄕里。不奉關旨。往復不已而不屈。監司亦不能強。河公於是乎遣人謝罪焉。

高靈歲貢白砂器。工人用功。甚鹵莽。故器多若窳。官被詰責。先公至。召語工人曰。昔舜陶河濱。胡公利器用而封之陳。是豈可少哉。若等祖孫。世守其業。何鹵莽如是。若等妻子。皆知造餠餌。篩之數重。則米屑精潔。撫按良久。則脈理膩滑。其用工與此何殊。遂敎其下九篩之法。精緻鮮潔。居廣州南原之右。先是。每進獻。二邑之工受賞。縣工多得罪。今縣工得賞。而二邑之工。反受譴。至今賴之。

戊辰年。世宗欲改定八道田品。差大臣爲巡察使。敬差官凡七十餘員。先試全羅道。先公以校書校理。亦與焉。分巡南原,長興,玉果,順天等地。敬差人人希巡察使旨。爭冒其品第。民或有遮道啼呼者。先公曰。朝廷不可欺。然民亦豈可負耶。詢之父老。參以己見。肥膏瘠埆。從其色性。折衷而爲之品。民大喜。有持雞酒勞從者。輒禁之不受。其土人遇余。則必稱噵感德焉。今上在潛邸。嘗爲田制提調。及卽位。例賜原從功臣號。

世宗下敎問中外官吏以貢法踏驗便否。先公在高靈。卽上書。其大略。以爲貢法。萬世之通行。踏驗。一時之權宜。與其行一時權宜之術。曷若行萬世通行之法乎。貢法本非不善。臣恐用之不善也。以今之制言之。上中田之結卜多。下田之結卜少。上田一結之稅二十斗。中田十八斗。下田十六斗。已駸駸乎後世什取其二也。至於因水旱風雹之災。而傷損者必須連伏十結。乃去其稅。數口之家。其所耕過數結者盖寡。謂之未滿十結而必取盈焉。產沒稅存。斯民竟何食以聊生。自作貢以來。歲入公家之數。已倍蓰踏驗之日。踏驗。雖曰樂歲。收租至八九分。凶年則至一二分。故民不憚奔走之勞。供億之費。尙思隨損給損之恩而不忘之矣。臣願以周制之尺。改量水田旱田。不使上中之結卜爲多。下田之結卜爲少。當如夏后氏分九等之品。俾爲多少之錯出。且令上田一結之稅。減舊之半。而上征十斗。中下之稅。以是爲差。立爲常制。於可常之中如有天灾。果可損而損之。果可免而免之。則田制於是乎正。賦斂於是乎平。公不至於匱。私不至於病。幾乎三代什一之法。前日欲復踏驗者。皆應心於貢法可以行之萬世而無弊。若夫踏驗之弊。雖更僕。殆未可終焉。朝廷雖仍貢法。而改量减稅之說。不見錄云。

文宗朝。復上疏云。昔命七十員於全羅道。改正田品。其間膏粱子弟十之九焉。以不素講明之人。一日瞥過於原野。膏瘠不相冒者尠矣。故全羅之民。至今嗷嗷。怨氣滿腹。臣謂今日朝士。爲明日外補。今日外補。爲明日朝士。何不信外補。而盡信朝士爲敬差官。何其紛紛不憚煩乎。臣再爲守令。未二年。境內土地。其色性膏瘠。雖一尺一寸。盡知之矣。願自今勿遣朝士。令各邑守令。每當勸課之時。巡視畎畝。定其等第以報監司。監司報戶曹。戶曹具由以聞。於是。選朝中老成知田畝之事者。道各一員。以檢其實。遂爲永制。守令依阿於國於民者。皆繩以法。如是則不數年。田制庶見其得中也。魯山朝。亦以此上奏。今上始命守令赴任滿三年者爲之。蓋自公言發也。

在開寧。遭世宗喪。與今奉常少尹崔公士老。遇諸塗。相持而哭。甚哀曰。所天崩矣。皆失聲而止。服衰絰。向闕哀臨。罄其至情。又遭文宗喪。悲泣尤切曰。嗟嗟乎嗣君。觀者爲之感動。嘗患疾不嗛。余輩曁邑人識者。援禮欲進肉汁。拒之甚怒。卒哭後猶未進。聞朝廷賜群臣宴。始進之。時有自京來者云。有一宰相過市。醉殽之皆肉片也。諸郡守令。外雖矯飾。入屛則無不餐。公自昭憲王后至兩宗持服。終始如一云。

先公爲縣時。邑人有餽節菓者。受之曰。拒之則是矯情。且若酒食財賄。誠不可受。至若苽菓。乃節物也。以吾爲地主。故禮遺以欲其嘗爾。彼豈以一苽菓。干利於我。我豈以一苽菓。輕重吾政哉。

四時改火。守令視爲具文。先公曰。此乃先王所以裁成輔相之一事。且火之久者。其氣薰爲疫癘。愛民者所當急也。每候至。令鑽木於廳事前。因各里正長。衙日班給。令布民戶。

先公友愛篤至。有妹適奇氏早寡。前妻子尙廉。謀專據家財。頗無禮敬。奇夫人詣京訟之。尙廉啗婢僕協謀。構流言以危之。奇夫人被繫於獄。先公聞之。卽促裝如京。朝夕身自訴冤於憲司。無幾微厭倦之色。臺官嘆其行人所難。果以誣詐。尙廉與婢僕。轘諸都市。奇夫人之孤允謙允明。撫視之如子。勉令入仕。奇夫人居開寧家貧。有女不能嫁。先公具幄帟牢酒。歸之士族。又令諸里括壯而未嫁者。給裝使嫁之。凡邑中有喪葬若婚姻。必親爲之弔慶焉。縣距善山才二十里。故籍同鄕之義。多來丐乞者。必語之曰。浚民膏血。以市私恩。吾不願也。君等憫吾俾免罪戾。苟以婚葬來請。則無不與之。

進士公晚年有嬖。與兪夫人稍不協。夫人天性。柔婉貞靜。然頗亦自傷。公每調護之。噵引其懽心。然竟以憂歿。故公常痛惜之。終身不畜妾侍。我季父自幼好色。嘗眷善山娼妓。置妻孥於嘉樹縣。流浪不顧。公屢貽書切責之。相見則反覆譬喩以不忝所生。涕泣以噵之。在高靈。奉書善山府使云。民有弟不肖。不畜其妻子。願仁慈遣還嘉樹。使訪其家。府使械送之。道經高靈求入見。先公拒之曰。汝不顧先訓。不聽兄言。以至於此。見汝奚爲。以酒食遺之出境。季父慚赧。卒之夫婦如初。

乙亥十二月。醮季女。語孤等曰。吾爵至三品。昏嫁已畢。吾事了矣。速草辭職狀來。遂閑居密陽。澹然不營貲產。謝事未數月而食不足。稱貸於官倉。凡隣里宴集。釋奠飮嘏。主人爲邀。則必乘竹輿而赴之。鄕中皆稱達尊。

先公才高志遠。始以高第出身。銳于功名。不承藉于人。自披韓變汚衊以來。卷而懷之。恬於進取。若將終身。世宗雖召用之。猶試下僚。朝夕屢匱。泊如也。性又不喜干謁。權勢之門。望而避之。同年若李判書堅基。趙代言瑞康。李參判邊。卞參議孝敬。成判書念祖。相繼執權。而未嘗往候于門墻。亦未嘗音耗相聞也。以故除參官之後。所歷皆卑宂。而立朝未一年。輒復出外。公則不以介懷。小心奉公。夙夜謹愼而已。

先公天性忠厚。不爲崖異。非有大好惡之事。喜怒不形於色。接人待物。不大褻狎。而坦夷簡當。無所嫌疑。人見其溫溫然終日愈敬。犯之而不校。雖鄕里小人在坐。亦不假以辭色。故人人愛敬之。

先公平居。雖無賓客。頭不脫冠縰。腰不脫鞶帶。足不脫襪。每淸晨而起盥濯。衣服冠而端坐。雖妻子奴婢。不見其惰慢之容。至易簀如是。凡衣服鞍具。不貴鮮麗。只要儉素堅緻而已。爲縣時。轡絡及韉繫俱絶。典吏得皮紐以續之。先公怒鞭之。令代以麻繩。

先公樂成人之美。開寧有民徐文者。遭母喪。廬墓三年。其父先母死已三十餘年。悼其時身稚未能持服。移父骸骨。合瘞母塋。又居三年。公以爲愼終追遠。爲士者尙或未盡。文以隴畒之人而如是焉。其哭踊奠享之節。未免於徑情直行。而其至性有可嘉也。卽具報于監司。監司云。文雖如是。無特異之感應。不可以聞諸朝。先公嘆曰。必待孟宗,王祥而後爲孝子。則今之世。又焉有孝子乎。乃復其戶。

先公爲縣時。境內若有水旱風雹蟲蝗之灾。必瞿然曰。無以吏之失政乎。令廚人減膳。躬自慮囚。小罪則盡赦之。日月之食。戒飭吏民。伐皷陳幣。身自素服。捧笏立於庭。蘇復而後已。庚午年。在開寧。自四月至六月不雨。更三日不得雨。則歲將大荒。先公按宋朝畫龍祈雨之法。詣長浦掛龍壇上。齋之日。小雨。旣祭。自眛爽大雨。三日不止。民頌曰。吾官守祉。甘澍翕至。粒我蒸民。吾官之賜。宗直遂有喜雨誌。

初赴高靈。閱軍須。縮三千餘斛。先公曰。若申聞于朝。前官當䧟贓罪。吾何忍爲。吾若大滿間不殿。則雖不橫斂於民。何有於數千。卽解由遣之。自是。縮節衙廩。裁減宂費。臧獲皆食以蔬糲。訖五年得充其數。其不欲危人如此。

先公誨人不倦。雖愚騃撲範者。必諄諄叩兩端。令開悟而後已。敎童蒙。先入之小學。使之從事愛親敬長隆師親友之間。以涵養其本源。然後許就他書。故其敎不煩榎楚而人樂於學。居廬鳳嚴。鄕人爭致其子弟。結書齋於廬側。先公朝夕奠後讀禮罷。爲之講課。每遇事生送死之處。輒嗚咽涕泣。授業者爲之感愴。及三年皆成材焉。三爲外敎授官。五爲成均長官。薰陶一世人材。以科第爲朝廷聞人者頗衆。

先公平生不是佛。以闢距爲己任。嘗敎人云。佛家所謂閻羅王者。苟有之。殺人父母。其暴已甚。爲其子者。所當決黃泉而求報其讎。不得則刻其像立諸庭。出入射之。以終其身。可也。今世俗無知。非徒不以爲讎。必盛其齋供以㗖之。是何義耶。且所謂放光與舍利。尤吾所不信。蛇有夜光。蚌含珠。雌牛腹有黃。麝帶香臍。蜥蜴吐氣成暈。海蜃能狀樓臺。此皆物之妖也。然夜光明珠牛黃麝臍。人得而售之。則獲重利矣。今放光與舍利。亦人之妖也。其何裨於生民及國家乎。設使焚盜賊數十人。其中必有斯妖者。何獨童行者哉。雖老釋自謂精進者。皆辭塞。前後上書。必以斥黜釋道。爲正人心之大端。此孤等亦有所賴以不惑者也。敎余輩爲學不可躐等。初授童蒙須知,幼學字說,正俗篇。皆背誦然後令入小學。次孝經。次大學。次語孟。次中庸。次詩。次書。次春秋。次易。次禮記。然後令讀通鑑及諸史百家。任其所之。至於學射。亦不禁。嘗曰。弓矢。衛身之物。不可不閑習。況古之人以此觀德。非博奕比也。勸之書字。則曰。書。心畫也。模楷必端正。草及篆。亦須要精熟。勸之握算。則曰。日用事物。非此。未易究其數。位置不可以傾側也。

又曰。爲人子者。不可不讀禮記。平時不講求喪祭節文。至於倉卒。率茫然無所知。以是。淪於佛法。惑於巫覡。世之人失愼終追遠之義者。每坐此也。

高靈時。嘗於暑月坐廳事。詞訟就簡。余與仲受易。先公於案上。親揲蓍布卦以敎之。

嘗訓余輩以讀書之法曰。讀書。勿麤心大膽。容易放過。須仔細看破。雖置文句做得不着力處。要把玩。莫是有別意存。無可疑然後讀過。可也。又曰。讀書勿謂古人糟粕。務要體認自家分內事。窮而行己。達而治人。一切以聖賢爲法。

又一日。從容語曰。汝曹不可不讀庸學或問。余率爾對曰。唯。或問於著述。亦有助焉。今世名儒如成應敎輩文章。皆熟讀此書所得。先公作色曰。爾欲以標竊文句爲哉。孤赧然久之乃已。

戊辰夏。余獨侍側在京師。一日。自南學退食。召余曰。聞大學中試理學策題。汝亦述否。對曰。未融會貫通。難於措辭也。曰。始以汝爲可敎。吾望絶矣。余汗出洽背。自後。從事性理之學。且無題不述。往往於儕輩中。暴得過情之譽。玆可耻也。

先公嘗言。世人以予爲拙。安知拙誠吾身之大寶。予固樂受。汝亦吾兒。觀汝所性。亦必以拙聞者也。無辭馬。

乙亥夏。與金南海允德。遇於淸道公館夜話。公云。予昔在高靈。金宗瑞時以都巡察使入縣。召余對食。金指案上白砂器曰。貴縣砂器。甚善甚善。言至再三。予實未了其欲之也。只唯而退。後金在京師。屢對人誚予之拙。冀予聞之。

嘗訓孤輩。聞人過惡。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得言。汝曹當以伏波之戒。書諸紳。終身省之。人有言人之過及議國家事。初雖同座。當避之。

一日休告。宗直自成均退。昏定。公問曰。館中有何事。對曰。聞兵判安崇善。以受人賂。逮繫義禁府。公愀然曰。安公受賂雖鄙。然情狀未白。且君子也。宰相也。汝童子。何故斥其名乎。非敬長之道也。吾不願聞。

先公娶子嫁女。必問其世族與否。家訓之有無。媒妁已定。則離間之言。不能入也。初宗直聘于曺門。三年未奠鴈。人有以曺門之貧爲辭者云。少郞雖非曺門。豈終鱞者乎。盍改卜他家。先公輒斥之曰。古人有言。昏娶而論財。夷虜之道。吾子與吾婦若好合。則今日之頻賤。安知爲明日之富貴乎。況納采已久。雖未同牢。吾子卽曺之壻。曺女卽吾之婦。何忍中華。雖我母夫人切請之。亦不聽。癸酉冬。乃醮焉。

先公經學旣富。故爲文章亦典雅。表箋尤其所長。爲縣時。監司所進卽位受顧命。納王后。封世子。誕辰正朝冬至賀箋。令各郡文科守令及敎授官製送。擇善者。送詣闕。先公所製。多進御者。壬申年上王卽位賀箋。尤人所愛誦者。爲詩工於下字。觸興則爲之。不強爲也。自少時所著述。不爲不多。然旋作旋棄。不畜一紙。宗直謹錄所聞見者若干首。載在別集。

先公以學錄置散閑居。李公順蒙鎭山達浦。金公乙辛鎭釜山浦。曺公備衡鎭蛤浦。相繼卑禮以邀致。凡軍中書奏,正至,誕日賀表箋及朋友往來簡牘酬答。皆委之。無不立就。與贊軍謀。多合事機。衆人皆自以爲不及。三公皆敬重爲上賓焉。

先公祭儀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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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於奉宗廟。曲致其誠敬。每朝夕拈香拜跽。出告反面若平生。凡國家大事及水火盜賊。子姓親戚婚娶生亡。加官降級。必以告。祭祀以朱文公禮爲本。而籩豆之數。祝版之文用伊川。節日時食倣韓魏公。盂蘭齋。則常恨韓公亦爲流俗所陷也。雖逐錄遷徙窘迫之際。儀物有加而無減。在道路。必載主於竹轎而自隨。每嘆曰。吾不與祭。如不祭。雖晚年。亦扶腋而承事。

先公於祭祀儀物。各有品節。四仲之享。籩豆四重。第一行。或油果或樹木之實凡四器。次行。脯醢薨鱐菹菜凡五器。又次行。餠麪炙肝魚肉凡五器。最前行。飯盞醬醋羹泡凡五器。菜蔬脯醢魚肉。必備水陸之品。忌日及節日之奠。行與數同。而第一行如生時。代以生菜淹菜煮菜。第三行魚肉。不以生而皆聶切之。令調烹飪以薦之。朔望之參。菓肉菜各一器。若得珍味幷陳之。惟一獻耳。薦時食薦新。則用朔望之儀。凡所羞饌具。務令精潔。戒飭膳人。雖菓實之奇零。魚肉之片段。不祭。不得與兒童貓犬食。凡祭。尤愼於齋戒。前期三日。沐浴。散齋二日。致齋一日。替褻衣居別寢。外物不接於耳目。儼若承祭時。吉祭則衣用朝服。忌祭則着白紵涼衫黲巾素鞾也。助祭人及執烹飪者。前三日。令沐浴。毋有觸犯。致齋之日。洒掃廳堂。漑濯釜鼎。必親莅之。

祭之前夕。召執事人。命曰。設爾屛筵帷帳燈燭。具爾香卓湯爐盞注。鷄初鳴。盛服立于庭。祝出神主于坐。軸簾由阼階陞。省之。退復位再拜。執事人陳饌畢。盥洗。陞就曾祖考妣前。炷香灌酒於茅沙。俛伏興。次就祖考妣位。如之。次就考妣位。亦如之。退復位再拜。陞就曾祖位前跪。執事一人。奉注跪于右。一人奉盞跪于左。取注斟于盞。受盞祭之。授執事使奠于卓上。俛伏。祝讀祝文。興就祖考妣位。考妣位亦如之。退復位再拜。亞獻終獻。皆如上儀訖。陞就曾祖考妣位。揷匙于飯。安箸于羹。和醬醋奠飯羹之間。執注就斟于盞。俛伏興。就祖考妣。考妣位亦如之。退復位再拜。誾門侑食一食頃。三噫啓門。就阼階上受嘏位跪。祝斟酒奉炙跪進之。受爵卒飮。俛伏興。退復位再拜。執事徹饌。辭神再拜。祝納主于龕。執事又陳祔位及諸當祀神主。復祭如上儀。但尊者親獻之。卑者令孤等分獻之畢。歸燕寢易服。是日。邀隣里親戚。備所徹諸羞。共飮之。至歡洽而罷。忌日則無餕受嘏之儀。以素服居別寢。以竟其日云。

祝版云。維正統元年歲次丙辰正月朔某甲初二日某甲。孝曾孫務功郞成均博士某。敢昭告于顯曾祖考宣德郞良醞令府君神主。顯曾祖妣辛氏夫人神主。忌日則但稱考位。伏以氣序流易。時維仲春。忌日則云諱日復臨。追遠感時。不勝永慕。祖妣位同。考妣則云追感日增。昊天罔極。謹以菲儀。式陳時事。忌日則云明薦。尙饗。忌日則云以顯曾祖妣某氏夫人神主配尙餐。節祭則無祝版。但告云。玆當某節日。祗薦節事。尙享。朔望則云。玆當某年某月朔日。望則稱望日。敢伸虔告。

凡祭。亞獻則我母夫人。終獻則以子弟甥姪中居班首者爲之。我母夫人奉祭祀。深體先公之志。必誠必信。罔或少怠。實籩豆。調烹飪。鼏酒漿等事。必親執之。初猶與祭。後慮婢僕執饌者。有不謹以致不潔。故居中監進饌。至祭訖云。

先公爲繼祖之宗。不得祭曾祖。然大宗之家。良醞府君已親盡遆遷。故先公得以祭之。嘗恨大宗不詳究其制。當遆遷時。不以良醞神主傳於己。更造新主。亦無舊文。故但以紙書某府君神主。安于西一龕。

先公外祖妣宋氏無子。少尹公繼室雖有子。以宋氏爲出妻。不祔其祠堂。我外祖考妣。亦無承祀者。故每遇其忌日及祠堂四仲節日之祭。則依旁親例。祠堂祭徹後。別於正寢。用紙錢標位號。具饌親祭之。未嘗不敬也。

墓祭從世俗。以元正,端午,仲秋。前期四五日。卜日上墓。率子弟繞塋域三匝。芟薙草木。祭畢。盤桓眺望。如有求而不得。至暮乃歸。當其日。祭于祠堂。如四仲儀。其他俗所尙名日若上元,重三,流頭,荐七,重九,冬至。亦祭祠堂。如朔望儀。時食則上元粘飯。重三靑蒿餠。端午麥麪。流頭饅頭。俗名霜華之類。必陳於他饌之右。

先公在開寧鳳嚴及下松所才。皆距縣治纔二十餘里。於元正端午中秋。非有大務。必親詣。令善山幹家之奴。具酒食陳于墓。自縣罷衙詣之。騶騎甚都。先祭下松所才。次鳳嚴。或時府使亦來會。鄕里賓朋畢集。祭畢。供帳於山下。懽飮而罷。辭墓還縣。動以昏黑。候人擡炬前導若火城。村中爭出觀稱噵曰。太守上塚還矣。

宰縣時。凡祭犧牲粢盛醴齋。必令豊腆。嘗曰。吾居家未嘗不備物。且昔兩親無恙時。家貧祿未厚。色養有闕。至今畜子路負米之痛。小償此痛者。惟祭祀而已。今蒙恩爲專城之主。壤地雖褊小。豈乏吾祭之需。但豊于享祀。何傷於廉。祭畢。三班吏及膳夫。皆與酒食爲歡。邑人多感化焉。

先公嘗嘆曰。今世俗尤可笑者有二。忌日之祭。不以酒肉爲羞。子孫則以忌日爲終身之喪。故不忍飮酒食肉。可也。死者亦何喪。今世士大夫父母之喪。自言不作佛事。而數七七日。祭于靈几前。是以。不作佛事。欲盜名於世。而其實自附於佛以諂佞也。然不免於無知而妄作。嗚呼。風俗之弊。一至此哉。

先公祥日。於墳前。率諸弟焚香作簡曰。或以淫蕩壞節。或以貪贓陷罪。或以不顧祭祀。以至辱先虧禮者。收其田民。他兄弟共分之。削其屬籍。使不齒於宗族。有踰此言。有如丘墓。

嘗語宗輔曰。汝母不順於先君。若以汝爲嗣。則汝必不顧聖人之制。將汝母竝祔祀堂。使子重得罪於地下。汝娶妻不以吾告。不得見於宗廟。不可爲冢婦承蘋蘩。欲令汝出之。則汝不肯傷夫婦之恩。且吾觀汝心志。似不能保吾靑氈。吾之祭祀儀物煩夥。汝之力必不能堪。宗碩則先君旣有遺命矣。吾不忍中改也。故使爲宗子。汝無嫌焉。吾何以愛憎爲哉。務合於天理人情耳。歲己巳。在開寧。嘗患疾新起。爲書付宗碩云。予不戒謹。忽罹疾疹。今雖小間。不知淹速之度。敢以祖宗之事屬汝。汝其愼哉。於是。集宗輔及諸弟等。告之祠堂。令宗碩再拜受書。納懷中。歲乙亥。復爲契券。以授諸子云。

今觀先公祠堂祭祀。凡齋戒,參神,降神,進饌,三獻,侑食,受嘏,辭神,餕之儀。皆因朱子之舊。而其間些小節目。有不同者。是豈敢自異於朱子耶。蓋冠服器皿。堂寢之制作。古今夷夏。實有不可強之必同者。故古之煩文。則裁以就簡。今之䟽節。則酌以從優。事苟無害於義。則亦同於俗。質之與文。未嘗不並行。而誠敬寓其中。此所以度越今世也。孤等苟及總角。則皆令侍祭。以習周旋揖拜進退升降之禮。故至于今。於祭祀則因奉其成法。無全然滅裂之失矣。至於接物。亦不敢驕傲自滿。以犯人詬辱。然而或値大禮。懵無所措。往往不免於徑情直行。旣行而噬臍無及。以是。知素無家法者。其卒爲君子之歸者鮮夫。噫。

右先公世係源流。歷官日月。師友姓氏。德行事業。合爲一帙。嗚呼痛哉。先公生我敎我。俾知數與方。而卒不能逮無恙時。爲孝道以報效焉。往年正月。迫於會試。與伯氏告辭于堂下。執爵而祝二人曰。汝兄弟取高第而還。吾復何憂。敢以此爵爲汝輩福。孤平日雖大戚。未嘗於膝下見涕。恐傷親之心。及玆不覺泫然。遂偕計赴京。伯氏得遂嚴望。季敗衄還鄕。未及里門。而於黃澗路上。聞此大酷。蒼天蒼天。其有是耶。先祖先祖。其有是耶。執爵之祝。耿耿在耳。是先公永訣之言也。思之。當時之涕。亦天誘其衷。使之無離左右也。而不免爲利祿所羈。乃竟違去。以至於斯。極惡極逆。俾誰任其咎耶。茶毒茶毒。人世有何樂而獨全耶。猶貿貿自持。再離寒暑。奄及于祥禫。嗚呼痛哉。嗚呼痛哉。其平生嘉言善行。不能噵萬分之一。姑以傅志吾恨爲幸也。天順二年戊寅四月日。宗直。識。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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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祖司宰監正朴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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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姓朴氏。諱弘信。密陽府人。遠祖令同正元光。自先世因仕官。居于松京。同正生原陵直文氐。原陵生主事同正舜章。主事生檢校軍器監永椿。軍器娶同郡戶長孫瑞之女。生常滿庫注簿諱允貞。注簿娶雜職署令雲梯裵堅之女。生奉醫醫佐諱仁杞。奉醫娶司醞令東州崔璉之女。璉乃高麗文肅父惟淸之五世孫。尙書右僕射倦。其王父也。生三司左尹諱天卿。左尹娶檢校軍器監遂寧魏允敬之女。允敬乃高麗監察御史文愷之孫也。御史兄弟三人登第。封其母爲大夫人。廩之終身。兄元愷以壯元。歷臺省。後出家爲王師。卽圓鑑也。有詩集行於世。於公爲考妣。恭愍王時。紅巾關先生破頭潘等。將逼開京。王出奔福州。左尹公避寇居安城。又徙于雲梯。時有二子。長獅子。次彥忠。彥忠仕本朝。官至嘉善大夫慶尙道左道都節制使。得追贈三代。左尹。嘉善大夫工曹參判。配魏氏。贈貞夫人。奉醫。贈通政大夫僉知中樞院事。配崔氏。贈淑人。常滿。贈中直大夫禮賓寺尹。配裵氏。贈令人。獅子少好學。及冠將昏而夭。左尹公與魏夫人。傷慟之甚。冀復育其類獅子者。禱之於威鳳山。以洪武六年癸丑歲。生公。遂以山名命之。公毛骨異凡兒。父母以其兄好學而早死。故不使讀經史。洪武十七年。公年十二。已能射御。旣長。以檢校中郞將。陞散員。遂隷于西京都元帥朴公失其名幕府。丙寅年。陞別將。後與兄節制公。俱還鄕里。節制娶朴氏女。居龜齡。在府西三十里守山縣境也。公娶三司左尹閔暐之女。左尹。驪興人。贈奉翊大夫版圖判書日阡之孫。昌禧宮錄事瑞明之子。妾孫氏常滿庫注簿應良之女。籍密陽。居池洞。在府西六里。及我盛朝開國。法制一新。特揀武藝拔萃者。爲甲士。以屬禁兵。公與焉。累陞司直護軍。永樂十二年四月。拜濟物梁萬戶。九月。移任竝山浦。十二月。召拜行司直三軍鎭撫。未幾。丁魏夫人憂。服闋。戊戌年。拜中直大夫司宰監正。明年正月。爲左司禁。乃我世宗大王卽位之元年也。是年五月。對馬島倭人入寇大明之江浙者。道我西海。鈔略庇仁海州之境。黃海道節制使李思儉。爲其所圍。犒以米酒而解去。上王與世宗。怒其侵軼。召大臣謀。乘虛攻對馬島。俘其妻子。且邀其自江浙而還者。使之一大懲艾。遂以長川君李從茂及柳濕,李之實。將精卒一萬七千餘人。戰舡二百二十餘艘。分爲三軍以討之。又使領議政府事柳廷顯。爲都統使。諸將皆受節度焉。大臣以公再領水軍。知海道事奏。代梁漸爲左軍兵馬使。隷于節制使朴實。節制公亦以中軍兵馬使行焉。二上幸漢江亭餞之。賜以鞍馬弓矢衣笠諸物。諸將俱以戎服拜辭。上王謂公曰。我知彥忠之勇久矣。不圖汝亦有武材。可謂眞伯仲矣。公飮巵酒。拜謝而退。諸宰爭來慰藉曰。君之兄弟。非完顏之種也。何其驍健絶人。而得上眷至於如是耶。按世宗實錄。己亥五月。忠淸道觀察使鄭津報。倭寇庇仁縣都豆音串。萬戶金成吉因醉不能拒。自泅。其子力戰溺死。丁巳。黃海道觀察使權湛報。節制使李思儉等候賊于海州延平串。爲賊所圍。賊語之曰。我非爲朝鮮來。欲向中國。因絶粮至此。若給之。當退。思儉乃遺米五斛酒十甁。又遺米四十斛。乃解去。兩上召柳廷顯,朴訔,趙末生,李明德,許稠等。議乘虛殄殲對馬島邀賊還之策。皆曰。不可乘虛。當待賊還而攻之。末生獨曰。可乘虛攻之。上王曰。若不掃除。每被侵擾。何異漢之見辱匈奴乎。不如乘虛伐之。取其妻孥。退師巨濟。待賊還邀擊。奪其船焚之。爲商販而來者及留船者竝拘留。有逆命者則翦除之。九州倭人。毋令拘留驚動。且曰。不可示弱也。後日之患。容有極乎。卽命以長川君李從茂。爲三軍都體察使。將中軍。以禹博,李叔畝,黃象爲中軍節制使。柳濕左軍都節制使。朴礎,朴實左軍節制使。李之實右軍都節制使。金乙和,李順蒙右軍節制使。將慶尙全羅忠淸三道兵船二百艘。下番甲士別牌侍衛牌及守城軍營。屬才人禾尺閑良人民鄕吏日守。兩班中有能騎船者及騎船軍丁等。以邀倭寇還歸之路。約以六月初八日。各道兵船竝集見乃梁以待。又命戶曹參議曺致爲黃海體覆使。察諸緩事失機者。上王以領議政柳廷顯爲三道都統使。參贊崔閏德爲三軍節制使。舍人吳先敬軍資正郭存中爲從事官。是月己巳發行。二上幸漢江亭北餞之。賜鞍馬弓矢衣笠及靴。六月。三軍泊豆知浦。賊五十餘人。出而拒戰。不能支。走入險阻。從茂令分道搜索。得老弱輒殺之。焚其室落及船舶。芟其田穀。立柵於訓乃串以守之。凡七日。進兵尼老郡。督左右軍先下陸。賊已請兵于一歧上松。據險設伏以待之。實先與賊遇。見其兵少。次乘高以擊之。伏發突前。我軍大亂。捨器杖奔于舟所。自相蹈藉。沈覆而死。先是。公在舟中。張弓而絃忽絶。甚惡之。是日。實收兵還水涯。賊追擊之。公爲殿力戰。所殺甚多。賊目公爲上拔都。公矢盡。手揮士卒曰。此吾死所也。汝輩速登舟以去。遂與朴茂陽,金該,金熹等遇害。右軍節制使李順蒙計窮。距胡床而坐。賊植足以前。順蒙引弓正中其魁。賊乃却。我師爭登舟。舟沈而浮。又登而覆。如是而猶登之不已。凡戰死墜崖死溺死者。不可勝數。七日。從茂等引舟師還。庚寅。從茂率九節制使。發巨濟馬山浦。海風逆。還泊巨濟。船摠一百二十七艘。卒捴一萬七千二百八十五。齎六十五日糧以行。癸巳午時。十餘艘先至。對馬島賊望之。以爲本島人得利而還。持酒肉以待。大軍繼至泊豆知浦。賊喪魄遁逃。唯五十餘人。拒戰而潰。棄糧儲什物。走入險阻。不下敵。先遣投化倭人池文。以書諭都都熊瓦不報。我師分道搜捕。奪賊船大小百二十九艘。擇可用者二十艘。餘焚之。又焚賊戶千九百三十九。前後斬首百十四。擒生口二十一。菱田禾穀。獲被虜中國男婦百三十一名。諸將問所獲漢人。知島中飢甚。且倉卒。雖富者不過持一二斗而走。以爲久圍則必餓死。遂置柵於訓乃串。以遏往來之衝。以示久留之意。廷顯遣從事官趙義煦。自馬島來告捷。二品以上。詣壽康宮賀。從茂等住船豆知浦。日遣偏將。下陸搜捕。復火其戶六十八。焚其船十五。斬賊九級。獲漢人男婦十五名。本國人八名。賊日夜思所以拒我者。己亥。從茂進至尼老郡。令三軍分道下陸。欲與一戰。督左右軍先下。左軍節制使朴實與賊相遇。賊據險設伏以待之。實率軍士。登高欲戰。伏發突前。我師敗績。偏將朴弘信,朴茂陽,金該,金熹等戰死。實收兵還上船。賊追擊之。我師戰死及墜崖死者百數十人。右軍節制使李順蒙,兵馬使金孝誠等。亦遇賊。力戰拒之。賊乃退。中軍竟不下陸。都都熊瓦恐我師久留。奉書乞退師修好。且曰。七月之間。恒有風變。大軍不宜久留。秋七月丙午。從茂等引舟師。還泊巨濟。庚戌。以從茂爲議政府贊成事。順蒙左軍摠制。朴茂陽右軍同知摠制。諸節制使。皆升坐目。公之麾下孫孟,朴種。皆生還。公之奴黃隱。亦將輜重而還。朝廷給賻米八斛。給戰亡者兵馬副使以上。米各八石。軍官各五石。軍丁人各三石。孽子根生奉遺衣。葬于府東丹場里。未幾。根生又無子而死。遂失其兆域。閔夫人年四十。先公三年而卒。葬池洞西一里粉底谷。凡俗節上墓。合祭公于夫人之塋。公天性至孝。閔夫人亦承順無違。且溫仁寡言語。常處閨內。不妄出戶。故魏夫人安焉。自宦于松都漢京。以至還鄕里。終始從公而居。節制公鎭寧海及左廂。往來省謁。旌節茄鼓。喧闐于池洞里第。鄕黨榮之。魏夫人遂考終于玆焉。公對人接物。通倘樂易。尙然諾無畛域。常時賓客盈門。每置酒。手鼓唐琵琶稽琴。以侑歡焉。酒後往往使氣。以魏夫人諷禁之。雖大醉。必謹飭。不及乎亂也。與節制公。友愛尤篤。節制短小而勇悍。公則豊大而寬厚。節制公平生酒盞不近口。公則善飮。是其二反也。公之凶問。至自海上。一鄕大小之人。哭聲相接。朴咸安融以詩哭之曰。島夷侵境罪斯盈。赫怒興師欲廓淸。諸將用兵皆以律。我卿奔殿獨捐生。朝廷震悼恩加數。閭里悲號哭失聲。聖代至今多武士。誰能一洒更東征。後朝廷果使從茂等。邀倭人寇浙江而還者于水路。期至對馬島。迄無成功。孟及種。皆公之族姪也。後種官至萬戶。孟至護軍。俱有子孫。皆老死鄕里。節制公早退居龜齡。年過七十。而猶射獵爲樂。享年九十七。景泰丁丑歲。以疾卒云。

宗直論曰。昔魏相諫宣帝之言曰。敵加於己。不得已而應之。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不忍忿憤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今對馬之師。將謂之應兵乎。將謂之忿兵乎。倭奴在高麗時。雖屢侵犯。及我朝之興。堂堂廟謨。封守益固。海寇竊發。浸不如昔。且都豆音延平之賊。非故爲我來也。得米酒。輒解而去。信如是。則非若玁狁之侵逼京邑。宣王不得已而應之之比也。彼成吉之因醉不能拒。不足論也。思儉叨濫椎轂。爲方面之師。而見圍於殘寇。覬以犒遺而得脫。此則邊將之不得其人也。朝廷之恥大矣。不此之患。而爭恨小故。猝興六月之師。遠涉重溟之險。伺其空虛。欲俘其耄倪。此忿兵之尤者也。古語有之。千鈞之弩。不爲鼷鼠發機。唐太宗曰。小國勝之不武。況未可必乎。彼對馬之衆。不過吾之一小縣。而梟健者皆赴江浙。今調三道精兵付之。時所謂方召者。而又以冢宰爲都統。一擧而卒困於一小縣尫羸之衆。何其示弱而不武之甚耶。且邀其歸路之策。尤爲跊戾。江浙之賊。其還也不可逆定其期日。茫茫滄海之中。何地爲據險狙伺之便乎。縱値其還。吾船遲重。賊船輕迅。帆風飄忽。一步一瞬之頃而踔千百里。寧可幾其相及乎。當時謀謨諸公。皆元勳碩輔。爲國深計者。而許公伉直。足以回天意也。乃反縱臾成之。何也。吾祖身爲褊裨。制在于人。然於危急之際。不圖己便。而能橫身以當虎喙。且勉士卒以生地。眞得戎臣死綏之節。凡吾爲子孫者。可悲也。而亦有可慰者焉。第爲當時大臣惜也。方其在豆知浦之日。賊喪魄深遁。焚賊船賊戶幾盡。又獲中國被虜生口甚多。卽還巨濟。猶云可矣。海氣澁蟄。毒暑薰蒸。以溫屯嘔泄之兵。而曠日玩寇。使螻螘得濟其謀。何也。左右軍皆覆沒而中軍觀望不登陸。幸而順蒙一殪其渠首。而更以捷聞。死亡之數。亦不以實。只以百數十諉之。未至闕下。旋膺爵命之寵。不亦可愧耶。世或以是擧之後。倭奴亦大創艾讋服。而邊徼無虞。雖誠有之。然此特我祖宗一視包容。權設時宜。歲給穀帛。使衣食一島之人。又聽其種來居三浦。以共我魚鹽之利之力耳。然亦豈萬世之長算乎。噫。

先妣朴令人行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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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密陽朴氏。中直大夫司宰監正諱弘信之女也。曾王父諱仁杞。贈僉知中樞院事。王父諱天卿。贈工曹參判。妣驪興閔氏。三司左尹諱暐之中女。高麗贈版圖判書諱日阡之曾孫也。建文二年庚辰歲。夫人生于密陽池洞里第。以一女之故。鍾愛于父母及王母貞夫人魏氏。永樂十四年丙申。閔夫人歿。夫人年十七。哀毀踰制。因得疾危篤。監正公治療甚力。遂愈。監正公再娶于西天里。琴瑟不諧。且以仕宦還京。夫人依外祖母孫夫人以居。庶母小蓮常護之。往往覲繼母于西天。己亥六月。監正公以左軍知兵馬使。從討對馬島。戰沒于尼老郡。明年。孫夫人以公用武藝捐軀異域。大傷之。欲得儒素有行義者爲倩。遂以夫人歸我先公。又明年。先公以成均學諭還京。夫人從焉。癸卯歲。先公以出妻父韓變之誣構見罷。遂偕還于鄕。辛亥秋。先公居考妣憂。旣闋之二年乙卯。先公召還京。爲學錄。自後二十年。歷官于中外。夫人必携三子二女以從。景泰四年。先公以成均司藝。出爲星州敎授。夫人居于密陽。季女旣醮訖。先公亦謝事家居。丙子歲。我伯兄登科。未及來謁。而三月之二日。先公易簀。旣禫之明年己卯。宗直亦登科。是年十月。我二人同辭于朝。還庭闈。開榮宴。時先公以原從功臣。贈中直大夫藝文館直提學。夫人亦陞封令人。及開宴之日先焚黃于先壠。繼而夫人御板輿。我二人前導。府使姜叔卿與淸道郡守李約東,靈山縣監崔繼潼,敎授官柳孝潭。大設慶席于公堂。親奉爵入爲壽。一邑榮之。成化六年庚寅。今上卽位之二年也。宗直忝侍經幄。時夫人年七十一。乞辭職歸養。上特命除咸陽郡守。壬申歲。宗直入知承文院事。又乞歸養。命除善山都護府使。皆許迎赴任所。善山乃我鄕貫。先祖先公所居之第。密邇城西。實夫人昔時祗薦蘋蘩之所也。康氏姊居之且三十年。而園林堂室。宛然如舊。夫人每春秋。風日淸美。出居姊家。步至後園。顧瞻松竹。隣有一媼素相厚者。亦無恙。必招來話宿昔焉。姊子伯珍。丁酉年登科。伯兄之子緻。亦中進士。宗直以太守。集鄕中父老及諸族婦人。大設樂爲榮宴。觀者如堵墻。越三年己亥十月。寢疾。久不愈。仲兄自靑松來侍。緻亦自居昌來。季妹在密陽。夫人尤所憐愛。宗直以爲妹若來謁。庶幾因喜而愈。遣人迎之。五人俱集。遂以十二月二十有一日。考終于公衙之中堂。享年八十。是月之二十八日。哀子等奉柩還密陽。庚子正月初三日。至池洞粉底谷而殯。三月十七日。窆于先公及閔夫人二壠之間云。夫人幼有至性。凡翦製中饋之務。不勞指敎而習。監正公好賓客。日夕盈門。且伯父節制公。累建節于大鎭。繼繼來謁魏夫人。車騎甚盛。夫人每手具膳食以供之。無不潔腆。己亥七月。東征元帥長川君李從茂。班師而還。過池洞前路。夫人隔笓籬號哭。令女僕等出道側。謖足立問以吾父何在。長川按㘘長嘆。蒙袂而行曰。非吾罪也。諸將輕進之故也。願娘子勿咎我。行路及隣里。皆爲之洒涕。旣歸我門。恭謹承順。移在室之孝于尊章。我王父進士公與兪夫人敬重之。每語人曰。吾孝婦也。及先公居廬鳳嚴。每遇朔望。親備膳羞以往。佐奠于墳。拜伏號泣。練祥如一。先公仕宦于京。官卑祿薄。家鄕且遠。所需不時至。朝夕常匱。稱貸于隣里。以給饔飧。而不令先公知也。先公於家廟四時及俗節忌日之祭。朔望參謁。必按家禮。其饌具用伊川之式。雖在旅食僑寓。亦不少弛。夫人必極力營辦。一無虧缺。晚年居鄕曲。與親戚諸夫人年尊者。相往來。一味之甘。輒分之。一筵之微。輒邀之。其賤者之問遺。雖蔬果。不虛其報。約以來而重以歸焉。自先公歿後。堂於家後園淨地。拜三辰五帝。其初日。以二度爲常。後以三度。雖隆寒盛熱及大雨雪之日。不輟。孤等恐觸風寒以致榮衛之愆。諫止之。不聽。或因老婢諷意。往往涕泣而諫之。不止也。及疾困焉。不能起拜。嘆曰。無乃闕於禮乎。嘗語宗直曰。汝以專城爲養。此上恩也。但故園在念。何日忘之。宗直遂使臧獲。補葺室廬。謀以明年謝事。披萊衣。輦還鄕里。以遂慈闈之素懷。此志未就。纔隔歲時。而罹于大酷。彼蒼者天。曷其有極。平生養志。旣有愧矣。財力又劣。飭終之禮。不如儀者尙多。休光令德。且不能道萬分之一。以諭後人。孤之罪惡大矣。叩天極地。寧可逭耶。嗚呼痛哉。

附錄

右彝尊錄。迺吾舅氏金文簡公。撰次先司藝公譜圖紀年。師友從遊。祭儀家訓之可流者。又附之以外祖朴公傳及先夫人行狀。釐爲一袠。將以遺吾子弟。使爲矜式者也。辛亥春。公辭以病。退居于凝川之墅。伯珍來作咸安。覲省無時。凡公之所著長篇大策。以至遊山錄瑣談草。靡不及聆而見之。唯此編。未嘗一寓目焉。壬子秋。屬啓公手足。旣斂攢。乃索遺藁。僅得詩文二十五卷及此編而已。餘無存者。謹袖以旋。蚤夜奉閱。如陪杖屨而聞謦欬之聲。於戱痛哉。伯珍位卑而力綿。無以圖不朽。迺以詩文。囑曺大虛編撰。適承成廟求遺草之命。遂繕寫以進。未及印頒。棄弓遽爾。於戱痛哉。此編簡帙甚少。曲江雖小邑。非孔道也。伯珍又承公之式敎。性不喜畢弋畋獵之事。浮費頗省。俸廩多羡。爰募遊手。俾之入梓。功旣告畢。又慮玆郡之或失於保護也。迺聘數牸。移于吾鄕一善之府司藏之。遂記其端。冀使金氏之宗與吾昆弟子孫之在鄕者。相守而勿失。爲永世楷範之重云。時弘治丁巳臘月日。甥通訓大夫行興海郡守康伯珍。謹識。

弘治十年丁巳。始得鋟梓。壬辰兵燹。泯沒不傳。百餘年後。至己丑年。文集則方伯李公曼。更爲印布。彝尊錄則重刊于禮林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