苻堅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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苻堅論上
作者:何去非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何博士備論

兵以義舉,而以智克;戰以順合,而以奇勝。堅之為是役也,質於義順則犯,考於奇智則詘。悖於其所興者三,玩於其所用者二,此其所以敗亡而不救也。所謂悖於其所興者三者:不懲魏人再舉之退敗,而求濟其欲於天命未改之晉,一也;逞其桀駑之雄心,求襲正統而幹授天命,二也;溺於鮮卑中我以禍,而忘其為社稷之仇,三也。三者悖矣,而又玩於所以用者二焉:勢重不分而趨一道,首尾相失,無他奇變,一也;驕其盛強足以必勝,棄其大軍,易敵輕進,二也。此兵家之深忌也。吳王劫七國百萬之師而西,不用田祿伯之言,乃專力於梁,以至於敗者,惡其權之分也。祿山舉范陽數十萬之眾而南,不用何千牛之畫,乃並兵徐行,卒以不濟者,惜其勢之分也。雖假息反虜,敗亡隨之,亦昧於兵之至數也。趙括之論兵工矣,雖其父奢無以難之,然獨憂其當敗趙軍者,以其言於易也。王邑恥不生縛其敵,而徒過昆陽,卒以大敗者,以其用於易也。惡其權之分,則不以其兵屬人;無屬人以兵,是自疑之也。惜其勢之分,則不以其兵假人;無假人以兵,是自孤之也。以易言之者,有所不將,而將必敗也;以易用之者,有所不戰,而戰必潰也。蓋眾而惡分,則與寡同;強而易敵,則與弱同。出於眾強之名,而居寡弱之實者,其將皆可覆而取也。

夫東南之所恃以為固而抗衡中原者,以其有長淮大江千里之險也。然而吳亡於前而陳滅於後者,彼之動者義與順,所出者智與奇也。晉之取吳也,二十萬耳,而所出之道六;隋之取陳也,五十萬耳,而所出之道八。惟其所出之道多,則彼之所受敵者眾,是其千里之江淮,固與我共之矣。今堅之所率者百萬之強,而前後千里,其為前鋒者惟二十五萬,而專向壽春。堅嘗自恃其眾之盛,謂投鞭於江,足斷其流,乃自向項城,棄其大軍而以輕騎八千赴之。是以晉人乘其未集而急擊之。及其既敗,而後至之兵皆死於躪踐,惡在其為百萬之卒也。使堅之師離為十道,偕發並至,分壓其境,輕騎遊卒營其要害,將自為敵,士自為戰,雖主客之勢殊,攻守之形異,晉誠善距而卻我之二三,則吾所用以取勝者蓋亦六七。雖未足以亡晉,而亦以勝還也。嗟夫!堅之於諸國也,固所謂鐵中之錚錚者矣,然至此而大悖者,益信乎兵多之難辦也。蓋兵有眾寡,勢有分合。以寡而遇眾,其勢宜合;以眾而遇眾,其勢宜分。黥布反攻楚,楚為三軍以禦之,而又自戰於其地,布大破其一軍,而二軍潰散。吳漢之討公孫述,以兵二萬,自將而逼成都;授其裨將劉尚萬人,使別屯江南,相距者二十里。述分將攻之,漢、尚俱敗,此兵少而分之患也。然而知其妙者,雖少猶將分之,以兵必出於奇,而奇常在於分故也。項羽之二十八騎而分之為四,會之為三是也。至於兵大勢重而致潰敗者,未嘗不在乎不分之過也。

法曰:“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身則首尾俱至。”此言其陣之分也。以陣而必分,則凡兵之大勢者可知也。蓋兵大勢重,分之則所趨者廣,難以合變而身萃其敵。將以其身萃敵,而士不自為戰,求其無敗,不可得也。嗟呼!人常樂乎大眾之率,茍唯不知其所用而用之,雖至死而不悟者,豈特為苻堅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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