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生】 (術語)梵語薩埵Sattva,僕呼善那。新譯曰有情,舊譯曰眾生。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法華文句四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二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六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四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七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四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一上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唯識述記一本曰:「梵云薩埵,此言有情,有情識故。(中略)言眾生者,不善理也,草木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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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福保1922年出版,1952年逝世,所以本辭典在兩岸四地以及美國屬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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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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