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宣旨言上犯平頭及第不及第并犯蜂腰落第例等狀

依宣旨言上犯平頭及第不及第并犯蜂腰落第例等狀
作者:紀齊名
本作品收錄於《本朝文粹

↑ 《本朝文粹

左大臣即為藤原道長。

 右大外記中原朝臣致時仰云:「左大臣奉敕,學生大江時棟省試詩,依犯蜂腰,諸儒相共處不第。然則犯件病落第,并平頭病例,可勘申者。」謹撿案內,世有龍門集,是撰集古今省試詩之書也。件書載及第文,不載落第文。仍犯蜂腰病落第例,不能勘申。又平頭病,依詩髓腦案之,不可優之。但見本朝省試詩,多關及第,是優恕歟。至于蜂腰者,其重與鶴膝不異。縱雖及第,何為怛規。非敢闘智於英儒,只為竭忠於聖主也。是以評定之日,為公為道,討論大略。諸儒相共,處之不第。方今絲綸不及諸儒,沙汰獨在小臣。亦猶立松節於繁霜,守葵心于聖日也。區區之心,迷于岐路。聊述愚管,伏待天裁。謹解。

從五位下行大內記兼越前權守 紀朝臣齊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