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給二王後及隋後敕

優給二王後及隋後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4

二王後,每年四時饗廟牲,及祭服祭器,並官給。其帷帳,幾案有闕,亦官給。主客司四時省問子孫,準同正三品蔭。隋後每年給絹三百匹,米粟二百石,並春秋支給。仍準見承襲人,親兄無分襲者與三分,餘各一分。兄弟有得職事官者,其物即還見襲人。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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