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豐類稿/卷十一

元豐類稿
卷十一·序十一首
作者:曾巩

新序目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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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向所集次《新序》三十篇,目錄一篇,隋唐之世尚為全書,今可見者十篇而已。臣既考正其文字,因為其序論曰:

古之治天下者,一道德,同風俗。蓋九州之廣,萬民之眾,千歲之遠,其教已明,其習已成之後,所守者一道,所傳者一說而已。故《詩》《書》之文,曆世數十,作者非一,而其言未嚐不相為終始,化之如此其至也。當是之時,異行者有誅,異言者有禁,防之又如此其備也。故二帝三王之際,及其中間嚐更衰亂、而餘澤未熄之時,百家眾說未有能出於其間者也。及周之末世,先王之教化法度既廢,餘澤既熄,世之治方術者,各得其一偏。故人奮其私智,家尚其私學者,蜂起於中國,皆明其所長而昧其短,矜其所得而諱其失。天下之士各自為方而不能相通,世之人不復知夫學之有統、道之有歸也。先王之遺文雖在,皆絀而不講,況至於秦為世之所大禁哉!漢興,六藝皆得於斷絕殘脫之餘,世復無明先王之道以一之者,諸儒苟見傳記百家之言,皆悅而向之。故先王之道為眾說之所蔽,暗而不明,鬱而不發。而怪奇可喜之論,各師異見,皆自名家者,誕漫於中國,一切不異於周之末世,其弊至於今尚在也。自斯以來,天下學者知折衷於聖人,而能純於道德之美者,揚雄氏而止耳。如向之徒,皆不免乎為眾說之所蔽,而不知有所折衷者也。孟子曰:待文王而興者,凡民也。豪傑之士,雖無文王猶興。漢之士豈特無明先王之道以一之者哉?亦其出於是時者,豪傑之士少,故不能特起於流俗之中、絕學之後也。

蓋向之序此書,於今為最近古,雖不能無失,然遠至舜禹而次及於周秦以來,古人之嘉言善行亦往往而在也,要在慎取之而已。故臣既惜其不可見者,而校其可見者特詳焉,亦足以知臣之攻其失者,豈好辯哉?臣之所不得已也。

梁書目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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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書》六本紀、五十列傳,合五十六篇,唐貞觀三年詔右散騎常侍姚思廉撰。思廉者,梁史官察之子,推其父意,又頗采諸儒謝、吳等所紀,以成此書。臣等既校正其文字,又集次為目錄一篇,而敘之曰:自先王之道不明,百家並起,佛最晚出,為中國之患,而在梁為尤甚,故不得而不論也。蓋佛之徒,自以為吾之所得者內,而世之論佛者皆外也,故不可詘。雖然,彼惡睹聖人之內哉?《書》曰思曰睿,睿作聖,蓋思者所以致其知也。能致其知者,察三才之道,辨萬物之理,小大精粗,無不盡也。此之謂窮理,知之至也。知至矣,則在我者之足貴,在彼者之不足玩,未有不能明之者也。有知之之明而不能好之,未可也,故加之誠心以好之。有好之之心而不能樂之,未可也,故加之至意以樂之。能樂之則能安之矣。如是則萬物之自外至者,安能累我哉?萬物之所不能累,故吾之所以盡其性也。能盡其性,則誠矣。誠者,成也,不惑也。既誠矣,必充之,使可大焉。既大矣,必推之,使可化焉。能化矣,則含智之民,肖翹之物,有待於我者,莫不由之以全其性,遂其宜,而吾之用與天地參矣。德如此其至也。而應乎外者,未嚐不與人同,此吾之道所以為天下之通道也。故與之為衣冠飲食、冠婚喪祭之具,而由之以教,其為君臣父子兄弟夫婦者,莫不一出乎人情;與之同其吉凶而防其憂患者,莫不一出乎人理。故與之處而安且治之所集也,危且亂之所去也。與之處者其具如此,使之化者其德如彼,可不謂聖矣乎!既聖矣,則無思也,其至者循理而已,無為也,其動者應物而已。是以覆露乎萬物,鼓舞乎群眾,而未有能測之者也,可不謂神矣乎!神也者,至妙而不息者也。此聖人之內也。聖人者,道之極也。佛之說,其有以易此乎?求其有以易此者,故其所以為失也。夫得於內者,未有不可行於外也;有不可行於外者,斯不得於內矣。《易》曰:“智周乎萬物而道濟乎天下,故不過。”此聖人所以兩得之也。知足以知一偏,而不足以盡萬事之理;道足以為一方,而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此百家之所以兩失之也。佛之失,其不以此乎?則佛之徒,自以謂得諸內者,亦可謂妄矣。夫學史者,將以明一代之得失也,臣等故因梁之事,而為著聖人之所以得及佛之所以失以傳之者,使知君子之所以距佛者,非外而有誌於內者,庶不以此而易彼也。

列女傳目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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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向所敘《列女傳》,凡八篇,事具《漢書》向列傳。而《隋書》及《崇文總目》皆稱向《列女傳》十五篇,曹大家注。以《頌義》考之,蓋大家所注,離其七篇為十四,與《頌義》凡十五篇,而益以陳嬰母及東漢以來凡十六事,非向書本然也。蓋向舊書之亡久矣。嘉祐中,集賢校理蘇頌始以《頌義》為篇次,復定其書為八篇,與十五篇者並藏於館閣。而《隋書》以《頌義》為劉歆作,與向列傳不合。今驗《頌義》之文,蓋向之自敘。又《藝文志》有向《列女傳頌圖》,明非歆作也。自唐之亂,古書之在者少矣,而《唐志》錄《列女傳》凡十六家,至大家注十五篇者亦無錄,然其書今在。則古書之或有錄而亡,或無錄而在者亦眾矣,非可惜哉!今校讎其八篇及其十五篇者已定,可繕寫。

初,漢承秦之敝,風俗已大壞矣,而成帝後宮,趙衛之屬尤自放。向以謂王政必自內始,故列古女善惡所以致興亡者以戒天子,此向述作之大意也。其言大任之娠文王也,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淫聲,口不出敖言。又以謂古之人胎教者皆如此。夫能正其視聽言動者,此大人之事,而有道者之所畏也。顧令天下之女子能之,何其盛也!以臣所聞,蓋為之師傅保姆之助,詩書圖史之戒,珩璜琚瑀之節,威儀動作之度。其教之者雖有此具,然古之君子,未嚐不以身化也。故《家人》之義歸於反身,《二南》之業本於文王,夫豈自外至哉!世皆知文王之所以興,能得內助,而不知所以然者,蓋本於文王之躬化,故內則後妃有《關雎》之行,外則群臣有《二南》之美,與之相成。其推而及遠,則商辛之昏俗,江漢之小國,兔罝之野人,莫不好善而不自知,此所謂身修故國家天下治者也。後世自學問之士,多徇於外物而不安其守,其家室既不見可法,故競於邪侈,豈獨無相成之道哉!士之苟於自恕,顧利冒恥而不知反己者,往往以家自累故也。故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信哉!如此人者,非素處顯也,然去《二南》之風亦已遠矣,況於南向天下之主哉!向之所述,勸戒之意可謂篤矣。然向號博極群書,而此傳稱《詩·芣苡》、《柏舟》、《大車》之類,與今序《詩》者之說尤乖異,蓋不可考。至於《式微》之一篇,又以謂二人之作。豈其所取者博,故不能無失歟?其言象計謀殺舜及舜所以自脫者,頗合於《孟子》。然此傳或有之,而《孟子》所不道者,蓋亦不足道也。凡後世諸儒之言經傳者,固多如此,覽者采其有補,而擇其是非可也。故為之敘論以發其端雲。

禮閣新儀目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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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閣新儀》三十篇,韋公肅撰,記開元以後至元和之變禮。史館秘閣及臣書皆三十篇,集賢院書二十篇。以參相校讎,史館秘閣及臣書多復重,其篇少者八,集賢院書獨具。然臣書有目錄一篇,以考其次序,蓋此書本三十篇,則集賢院書雖具,然其篇次亦亂。既正其脫謬,因定著從目錄,而《禮閣新儀》三十篇復完。

夫禮者,其本在於養人之性,而其用在於言動視聽之間。使人之言動視聽一於禮,則安有放其邪心而窮於外物哉!不放其邪心,不窮於外物,則禍亂可息,而財用可充。其立意微,其為法遠矣。故設其器,製其物,為其數,立其文,以待其有事者,皆人之起居、出入、吉凶、哀樂之具,所謂其用在乎言動視聽之間者也。然而古今之變不同,而俗之便習亦異。則法製數度,其久而不能無弊者,勢固然也。故為禮者,其始莫不宜於當世,而其後多失而難遵,亦其理然也。失則必改製以求其當。故羲農以來,至於三代,禮未嚐同也。後世去三代,蓋千有餘歲,其所遭之變,所習之便不同,固已遠矣。而議者不原聖人製作之方,乃謂設其器,製其物,為其數,立其文,以待其有事,而為其起居、出入、吉凶、哀樂之具者,當一二以追先王之跡,然後禮可得而興也。至其說之不可求,其製之不可考,或不宜於人,不合於用,則寧至於漠然而不敢為,使人之言動視聽之間,蕩然莫之為節,至患夫為罪者之不止,則繁於為法以禦之。故法至於不勝其繁,而犯者亦至於不勝其眾。豈不惑哉!蓋上世聖人,有為耒耜者,或不為宮室;為舟車者,或不為棺槨。豈其智不足為哉?以謂人之所未病者不必改也。至於後聖有為宮室者,不以土處為不可變也;為棺槨者,不以葛溝為不可易也。豈好為相反哉?以謂人之所既病者不可因也。又至於後聖,則有設兩觀而更采椽之質,攻文梓而易瓦棺之素,豈不能從儉哉?以謂人情之所好者能為之節而不能變也。由是觀之,古今之變不同,而俗之便習亦異,則亦屢變其法以宜之,何必一二以追先王之跡哉?其要在於養民之性,防民之欲者,本末先後能合乎先王之意而已,此製作之方也。故瓦樽之尚而薄酒之用,大羹之先而庶羞之飽,一以為貴本,一以為親用。則知有聖人作而為後世之禮者,必貴俎豆,而今之器用不廢也;先弁冕,而今之衣服不禁也,其推之皆然。然後其所改易更革,不至乎拂天下之勢,駭天下之情,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意矣。是以羲農以來,至於三代,禮未嚐同,而製作之如此者,亦未嚐異也。後世不推其如此,而或至於不敢為,或為之者特出於其勢之不得已,故苟簡而不能備,希闊而不常行,又不過用之於上,而未有加之於民者也。故其禮本在於養人之性,而其用在於言動視聽之間者,曆千餘歲,民未嚐得接於耳目,況於服習而安之者乎?至其陷於罪戾,則繁於為法以禦之,其亦不仁也哉。

此書所紀,雖其事已淺,然凡世之記禮者,亦皆有所本,而一時之得失具焉。昔孔子於告朔,愛其禮之存,況於一代之典籍哉?故其書不得不貴。因為之定著,以俟夫論禮者考而擇焉。

戰國策目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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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向所定《戰國策》三十三篇,《崇文總目》稱第十一篇者闕,臣訪之士大夫家,始盡得其書,正其誤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後《戰國策》三十三篇復完。敘曰:

向敘此書,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後,謀詐用,而仁義之路塞,所以大亂”。其說既美矣。卒以謂“此書戰國之謀士度時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則可謂惑於流俗,而不篤於自信者也。夫孔孟之時,去周之初已數百歲,其舊法已亡,舊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獨明先王之道,以謂不可改者,豈將強天下之主以後世之所不可為哉?亦將因其所遇之時、所遭之變而為當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二帝三王之治,其變固殊,其法固異,而其為國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後未嚐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蓋法者所以適變也,不必盡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豈好為異論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謂不惑乎流俗而篤於自信者也。戰國之遊士則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樂於說之易合,其設心注意,偷為一切之計而已。故論詐之便而諱其敗,言戰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勝其害也;有得焉,而不勝其失也。卒至蘇秦、商鞅、孫臏、吳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諸侯及秦用之者亦滅其國,其為世之大禍明矣,而俗猶莫之寤也。惟先王之道,因時適變,為法不同,而考之無疵,用之無弊,故古之聖賢未有以此而易彼也。或曰:邪說之害正也,宜放而絕之,則此書之不泯其可乎?對曰:君子之禁邪說也,固將明其說於天下,使當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從,然後以禁,則齊;使後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為,然後以戒,則明,豈必滅其籍哉?放而絕之,莫善於是。是以孟子之書,有為神農之言者,有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於此書之作,則上繼春秋,下至楚漢之起,二百四五十年之間,載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廢也。

此書有高誘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總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雲。

陳書目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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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書》六本紀,三十列傳,凡三十六篇。唐散騎常侍姚思廉撰。始,思廉父察,梁陳之史官也,錄二代之事,未就而陳亡。隋文帝見察,甚重之,每就察訪梁陳故事,察因以所論載,每一篇成輒奏之,而文帝亦遣虞世基就察求其書,又未就而察死。察之將死,屬思廉以繼其業。唐興,武德五年,高祖以自魏以來二百餘歲,世統數更,史事放逸,乃詔論次,而思廉遂受詔為《陳書》,久之猶不就。貞觀三年,遂詔論撰於秘書省,十年正月壬子始上之。

觀察等之為此書,曆三世,傳父子,更數十歲而後乃成,蓋其難如此。然及其既成,與宋、魏、齊、梁等書,世亦傳之者少,故學者於其行事之跡,亦罕得而詳也。而其書亦以罕傳,則自秘府所藏,往往脫誤,嘉祐六年八月始詔校讎,使可鏤版,行之天下。而臣等言梁、陳等書缺,獨館閣所藏,恐不足以定著,願詔京師及州縣藏書之家,使悉上之。先皇帝為下其事,至七年冬稍稍始集。臣等以相校,至八年七月,《陳書》三十六篇者始校定,可傳之學者。其疑者亦不敢損益,特各疏於篇末。其書舊無目錄,列傳名氏多闕謬,因別為目錄一篇,使覽者得詳焉。夫陳之為陳,蓋偷為一切之計,非有先王經紀禮義風俗之美,製治之法可章示後世。然而兼權尚計,明於任使,恭儉愛人,則其始之所以興;惑於邪臣,溺於嬖妾,忘患縱欲,則其終之所以亡。興亡之端,莫非自己致者。至於有所因造,以為號令、威刑、職官、州郡之製,雖其事已淺,然亦各施於一時,皆學者之所不可不考也。而當時之士,爭奪詐偽,苟得偷合之徒,尚不得不列以為世戒,而況於壞亂之中,倉皇之際,士之安貧樂義,取舍去就,不為患禍勢利動其心者,亦不絕於其間。若此人者,可謂篤於善矣。蓋古人之所思見而不可得,《風雨》之詩所為作者也,安可使之泯泯不少概見於天下哉?則陳之史其可廢乎?

蓋此書成之既難,其後又久不顯,及宋興已百年,古文遺事靡不畢講,而始得盛行於天下,列於學者,其傳之之難又如此,豈非遭遇固自有時也哉!

南齊書目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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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八紀,十一誌,四十列傳,合五十九篇,梁蕭子顯撰。始,江淹已為《十志》,沈約又為《齊紀》,而子顯自表武帝,別為此書。臣等因校正其訛謬,而敘其篇目曰:將以是非得失興壞理亂之故而為法戒,則必得其所托,而後能傳於久,此史之所以作也。然而所托不得其人,則或失其意,或亂其實,或析理之不通,或設辭之不善,故雖殊功韙德非常之跡,將暗而不章,鬱而不發,而檮杌嵬瑣奸回凶慝之形,可幸而掩也。嚐試論之,古之所謂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萬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適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難知之意,其文必足以發難顯之情,然後其任可得而稱也。何以知其然也?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以為治天下之本。號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設,其言至約,其體至備,以為治天下之具,而為二典者推而明之。所記者豈獨其跡也,並與其深微之意而傳之,小大精粗無不盡也,本末先後無不白也。使誦其說者如出乎其時,求其旨者如即乎其人。是可不謂明足以周萬事之理,道足以適天下之用,知足以通難知之意,文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乎?則方是之時,豈特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哉!蓋執簡操筆而隨者,亦皆聖人之徒也。兩漢以來,為史者去之遠矣。司馬遷從五帝三王既沒數千載之後,秦火之餘,因散絕殘脫之經,以及傳記百家之說,區區掇拾,以集著其善惡之跡、興廢之端,又創己意,以為本紀、世家、八書、列傳之文,斯亦可謂奇矣。然而蔽害天下之聖法,是非顛倒而采摭謬亂者,亦豈少哉?是豈可不謂明不足以周萬事之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不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乎?夫自三代以後,為史者如遷之文,亦不可不謂雋偉拔出之才、非常之士也。然顧以謂明不足以周萬事之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不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何哉?蓋聖賢之高致,遷固有不能純達其情,而見之於後者矣,故不得而與之也。遷之得失如此,況其他邪!至於宋、齊、梁、陳、後魏、後周之書,蓋無以議為也。

子顯之於斯文,喜自馳騁,其更改破析刻雕藻繢之變尤多,而其文益下,豈夫材固不可以強而有邪!數世之史既然,故其事跡曖昧,雖有隨世以就功名之君,相與合謀之臣,未有赫然得傾動天下之耳目,播天下之口者也。而一時偷奪傾危、悖禮反義之人,亦幸而不暴著於世,豈非所托不得其人故也,可不惜哉!

蓋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故為之者亦必天下之材,然後其任可得而稱也。豈可忽哉!豈可忽哉!

唐令目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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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令》三十篇,以常員定職官之任,以府衛設師徒之備,以口分永業為授田之法,以租庸調為斂財役民之製,雖未及三代之政,然亦庶幾乎先王之意矣。後世從事者多率其私見,故聖賢之道廢而苟簡之術用。太宗能超然遠覽,絀封倫而納鄭公之議,其為天下國家之意,故能及此。而當是之時,遂成太平之功。使能推其類,盡其道,則唐之治,豈難至於三代之盛哉!讀其書,嘉其制度有庶幾於古者,而惜其不復行也。故掇其大要可紀者,論之於此焉。

徐幹中論目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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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始見館閣及世所有徐幹

《中論》二十篇,以謂盡於此。及觀《貞觀政要》,怪太宗稱嚐見幹《中論·復三年喪》篇,而今書此篇闕。因考之《魏志》,見文帝稱幹著《中論》二十餘篇,於是知館閣及世所有幹《中論》二十篇者,非全書也。幹字偉長,北海人,生於漢魏之間。魏文帝稱幹“懷文抱質,恬淡寡欲,有箕山之誌”。而《先賢行狀》亦稱幹“篤行體道,不耽世榮,魏太祖特旌命之,辭疾不就,後以為上艾長,又以疾不行”。蓋漢承周衰及秦滅學之餘,百氏雜家與聖人之道並傳,學者罕能獨觀於道德之要,而不牽於俗儒之說。至於治心養性、去就語默之際,能不悖於理者固希矣,況至於魏之濁世哉!幹獨能考六藝,推仲尼、孟軻之旨,述而論之。求其辭,時若有小失者;要其歸,不合於道者少矣。其所得於內者,又能信而充之,逡巡濁世,有去就顯晦之大節。臣始讀其書,察其意而賢之。因其書以求其為人,又知其行之可賢也。惜其有補於世,而識之者少。蓋跡其言行之所至,而以世俗好惡觀之,彼惡足以知其意哉。顧臣之力,豈足以重其書,使學者尊而信之!因校其脫謬,而序其大略,蓋所以致臣之意焉。

說苑目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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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向所序《說苑》二十篇,《崇文總目》云:“今存者五篇,餘皆亡。”臣從士大夫間得之者十有三篇,與舊為十有八篇,正其脫謬,疑者闕之,而敘其篇目曰:

向采傳記、百家所載行事之跡,以為此書。奏之欲以為法戒,然其所取,往往不當於理,故不得而不論也。夫學者之於道,非知其大略之難也,知其精微之際固難矣。孔子之徒三千,其顯者七十二人,皆高世之材也,然獨稱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及回死,又以謂無好學者。而回亦稱夫子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子貢又以謂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則其精微之際,固難知久矣。是以取舍不能無失於其間也,故曰“學然後知不足”,豈虛言哉!向之學博矣,其著書及建言,尤欲有為於世,忘其枉己而為之者有矣,何其徇物者多而自為者少也。蓋古之聖賢非不欲有為也,然而曰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故孔子所至之邦,必聞其政,而子貢以謂非夫子之求之也,豈不求之有道哉!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豈不得之有命哉!令向之出此,安於行止,以彼其誌,能擇其所學,以盡乎精微,則其所至未可量也。是以孔子稱古之學者為己,孟子稱君子欲其自得之,自得之則取之,左右逢其原,豈汲汲於外哉!向之得失如此,亦學者之戒也。故見之敘論,令讀其書者,知考而擇之也。然向數困於讒而不改其操,與夫患失之者異矣,可謂有誌者也。

鮑溶詩集目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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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溶詩集》六卷,史館書舊題雲《鮑防集》五卷,《崇文總目》敘別集亦然。知制誥宋敏求為臣言,此集詩見《文粹》、《唐詩類選》者,皆稱鮑溶作。又防之《雜感》詩最顯,而此集無之,知此詩非防作也。臣以《文粹》、《類選》及防《雜感》詩考之,敏求言皆是。又得參知政事歐陽修所藏《鮑溶集》,與此集同,然後知為溶集決也。史館書五卷,總二百篇。歐陽氏書無卷第,才百餘篇。然其三十三篇,史館書所無,今別為一卷,附於後,而總題曰《鮑溶詩集》六卷。蓋自先王之澤熄而詩亡,晚周以來,作者嗜文辭,抒情思而已,然亦往往有可采者。溶詩尤清約謹嚴,而違理者少,亦近世之能言者也。故既正其誤謬,又著其大旨以傳焉。臣鞏謹序。


 

本宋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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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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