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全上古三代文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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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晉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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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名夷吾,武王少子唐叔虞之後,獻公子。以驪姬之難奔梁,爲里克所迎立。在位十四年。諡曰惠公。

在梁遺里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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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得立,請遂封子于汾陽之邑。《史記‧晉世家》。

韓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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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次犯令死,將止不面夷死,僞言誤眾死。《晉語》三。

晉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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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名重耳,惠公兄。以驪姬之難出亡十九年,秦納之,晉遂世霸。在位九年。諡曰文公。

合諸矦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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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聞國之昬,不由聲色,必由姦利。好樂聲色者,淫也;貪姦者,惑也。夫淫惑之國,不亡必殘。自今以來,無以美妾疑妻,無以聲樂妨正,無姦情害公,無以貨利示下。其有之者,是謂伐其根素,流於華葉。若此者,有患無憂,有寇勿弭。不如言者,盟示之。《說苑‧反質》。

踐士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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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我同盟,各復舊職。《左傳》定元年,辥宰引晉文公爲踐土之盟。又襄二十五年,子產引城濮之役布命曰︰「各復舊職。」

踐土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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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曰︰「晉重,魯申,衞武,蔡甲午,鄭捷,齊潘,宋王臣,莒期。」《左傳》定四年祝佗引晉文公爲踐土之盟,其載書云云。 案︰踐土之盟,尹氏、王子虎在焉,故稱王命。

毋淫宮室,以妨人宅。板築以時,無奪農功。《說苑‧建本》。

晉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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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名州蒲,案︰《春秋》成十年疏引應劭作《舊名諱議》云︰「周穆王名滿,晉厲公名州滿,是同名不諱。」今作「蒲」,疑誤。景公太子。在位八年,爲其臣欒書、荀偃所弒。諡曰厲公。

以殺三郤辭於欒書中行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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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人有討於郤氏,旣伏其辜矣。大夫無辱,其復職位。《左傳》成公十七年。

晉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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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名彪,悼公子。在位二十六年。諡曰平公。

授鄭公孫段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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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豐有勞於晉國,余聞而弗忘。賜女州田,以胙乃舊勳。《左傳》昭三年。

逐欒盈下令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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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文公以來,有力於先君,而子孫不立者,將授立之。得之者賞。《晉語》八。

令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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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有諫者爲隱,左右言及國吏,罪。《說苑‧善說》。

祖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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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晉獻公時人。

上書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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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茅臣東郭氏祖朝,願請開國家之計。《說苑‧善說》。

介子推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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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從晉文公出亡。一作介之推。《琴操》作介子綏。《列仙傳》云︰「姓王名定。」從者闕姓名。

懸書宮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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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欲上天,五蛇爲輔。龍已升雲,四蛇各入其宇。一蛇獨怨,終不見處所。《史記‧晉世家》︰「文公反國,賞從亡者。介子推不言祿,祿亦不及,與其母偕隱。從者憐之,乃懸書宮門。」

有龍矯矯,頃失其所。五蛇從之,周徧天下。龍飢無食,一蛇割股。龍反其淵,安其壤土。四蛇入穴,皆有處所。一蛇無穴,號於中野。《說苑‧復恩》︰「文公卽位,賞不及推,至死不復見。推從者憐之,乃懸書宮門。」 案︰《呂氏春秋》、《新序》、《琴操》竝作「歌」,其詞互異。《說苑‧復恩》又載此爲舟之僑陳辭,葢同一事而三說不同。故于《新序》存一說,于《說苑》並列兩說,不能定斷其孰是也。

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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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子,闕其名,楚人。遇譖奔晉,爲鄐大夫。

發命於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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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老幼,反孤疾。二人役,歸一人。簡兵蒐乘,秣馬蓐食,師陳焚次,明日將戰。《左傳》襄二十六年︰「聲子曰︰『彭城之役,晉、楚遇于靡角之谷,雍子發命于軍。』」 案︰彭城之役在成十八年。

巫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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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臣姓屈,一稱屈巫。其子狐庸,亦稱屈狐。楚之王族,字子靈。爲申縣尹,故稱申公。以爭夏姬奔晉,爲邢大夫,而楚滅其族。乃通吳於晉以病楚,吳於是始大。

自晉遺楚子重子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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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以讒慝貪惏事君,而多殺不辜。余必使爾罷於奔命以死。《左傳》成七年。

士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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燮,太傅隨會子。以會食邑於隨,後更受范爲范氏。位至中軍佐。諡曰文子。

與楚盟宋西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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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晉、楚無相加戎,好惡同之。同恤菑危,僃救凶患。若有害楚,則晉伐之;在晉,楚亦如之。交贄往來,道路無壅;謀其不協,而討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胙國。《左傳》成十二年。

士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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匄,士燮子。代荀偃爲中軍將。諡曰宣子。

同盟於亳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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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我同盟,毋蘊年,毋壅利,毋保姦,毋畱慝,救災患,恤禍亂,同好惡,獎王室。或閒茲命,司愼、司盟,名山、名川,羣神、羣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國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隊命亡氏,踣其國家。《左傳》襄十一年。

士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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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太傅士渥濁之子。諡曰莊子。伯之言長,故又稱莊伯。

同盟於戲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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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日旣盟之後,鄭國而不唯晉命是聽,而或有異志者,有如此盟。《左傳》襄九年。

荀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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罃,荀首子。代韓厥爲中軍將。諡曰武子。以荀首食邑於知,故以邑氏爲知氏。首兄林父將中行,故以官氏爲中行氏。伯之言長,故林父之嗣通稱中行伯,荀首之嗣通稱爲知伯。

伐鄭令於諸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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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器僃,盛餱糧,歸老幼,居疾於虎牢,肆眚圍鄭。《左傳》襄九年。

荀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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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字伯游,林父孫。代荀罃爲中軍將。諡曰獻子。

棫林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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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鳴而駕,塞井夷竈,唯余馬首是瞻。《左傳》襄十四年。

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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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環怙恃其險,負其眾庶,弃好背盟,陵虐神主。曾臣彪將率諸矦以討焉,其官臣偃實先後之。茍捷有功,無作神羞。官臣偃無敢復濟,唯爾有神裁之。《左傳》襄十八年。

督揚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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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毋侵小。《左傳》襄十九年。

羊舌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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肹字叔向,一字叔譽,晉之公族,中軍尉佐羊舌職次子。食邑於楊,亦稱楊肹。平公初,代士渥濁爲太傅。昭公時,位上大夫。

詒鄭子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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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吾有虞於子,今則已矣。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爲刑辟,懼民之有爭心也。猶不可禁禦,是故閑之以義,糾之以政,行之以禮,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爲祿位,以勸其從;嚴斷刑罰,以威其淫。懼其未也,故誨之以忠,聳之以行,敎之以務,使之以和,臨之以敬,涖之以彊,斷之以剛;猶求聖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長、慈惠之師,民於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禍亂。民知有辟,則不忌於上,竝有爭心,以徵於書,而徼幸以成之,弗可爲矣。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鄭國,作封洫,立𧩂政,制參辟,鑄刑書,將以靖民,不亦難乎?《詩》曰︰「儀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儀刑文王,萬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爭端矣,將弃禮而徵於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亂獄滋豐,賄賂竝行。終子之世,鄭其敗乎?肹聞之︰「國將亡,必多制。」其此之謂乎!《左傳》昭六年︰「鄭人鑄《刑書》,叔向使詒子產書。」

詐爲萇弘賣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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萇弘謂叔向曰︰「子爲我謂晉君,所與君期者,時可矣。何不亟以兵來!{{*|《韓非子‧內儲說下》︰「叔向之讒萇弘也,爲書曰︰『萇弘謂叔向云云,因佯遺其書。』周以萇弘爲賣周也,乃殺之。」

萇弘謂叔向曰︰「子起晉國之兵以攻周,吾廢劉氏而立單氏。」《說苑‧權謀》。 案︰《左傳》載叔向事,迄于昭十五年。晉滅羊舌氏,在昭二十八年。周殺萇弘,在哀三年,詎是時叔向尚在乎!諸子與《經》、《傳》不必盡合。

欒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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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欒書孫,黶子。晉下軍佐,爲范匄所逐,出奔。復入,見殺。及范氏亡,追號曰懷子。

奔楚過周辭於周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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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陪臣盈,得罪於王之守臣,將逃罪。罪重於郊甸,無所伏竄,敢布其死。昔陪臣書,能輸力於王室,王施惠焉。其子黶,不能保任其父之勞。大君若不弃書之力,亡臣猶有所逃。若弃書之力,而思黶之罪,臣戮餘也,將歸死於尉氏,不敢還矣。敢布四體,唯大君命焉。《左傳》襄二十一年︰「欒盈過於周,周西鄙掠之,辭於行人。王使司徒禁掠欒氏者。」

韓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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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出唐叔虞之後,曲沃桓叔子萬食邑於韓,因爲韓氏。萬曾孫厥,事景公爲上卿,將中軍,諡曰獻子。六世至景矦虔,與趙、魏分晉,列爲諸矦。又二世,遂滅晉。

對問大業之後爲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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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業之後,在晉絕祀者,其趙氏乎!夫自中衍者,皆嬴姓也。中衍人面鳥噣,降佐殷帝大戊,及周天子,皆有明德。下及幽、厲無道,而叔帶去周適晉,事先君文矦。至于成公,世有立功,未嘗絕祀。今吾君獨滅趙宗,國人哀之,故見龜策,唯君圖之。《史記‧趙世家》︰「晉景公疾,卜之,大業之後不遂者爲祟。景公問韓厥,厥知趙孤在,乃曰。」

申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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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害,京人,故鄭賤臣。韓昭矦以爲相。有《申子》三卷。

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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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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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君治國,而晦晦,而行行,而止止。三寸之機運而天下定,方寸之基正而天下治,故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蓺文類聚》十九,《意林》二,《太平御覽》三百九十,又六百二十四。

大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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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一婦擅夫,眾婦皆亂;一臣專君,羣臣皆蔽。故妬妻不難破家也,而亂臣不難破國也。是以明君使其臣,竝進輻湊,莫得專君焉。今人君之所以高爲城郭而謹門閭之閉者,爲寇戎盜賊之至也。今夫弒君而取國者,非必踰城郭之險而犯門閭之閉也,蔽君之明,塞君之聰,奪之政而專其令,有其民而取其國矣。《羣書治要》,又見《長短經‧大體》,又見《意林》。

智均不相使,力均不相勝。《意林》。

今使烏獲、彭祖負千鈞之重,而懷琬琰之美,令孟賁、成荊帶干將之劍衞之,行乎幽道,則盜猶偷之矣。今人君之力,非賢乎烏獲、彭祖,而勇非賢乎孟賁、成荊也;其所守者,非特琬琰之美、千鈞之重也,而欲勿失,其可得耶?明君如身,臣如手;君若號,臣如響;君設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詳;君操其柄,臣事其常。爲人臣者,操契以責其名。名者,天地之網,聖人之符。張天地之網,用聖人之符,則萬物之情無所逃之矣。故善爲主者,倚於愚,立於不盈,設於不敢,藏於無事,竄端匿疏,示天下無爲,是以近者親之,遠者懷之,示人有餘者人奪之,示人不足者人與之。剛者折,危者覆,動者搖,靜者安。名自正也,事自定也,是以有道者自名而正之,隨事而定之也。鼓不與於五音,而爲五音主;有道者不爲五官之事,而爲治主。君知其道也,臣知其事也。十言十當,百爲百當者,人臣之事也,非君人之道也。昔者堯之治天下也以名,其名正則天下治;桀之治天下也亦以名,其名倚而天下亂。是以聖人貴名之正也。主處其大,臣處其細,以其名聽之,以其名視之,以其名命之。鏡設精無爲,而美惡自僃;衡設平無爲,而輕重自得。凡因之道,身與公無事,無事而天下自極也。《羣書治要》,又見《長短經‧反經》,又略見《意林》、《初學記》二十五。

已下篇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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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世有聖人,猶隨踵。《戰國策》十此下有「而至」二字。千里有賢者,是比肩而立也。《蓺文類聚》二十、《意林》、《御覽》四百二。 已上《申子》原次如此,已下各書引見,不得原次。

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爲桎梏。《史記‧李斯傳》、《長短經‧是非》。 案︰此《申子》謂亡王如此耳。《魏志》高堂隆上疏引之,責李斯不正諫。

天道無私,是以恆正;天道常正,是以清明。《北堂書鈔》一百四十九、《蓺文類聚》一、《御覽》一。

地道不作,是以常靜。地道常靜,是以正方。舉事爲之,乃有恒常之靜者,符信受令必行也。《北堂書鈔》一百五十七

君必有明法正義,若懸權衡以稱輕重,所以一羣臣也。《蓺文類聚》五十四,《文選》顏延年《讌華林詩》注、又鄒陽《上書吳王》注,《御覽》六百三十八。

堯之治也,葢明法審令而已。聖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數而不任說。黃帝之治天下,置法而不變,使民安樂其法也。《蓺文類聚》五十四、《御覽》六百三十八。

君之所以尊者令。令不行,是無君也。故明君愼令。《蓺文類聚》五十四。

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號令不同,然而俱王天下,何也?必當國富而粟多也。《蓺文類聚》五十四、《御覽》六百三十八。

四海之內,六合之間,曰奚貴?曰貴土。土,食之本也。《御覽》三十七。

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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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韓之諸公子。與李斯俱師事荀卿。韓王安之五年,奉使之秦,畱而不遣。尋爲李斯所譖,下吏治罪,自殺。有《韓子》二十卷。

上書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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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事秦三十餘年,出則爲扞蔽,入則爲席薦。秦特出銳師取韓地而韓隨之,怨懸於天下,功歸於强秦。且夫韓入貢職,與郡縣無異也。今日臣竊聞貴臣之計,舉兵將伐韓。夫趙氏,聚士卒,養從徒,欲贅天下之兵,明秦不弱,則諸矦必滅宗廟,欲西面行其意,非一日之計也。今釋趙之患,而攘內臣之韓,則天下明趙氏之計矣。夫韓,小國也,而以應天下四擊,主辱臣苦,上下相與同憂久矣。修守僃,戒强敵,有蓄積,築城池以守固。今伐韓,未可一年而滅,拔一城而退,則權輕於天下,天下摧我兵矣。韓叛,則魏應之,趙據齊以爲原,如此,則以韓、魏資趙假齊,以固其從,而以與爭强,趙之福而秦之禍也。夫進而擊趙不能取,退而攻韓弗能拔,則陷銳之卒勤於野戰,負任之旅罷於內攻,則合羣苦弱以敵而共二萬乘,非所以亡韓之心也。均如貴人之計,則秦必爲天下兵質矣。陛下雖以金石相弊,則兼天下之日未也。今賤臣之進愚計︰使人使荊,重幣用事之臣,明趙之所以欺秦者;與魏質以安其心,從韓而伐趙,趙雖與齊爲一,不足患也。二國事畢,則韓可以移書定也。是我一舉,二國有亡形,則荊、魏又必自服矣。故曰︰「兵者,凶器也。」不可不審用也。以秦與趙敵衡,加以齊,今又背韓,而未有以堅荊、魏之心,夫一戰而不勝,則禍搆矣。計者,所以定事也,不可不察也。韓、秦强弱,在今年耳。且趙與諸矦陰謀久矣。夫一動而弱於諸矦,危事也;爲計而使諸矦有意我之心,至殆也。見二疏,非所以强於諸矦也。臣竊願陛下之幸熟圖之,攻伐而使從者聞焉,不可悔也。《韓非子‧存韓》。 案︰下文云「詔以韓客之所上書,書言韓之未可舉,下臣斯」,明此篇是書。

韓非子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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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五百六十歲爲一元,元中有戹,故聖人有九歲之畜,以僃之也。《續漢‧律厤志下》注補引。

魏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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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出周文王庶子畢公高之後。畢萬仕晉,封於魏,以邑爲氏。萬曾孫絳,事悼公爲列大夫,進中軍司馬,佐新軍。諡曰莊子,一云昭子。六世至武矦擊,與韓、趙三分晉地,滅晉後。

授僕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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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君乏使,使臣斯司馬。臣聞師眾以順爲武,軍事有死無犯爲敬。君合諸矦,臣敢不敬?君師不武,執事不敬,罪莫大焉。臣懼其死,以及揚干,無所逃罪。不能致訓,至於用鉞,臣之罪重,敢有不從,以怒君心?請歸死於司寇。《左傳》襄三年。

臣誅於揚干,不忘其死。日君乏使,使臣狃中軍之司馬。臣聞師眾以順爲武,軍事有死無犯爲敬。君合諸矦,臣敢不敬?君不說,請死之。《國語》十三。

魏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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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忌,魏絳十二世孫,魏安釐王之弟,封信陵君。以矯奪晉鄙軍懼罪,畱趙十年,還魏爲上將軍。秦用反閒廢之,病酒而卒。有《魏公子兵法》二十一篇,《圖》十卷。

下令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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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俱在軍中,父歸;兄弟俱在軍中,兄歸;獨子無兄弟,歸養。《史記‧信陵君傳》︰「公子將晉鄙軍,勒兵,下令軍中。」

李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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悝事魏文矦,爲上地守,尋入相。

習射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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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有狐疑之訟者,令之射的,中之者勝,不中者負。《韓非子‧內儲說上》︰「李悝爲上地守,欲人之善射也,乃下令云云。令下,而人皆疾習射,與秦人戰,大敗之。」

爲魏文矦作盡地力之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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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百里,提封九萬頃,除山澤邑居參分去一,爲田六百萬畮。治田勤謹則畮益三升,不勤則損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減,爲粟一百八十萬石矣。

糴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民傷則離散,農傷則國貧。故甚貴與甚賤,其傷一也。善爲國者,使民毋傷而農益勸。今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畮,歲收畮一石半,爲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稅十五石,餘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終歲爲粟九十石,餘有四十五石。石三十,爲錢千三百五十,除社閭嘗新春秋之祠用錢三百,餘千五十。衣,人率用錢三百,五人終歲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喪之費,及上賦斂,又未與此。此農夫所以常困,有不勸耕之心,而令糴至於甚貴者也。是故善平糴者,必謹觀歲有上中下孰。上孰其收自四,餘四百石;中孰自三,餘三百石;下孰自倍,餘百石。小饑則收百石,中饑七十石,大饑三十石。故大孰則上糴三而舍一,中孰則糴二,下孰則糴一,使民適足,賈平則止。小饑則發小孰之所斂,中饑則發中孰之所斂,大饑則發大孰之所斂,而糶之。故雖遇饑饉水旱,糴不貴而民不散,取有餘以補不足也。《漢書‧食貨志》。

范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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痤,亦作座,爲魏安釐王相。

獻書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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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趙王以百里之地,請殺痤之身。夫殺無罪范痤,痤薄故也;而得百里之地,大利也。臣竊爲大王美之。雖然,而有一焉。百里之地不可得,而死者不可復生也,則主必爲天下笑矣!臣竊以爲與其以死人市,不若以生人市便也。《戰國策》二十一︰「趙王使人以百里之地請殺范痤於魏,魏王許諾。范痤獻書魏王。」

又遺其後相信陵君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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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趙、魏,敵戰之國也。趙王以咫尺之書來,而魏王輕爲之殺無罪之痤。痤雖不肖,故魏之免相望也。嘗以魏之故,得罪於趙。夫國內無用臣,外雖得地,勢不能守。今能守魏者,若如君矣。王聽趙殺痤之後,强秦襲趙之欲,倍趙之割,則君將何以止之也?此君之累也。《戰國策》二十一,又略見《史記》,又略見《說苑‧善說》。

鄭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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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名友,厲王少子,宣王母弟。爲周司徒,封於鄭。從平王東遷,建國於新鄭。傳十三世幽公,爲韓所滅。

與商人盟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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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無我叛,我無强賈,毋或匄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左傳》昭十六年。

鄭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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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名寤生,桓公孫。世執周政。桓王卽位,爲左卿士,尋奪政。

城潁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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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黃泉,無相見也。《左傳》隱元年。

鄭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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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名寍,簡公子。在位十三年。諡曰定公。

令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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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還吳軍者,吾與分國而治。《吳越春秋‧闔廬內傳》四。

公子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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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生字子家,鄭執政大夫。

使執訊與趙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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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君卽位三年,召蔡矦而與之事君。九月,蔡矦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矦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蔡矦偕。十一月,克滅矦宣多,而隨蔡矦以朝事于執事。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請陳矦于楚,而朝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陳事。十五年五月,陳矦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陳、蔡之密邇于楚,而不敢貳焉,則敝邑之故也,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見于君,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絳。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今大國曰︰「爾未逞吾志。」敝邑有亡,無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又曰︰「鹿死不擇音。」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何能擇?命之罔極,亦知亡矣,將悉敝賦以待于儵,唯執事命之。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齊。四年二月壬戌,爲齊侵蔡,亦獲成于楚。居大國之間,而從于彊令,豈其罪也?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左傳》文十七年。

公子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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騑,字子駟,穆公孫。代子罕執政,爲盜所殺。後別爲駟氏。

以從楚告于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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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命敝邑︰「修而車賦,儆而師徒,以討亂略。」蔡人不從,敝邑之人不敢寍處,悉索敝賦,以討于蔡,獲司馬燮,獻于邢丘。今楚來討曰︰「女何故稱兵于蔡?」焚我郊保,馮陵我城郭。敝邑之眾,夫婦男女,不遑啟處,以相救也。翦焉傾覆,無所控告。民死亡者,非其父兄,卽其子弟。夫人悉痛,不知所庇。民知窮困,而受盟于楚。孤也與其二三臣不能禁止,不敢不告。《左傳》襄八年︰「子駟曰︰『請從楚,騑也受其咎。』乃及楚平,使王子伯騈于於晉。」 案︰上文及九年《盟戲載書》,知此爲子駟之詞。稱孤者,假君命。是時鄭𥳑公僅六歲,子駟當國,攝君事。

同盟于戲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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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禍鄭國,使介居二大國之間,大國不加德音,而亂以要之,使其鬼神不獲歆其禋祀,其民人不獲享其土利,夫婦辛苦墊隘。無所底告。自今日旣盟之後,鄭國而不唯有禮與彊可以庇民者是從,而敢有異志者,亦如之!《左傳》襄九年︰「同盟于戲。晉士莊子爲載書,公子騑趨進曰云云。荀偃曰︰『改載書。』」注︰「子駟亦以所言載于策,故欲改之。」

公孫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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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之,字子展,子罕子,穆公孫。代子孔執政。其後爲罕氏。

以服晉告于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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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以社稷之故,不能懷君。君若以玉帛綏晉,不然,則武震以攝威之,孤之願也。《左傳》襄十一年︰「鄭人使良霄、太宰石㚟如楚,告將服于晉。」 案︰襄十年盜殺子駟,而子孔當國攝君事,服晉乃子展主謀。此葢子展之詞。稱孤者,假君命,是時鄭𥳑公僅九歲。

公孫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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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字子產,一字子美,穆公孫,公子發子。以少正代子皮執政。卒,諡成子。發字子國,故子產之後別爲國氏。案︰諸矦之子爲公子,公子之子爲公孫,故稱公孫。子國之孫始得以王父字爲氏,而子產已稱國僑,葢後人追言之。

寓書以告士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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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爲晉國,四鄰諸矦不聞令德,而聞重幣,僑也惑之。僑聞君子長國家者,非無賄之患,而無令名之難。夫諸矦之賄聚于公室,則諸矦貳。若吾子賴之,則晉國貳。諸矦貳,則晉國壞。晉國貳,則子之家壞,何沒沒也!將焉用賄?夫令名,德之輿也;德,國家之基也。有基無壞,無亦是務乎!有德則樂,樂則能久。《詩》云︰「樂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臨女,無貳爾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則令名載而行之,是以遠至邇安。毋寍使人謂子「子實生我」,而謂「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齒以焚其身,賄也。《左傳》襄二十四年︰「范宣子爲政,諸矦之幣重。子產寓書于子西,以告宣子。」

復叔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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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吾子之言,僑不才,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也。旣不承命,敢忘大惠。《左傳》昭六年︰「鄭人鑄《刑書》,叔向使詒子產書,復書。」 賜進士出身二品銜廣東等處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兼管驛傳事務黃岡王毓藻校刊

《全上古三代文》卷四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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