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1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2年4月11日于北京市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4次委员长会议上)
发布机关: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
2023年
(2021年11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6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21年1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7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2年4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4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1年11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6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21年1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7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2年4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4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抓紧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编辑

1.组织开展代表专题学习培训,加强代表政治思想建设。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开展到哪里,学习贯彻就跟进到哪里。制定组织全国人大代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方案,开展代表专题学习培训,在2023年换届前轮训一遍。通过学习帮助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代表要正确认识代表的角色定位、职责使命和行权方式,对代表身份的认识不能走偏、对肩负职责的定位不能走偏、对履职行权的范围不能走偏,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

2.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的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代表联络机构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整合加强代表工作力量,为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提供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支持和保障。

二、认真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编辑

3.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准备。依照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安排,研究起草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以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等选举工作文件。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省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会同各选举单位做好选举工作。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等工作。

4.做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组织工作。按照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办法的要求做好选举各项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确保选举安全、平稳、有序。

三、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组织服务工作

编辑

(一)做好大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编辑

5.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深刻学习理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6.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各选举单位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全面了解本地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认真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7.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拟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有关法律草案,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会同各选举单位做好代表研读讨论有关法律草案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好在京代表的研读讨论活动,认真收集并研究采纳代表意见建议。举办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情况通报会,向代表通报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等。向代表书面通报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总体情况。通过中国人大网和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向全体代表推送相关材料。

8.按照“内容高质量”要求,协助代表酝酿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及时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以及代表议案建议相关工作资料等推送给代表,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承办部门沟通机制,帮助代表提高议案建议质量。支持协助代表利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提交议案建议。

(二)做好代表出席大会的服务保障工作

编辑

9.做好代表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的服务保障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技术方案,做好各项组织协调保障工作,增强网络视频听会效果,不断提高收集处理代表审议意见工作效率。结合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内容和重点,向代表提供专题材料。通过多种形式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代表通过“我向委员长建言”小程序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梳理分析,及时转送有关部门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

10.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协助代表把好议案建议的政治关、质量关。正式使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全流程处理,进一步完善议案建议分办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分办的准确性。

11.严格落实改进会风会纪各项措施。加强代表会风会纪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大会各项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住会制度和请假制度,确保会议出席率。将代表出席大会、代表团会议、小组会议情况和会风会纪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档案。

12.协助支持代表宣讲大会精神。为代表在大会闭幕后向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宣讲大会精神提供服务保障,通报交流代表积极宣讲大会精神、带头贯彻大会精神的有关情况。

四、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统筹推进联系代表工作

编辑

13.发挥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示范作用,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态化、机制化。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增强联系实效。

14.不断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全国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做好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情况收集和报告工作,及时交流通报工作情况和有关做法。

15.继续实施好列席代表座谈机制,持续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常委会中心工作等,统筹谋划、精心安排全年列席代表座谈会的主题。认真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做好代表意见整理、交办和研究处理情况反馈等各环节工作。提高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精准度,努力实现本届基层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的目标。继续做好常委会会议前向列席代表通报情况工作,加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反馈工作。

16.统筹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加强对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统筹协调,增强代表参加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及时处理参加相关活动的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向代表反馈。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书面报送情况报告。

五、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

编辑

17.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在立项、起草、审议、通过前评估等环节,邀请代表参加,听取代表意见;立法调研中,有针对性地听取提出相关议案、具有相关领域专业背景代表的意见。健全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制度,以适当形式反馈代表意见研究采纳情况。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及时收集代表、基层群众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研究采纳代表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探索邀请代表参与公民备案审查建议研究等工作。

18.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做好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以及参加审议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调研等活动的统筹安排。执法检查组赴地方检查法律实施情况,至少邀请2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相关报告要认真反映代表意见建议,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题询问时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围绕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组织代表开展相关领域专题调研活动。

19.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国人大计划审查和财经委季度经济形势分析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国人大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联系代表机制作用。在开展年度计划初审时,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前期调研,并参加财经委的初审会议发表意见。财经委进行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时,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前期调研,并参加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相关报告要充分反映代表的意见。向预算审查联系代表逐一发函征求意见建议,并逐一反馈采纳落实情况。推荐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参加国务院财政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更好发挥代表在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和财税立法等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基层联系点代表的沟通和联系,邀请相关基层联系点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发挥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及手机APP服务代表的积极作用,邀请代表参与国资联网监督子系统试用。

20.积极拓展代表参与对外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统筹谋划并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参与各层级、各领域、各类型对外交往活动。推动代表成为对外讲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丰富实践的国际宣传员,全方位、多角度呈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点和优越性。

六、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推动代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编辑

21.提高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实效。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委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精心组织香港、澳门、台湾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积极支持、大力推动在京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参加调研、视察、代表小组活动,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代表跨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考察视察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重点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等,结合地方实际,组织代表跨原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开展考察视察调研。

22.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建设,使之成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成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推动全国人大代表主动地、经常地就近参加当地代表小组和代表家站活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完善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受理、分析、处理、反馈平台和载体,研究探索代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认真办理代表反映或者转递群众意见和具体信访事项,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向代表答复、反馈。

七、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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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完善代表议案处理工作机制。完善代表议案提出、审议、处理流程和工作机制,将处理代表议案与研究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起草和修改法律结合起来,发挥代表议案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作用。加强与提出议案的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深入研究、积极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24.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推动承办单位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意见建议,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解决问题、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抓紧抓实2021年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跟踪督办工作,及时向代表反馈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支持和鼓励承办单位结合职责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办理。

25.做好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反馈、分析工作。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交办的精准性。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统一交办代表建议。强化过程管理和跟踪督办力度,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办理工作落实。积极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综合分析工作,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26.加强与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的联系沟通。推动承办单位把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沟通贯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全过程,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向代表反馈议案建议交办和办理情况。利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搭建代表和承办单位间的联系桥梁,为各承办单位联系代表、代表参与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供便利。适时组织代表视察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27.做好重点督办建议工作。加强与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调,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常委会重点工作,认真研究提出重点督办建议选题。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通过制定督办工作方案、召开督办工作座谈会、开展督办调研等方式,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推动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取得实效。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报告。

28.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交办和办理工作。健全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处理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在闭会期间通过代表信息化工作平台依法提出代表建议。代表建议不论大会期间提出还是闭会期间提出,都依照法律规定同等重视、同样办理,支持和协助代表在闭会期间积极提出建议。

八、加强代表自身建设,精心组织代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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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进一步完善代表政治学习培训制度。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代表学习就跟进到哪里。遵循学习培训规律,做到代表学习培训需求、对象、内容、形式“四个精准”,不断增强代表学习培训的系统性、科学性。2022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五年,组织代表学习培训要突出政治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加强代表履职经验交流和总结,为下一届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借鉴。

30.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建设。以“特色鲜明、内容权威”为目标,充实网上学习资源,创新网络学习形式,将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建设成为代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提高履职素养的重要学习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探索人大系统网络学习互联互通,为地方人大开展网络学习提供必要支持。

31.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代表要珍视代表身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

32.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确保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审查、报告代表资格情况。

九、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质量和水平

编辑

33.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推动代表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代表联络机构服务代表、保障代表的职责定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队伍。围绕代表依法履职的具体需求,为代表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保障。总结交流常委会办公厅、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开展代表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的经验,建立健全闭会期间联系代表的日常工作机制。

34.加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的宣传报道。支持媒体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前开展过去一年代表履职情况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成效等的宣传报道。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宣传报道,精心打造大会期间“代表通道”,认真组织代表集中采访活动,注重安排基层代表参加,突出反映来自基层和一线的代表之声。支持媒体开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报道,不断增强人大制度和代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35.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单位的沟通,在通知代表参加履职活动时,一并通知代表所在单位,协调代表所在单位尊重代表的权利,依法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给予时间保障,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认真听取代表在履职方面提出的需求,为代表解决履职中的实际困难提供帮助。

36.加强对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注重资金日常有效监管,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价,深入巩固审计整改成效。

37.加强与各省级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构的联系。推动各省(区、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共同做好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有关情况报告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调研、视频会议、经验交流、业务培训等,形成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合力。

38.推动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正式使用,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按照把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成为加强代表思想理论武装、提高代表履职素养的学习平台,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平台,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服务支撑平台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平台建设,确保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正式使用,为代表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平台信息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强化平台的政治学习功能和信息服务功能。做好向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联系群众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的信息化支撑。研究制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使用信息化平台的工作方案。

十、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和交流

编辑

39.切实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选举法,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序推进、风清气正。认真研究答复选举中的法律咨询和工作询问,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数据统计工作。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全面展示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40.加强同地方人大的联系,总结交流推广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经验。继续加强同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交流,密切工作协同,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举办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组织换届后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学习。发挥好中国人大“刊网微端”、《人大工作研究》、《联络动态》及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等的作用,及时宣传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的典型事例,总结推广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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