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决定
1991年12月29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1年/第46号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1968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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