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采取措施制止劳教分子中非正常病亡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采取措施制止劳教分子中非正常病亡的通知
公发(61)63 号
1961年5月16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

经过各地的艰苦努力,今年第一季度劳改犯、刑满留场就业人员和劳动教养人员的 病、亡情况比去年第四季度已有好转。但是病亡的严重局面并未扭转。当前的主要问题是 由于春耕大忙,劳动时间增加,强度加大,不少单位劳逸结合又注意不好,病亡又有回升。 有些地区在二、三月份死亡稍有下降的情况下,四月份松了劲,需要抢数的重病号没有坚 持不懈地认真抢教,需要治疗和休养的轻病号和刚痊愈的病号没有认具照料、复康,制止 大批病亡问题并未过关。还有少数落后单位至今仍未认真贯彻执行抓生活的正确措施,或 者措施没有完全落实,非正常死亡并未停止。同时,去年病亡少的单位,今年工作有所疏 忽,以致病亡上升。

抢救病人,制止非正常死亡,目前仍需采取紧急措施,切忌疏忽懈怠,务请你们认 真抓一下。查一查各单位究竟贯彻了劳逸结合没有?病人的医疗和复康工作做的怎么样? 人死了,善后工作作的如何?死了人是否通知了家属,有无将多尸埋在一起不树标志的? 有无落后单位,措施是否落实?采取了什么措施等等,均请于最近写一简要报告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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