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

击邻家之子 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
作者:墨翟
虾蟆、蛙、蝇与晨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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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公输子自以为至巧。子墨子谓公输子曰:“子之为鹊也,不如匠之为车辖,须臾刘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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