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的说明
中央军委委员、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苗华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委托作说明
2020年12月22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0年12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的说明
——2020年12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中央军委委员、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 苗 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作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编辑

维护军人尊崇地位、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进入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人民军队履行使命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通过立法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一)制定这部法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主席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提出,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习主席多次强调,要抓紧制定完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此次军事政策制度改革,专门就推动出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作了部署安排。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主席决策部署,实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有必要将党的意志和改革举措转化为制度安排、固化为法律规范。

(二)制定这部法律是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的需要。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强军思想指引下,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实现一系列历史性变革,人民军队体制一新、结构一新、格局一新、面貌一新,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军人是国防力量的中坚、军队建设的主体,是战争制胜的决定性因素。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有必要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以法律形式固化下来,以激励广大官兵更加有效履行职责和使命,为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有力支撑。

(三)制定这部法律是完善军事法律体系的需要。军人职业具有高风险性、高流动性、高奉献性。党、国家和军队对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对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整体上看,这方面的政策法规还比较零散细碎,效力层级偏低,一些待遇保障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有些措施已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制定一部综合性法律,系统规定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推动军事法律体系化建设。

(四)制定这部法律是强化全民国防意识的需要。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环境正面临深刻复杂变化,迫切需要强化各级机关和全社会的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制定这部法律,褒扬军人军属的牺牲奉献精神,明确组织和公民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有利于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切实为广大官兵排忧解难,推动形成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凝聚起富国强军的强大正能量。

二、制定过程

编辑

上世纪90年代初,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制定《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法》纳入立法规划。1994年组织起草《国防法》时,对制定专门法律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启动了相关研究,最后确定将相关内容在《国防法》中作出原则性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立法步伐明显加快,2016年6月经习主席批准,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组织力量展开系统研究论证。2019年1月,根据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安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全面展开《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研究起草工作。

草案起草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专题研究。深入学习领会习主席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掌握立法思想武器;系统梳理党、国家和军队现行法规政策,深入研究历史文献资料,切实搞清相关制度的历史传承和发展脉络,并组织研究外军立法情况。二是深入调研论证。赴6省11市军地单位进行座谈调研和问卷调查,司法部领导带队到军地开展立法调研;组织各行业领域进行“军人职业社会尊崇度调查”,形成综合报告和数据图表;多次听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军委机关有关部门的立法建议和需求。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先后2次书面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军委机关部门和大单位意见,与有关部门就分歧意见反复沟通协商,与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财政部等9个部门就有关问题进行集中会商。期间,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组织了立法评估,司法部牵头召开法律专家座谈会进行论证咨询。各方面对草案形成了一致意见。目前,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军委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三、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编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决落实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聚焦服务备战打仗,紧贴军人职业特殊属性,重点规范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力争构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适应强军要求、体现鲜明导向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律。

起草中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立牢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主席关于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重要指示,全程对标对表改革方案,确保将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实现改革目标。二是服务备战打仗。既立足平时又着眼战时,突出特殊地区、特殊岗位和执行特殊任务官兵,突出军属、烈属等对象给予政策倾斜,树立备战打仗的鲜明导向。三是坚持继承创新。总结固化优良传统和实践经验,合理规范保障内容,拓展保障渠道,提高保障水平,增强制度安排的时代性和含金量。四是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物质保障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兼顾其他利益群体的关联性和历史遗留矛盾的牵连性。五是搞好体系设计。按照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管总”的法律定位,系统构建基本政策制度体系,既与相关法律衔接耦合,又为制定完善下位法规提供依据、预留接口。

四、草案的主要内容

编辑

草案共6章48条,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内容:

(一)规范军人法律地位。一是突出军人职业性质,明确军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人民的子弟兵,肩负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二是明确军人履行职责使命的特殊要求。三是强化国家和社会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主体责任。

(二)规范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基本原则和管理体制。一是规定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服务军队战斗力建设为根本目的,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物质保障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保障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二是规定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管理体制,形成军地衔接的运行机制。三是对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所需经费作出规定,明确考核和表彰奖励相关内容。

(三)规范军人荣誉维护制度。一是规定国家建立军人荣誉体系,军人应当崇尚荣誉、珍惜荣誉。二是明确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军人享受相应礼遇和待遇。三是规范军人荣誉宣扬,规定重大节日纪念和走访慰问、举行军人礼遇仪式、悬挂光荣牌等彰显尊崇的措施。四是规定军人的荣誉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四)规范军人待遇保障制度。一是明确国家建立军人待遇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军人待遇保障从优。二是强调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三是从工资、住房、医疗、保险、休息休假、户籍权益等方面,规定军人应当享有的待遇,明确保障制度。四是明确军人婚姻保护、家属随军落户以及军人配偶探亲的有关规定。五是原则规定退役军人的妥善安置和待遇保障。

(五)规范军人抚恤优待制度。一是规定国家建立抚恤优待保障体系,优待军人、军人家属,抚恤优待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二是完善军人军属在住房、医疗、就业安置、子女教育、养老以及参观游览、交通出行、司法服务等方面的优待政策。三是完善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和残疾军人的抚恤优待制度。四是明确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庭按照规定享受救助和必要的帮扶。五是规定抚恤优待对象享受公民普惠待遇,同时享受相应的抚恤优待待遇。

(六)规范权益救济和法律责任。一是规定军人权益受到侵害后,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调解和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权益救济机制和渠道。二是规定国家机关和军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全体公民,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此外,草案附则对制定配套法规作了授权,对涉及的名词用语作了解释,对适用范围作了补充规定。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