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红笑》

关于《关于红笑》
作者:魯迅 1929年
本作品收錄於《集外集

  今天收到四月十八日的《華北日報》〔2〕,副刊上有鶴西先生的半篇《關于紅笑》的文章〔3〕。《關于紅笑》,我是有些注意的,因為自己曾經譯過几頁,那豫告,就登在初版的《域外小說集》〔4〕上,但后來沒有譯完,所以也沒有出版。不過也許是有些舊相識之故罷,至今有誰講到這本書,大抵總還喜歡看一看。可是看完這《關于紅笑》,卻令我大覺稀奇了,也不能不說几句話。為要頭緒分明,先將原文轉載些在下面——“昨天到蹇君家去,看見第二十卷第一號的《小說月報》,上邊有梅川君譯的《紅笑》,這部書,因為我和駿祥也譯過,所以禁不住要翻開看看,并且還想來說几句關于《紅笑》的話。

  “自然,我不是要說梅川君不該譯《紅笑》,沒有這樣的理由也沒有這樣的權力。不過我對于梅川君的譯文有一點怀疑的地方,固然一個人原不該隨便地怀疑別個,但世上偏就是這點奇怪,盡有是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不過也許我底過慮是錯的,而且在梅川君看來也是意想不到的事,那么,這錯處就在我,而這篇文字也就只算辯明我自己沒有抄襲別人。現在我先講講事實的經過。

  “《紅笑》,是我和駿祥,在去年暑假中一個多星期內赶完的,……赶完之后就給北新寄去。過了許久才接到小峰君十一月七日的信,說是因系兩人所譯,前后文不連貫,托石民君校閱,又說稿費在月底准可寄來。以后我一連寫了几封信去催問,均未得到回信,……所以年假中就將底稿尋出,又改譯了一遍。文气是重新順了一遍(特別是后半部),錯誤及不妥的地方一共改了几十處,交岐山書局印行。稿子才交出不久,卻接到小峰二月十九日的信,錢是寄來了,雖然被抹去一點零頭,因為稿子并未退回,所以支票我也暫時存著,沒有退去,以后小峰君又來信說,原書,譯稿都可退還,叫我將支票交給袁家驊先生。我回信說已照辦,并請將稿子退了回來。但如今,書和稿子,始終還沒有見面!

  “這初次的譯稿,我不敢一定說梅川君曾經見過,雖然我想梅川君有見到的可能。自然梅川君不一定會用我們底譯文作藍本來翻譯,但是第一部的譯文,句法神情都很相似的這一點,不免使我有一點怀疑。因為原來我們底初譯是第一部比第二部流暢得多,同時梅川君的譯文也是第一部比第二部好些,而彼此神似的又就是這九個斷片。在未有更确切的證明時,我也不愿將抄襲這樣的字眼,加于別人底頭上,但我很希望對這點,梅川君能高興給一個答复。假如一切真是我想錯了呢,前邊已經說過,這些話就作為我們就要出版的單行本并非抄襲的證明。”

  文詞雖然极婉委曲折之致,但主旨卻很簡單的,就是:我們的將出版的譯本和你的已出版的譯本,很相類似,而我曾將譯稿寄給北新書局過,你有見到的可能,所以我疑心是你抄襲我們的,假如不然,那么“這些話就作為我們就要出版的單行本并非抄襲的證明”。

  其實是,照原文的論法,則假如不然之后,就要成為“我們抄襲”你的了的,然而竟這么一來,化為神妙的“證明”了。但我并不想研究這些,僅要聲明几句話,對于兩方面——北新書局,尤其是小說月報社〔5〕——聲明几句話,因為這篇譯稿,是由我送到小說月報社去的。

  梅川〔6〕君這部譯稿,也是去年暑假時候交給我的,要我介紹出售,但我很怕做中人,就壓下了。這樣壓著的稿件,現在還不少。直到十月,小說月報社擬出增刊,要我寄稿,我才記得起來,据日本二葉亭四迷〔7〕的譯本改了二三十處,和我譯的《豎琴》〔8〕一并送去了。另外有一部《紅笑》在北新書局吃苦,我是一點都不知道的。至于梅川,他在离上海七八百里的鄉下,那當然更不知道。

  那么,他可有鶴西先生的譯稿一到北新,便立刻去看的“可能”呢?我想,是不“能”的,因為他和北新中人一個不認識,倘跑進北新編輯部去翻稿件,那罪狀是不止“抄襲”而已的。我卻是“可能”的,不過我從去年春天以后,一趟也沒有去過編輯部,這要請北新諸公諒察。

  那么,為什么兩本的好處有些相像呢?我雖然沒有見過那一譯本,也不知所据的是誰的英譯,但想來,大約所据的是同一英譯,而第二部也比第一部容易譯,彼此三位的英文程度又相仿佛,所以去年是相像的,而鶴西先生們的譯本至今未出,英文程度也大有進步了,改了一回,于是好處就多起來了。

  因為鶴西先生的譯本至今未出,所以也無從知道類似之度,究竟如何。倘僅有彼此神似之處,我以為那是因為同一原書的譯本,并不足异的,正不必如此神經過敏,只因“疑心”,而竟想入非非,根据“世上偏就是這點奇怪,盡有是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的理由,而先發制人,誣別人為“抄襲”,而且還要被誣者“給一個答复”,這真是“世上偏就是這點奇怪”了。

  但倘若很是相同呢?則只要證明了梅川并無看見鶴西先生們的譯稿的“可能”以后,即不用“世上偏就是這點奇怪”的論法,嫌疑也總要在后出這一本了。

  北平的日報,我不寄去,梅川是決不會看見的。我就先說几句,俟印出時一并寄去。大約這也就夠了,阿彌陀佛。四月二十日。

  寫了上面這些話之后,又陸續看到《華北日報》副刊上《關于紅笑》的文章,其中舉了許多不通和誤譯之后,以這樣的一段作結:“此外或者還有些,但我想我們或許總要比梅川君錯得少點,而且也較為通順,好在是不是,我們底譯稿不久自可以證明。”那就是我先前的話都多說了。因為鶴西先生已在自己切實證明了他和梅川的兩本之不同。他的較好,而“抄襲”都成了“不通”和錯誤的較坏,豈非奇談?倘說是改掉的,那就是并非“抄襲”了。倘說鶴西譯本原也是這樣地“不通”和錯誤的,那不是許多刻薄話,都是“今日之我”在打“昨日之我”的嘴巴么?總之,一篇《關于紅笑》的大文,只證明了焦躁的自己廣告和參看先出譯本,加以修正,而反誣別人為“抄襲”的苦心。這种手段,是中國翻譯界的第一次。四月二十四日,補記。

  這一篇還未在《語絲》登出,就收到小說月報社的一封信,里面是剪下的《華北日報》副刊,就是那一篇鶴西先生的《關于紅笑》。据說是北平寄來,給編輯先生的。我想,這大約就是作者所玩的把戲。倘使真的,蓋未免惡辣一點;同一著作有几种譯本,又何必如此惶惶上訴。但一面說別人不通,自己卻通,別人錯多,自己錯少。而一面又要證明別人抄襲自己之作,則未免惡辣得可怜可笑。然而在我,乃又頗歎紹介譯作之難于今為甚也。為刷清和報答起見,我确信我也有將這篇送給《小說月報》編輯先生,要求再在本書上發表的義務和權利,于是乎亦寄之。

  五月八日。


注释 编辑

  1. 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語絲》周刊第五卷第八期,后印入梅川所譯《紅的笑》一書,最后一節是印入該書時所加。《紅笑》,即《紅的笑》,俄國安德烈夫的中篇小說。梅川的譯本于一九三〇年七月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2. 《華北日報》:國民党在華北地區的机關報。一九二九年一月一日在北平創刊,一九三七年七月蘆溝橋事變后停刊。一九四五年八月复刊,一九四九年北平解放后查封。
  3. 鶴西:即程侃聲,湖北人,當時在《小說月報》上發表過一些詩作。他的《關于紅笑》一文連載于一九二九年四月十五日、十七日、十九日《華北日報》副刊。
  4. 《域外小說集》:魯迅和周作人在日本用文言翻譯的外國短篇小說選集。一九〇九年三月、七月先后出版兩冊,共收十六篇,由日本東京神田印刷所印行。
  5. 《小說月報》:一九一〇年(清宣統二年)七月創刊于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最初由惲鐵樵主編,一九一八年起,改由王蘊章(西神)主編,成為禮拜六派主要刊物之一。一九二一年第十二卷第一期起,由沈雁冰主編,內容大加改革,一九二三年第十四卷第一期起改由鄭振鐸主編。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出至第二十二卷第十二期停刊。
  6. 梅川:即王方仁,浙江鎮海人。魯迅在廈門大學、廣州中山大學任教時的學生,“朝花社”成員。
  7. 二葉亭四迷(1864-1909):原名長谷川辰之助,日本作家、翻譯家。著有長篇小說《浮云》、《面影》等。翻譯過屠格涅夫、果戈理等俄國作家的作品。
  8. 豎琴》:蘇聯作家理定(Лидин, Владимир Германович)的短篇小說。译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九年一月《小說月報》第二十卷第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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