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九五一年春耕生产十大政策的布告

关于一九五一年春耕生产十大政策的布告
1951年3月11日
发布机关:中南军政委员会

春耕季节即将到来,广大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和退租退押运动正在热烈进行,已将胜利结束,为今年农村生产创造了新的条件。本会为保护农民既得利益,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争取今年豊收,特制定并颁布今年春耕生产十大政策如下:

一、保护农民既得果实

凡在土地改革地区农民分得之土地财产,非土地改革区农民在清匪反霸减租退押中退得之租粮押金及分得之所有财物,政府一律予以保护,佃权予以保证,如有不法地主非法倒算果实,藉故夺佃者,依惩治不法地主条例严惩不贷。农民协会应教育群众,将斗争果实全部用于生产,严格纠纷正大吃大喝、浪费、滥用、贪污果实等坏现象。在土地改革中应坚决保护中农,保存富农经济。

二、退租退押清理旧债

所有地租,老区从一九四八年起,新区从一九四九年起,依法减租,未减者依法退租。地主所收押金一律退还佃户,有困难时,依法少退分期退。农民欠地主之债,一律取消,本利不还,解放前欠富农之旧债,利倍于本者,停息还本;利两倍于本者,本利停付;利不及本者,分期还本付息。

三、保证田地谁种谁收

在春耕时期,一切地权尚未确定之田地,仍由原耕户照旧耕种,所产粮食亦归原耕户收割。如春耕后田地分给新得地户所有时,新得地户可向原耕户收取租课,租额多少双方议。如原耕户愿意将既种之田移交新得地户接耕时者,新得地户亦应酌补原耕户所下之种子、肥料、人工、牛工等费用,以为补偿。

四、借贷自愿雇工自由

人民之间借粮贷款要得对方愿意,不得强借,利息由双方议定,政府与农民协会不加限制,所借粮款有借有还。

各地区人民不论耕山种地或者经营工商业,要雇长工、短工,任其自由,工资多少由双方面议,政府与农民协会、工会不加干涉。

五、畅销土产发展贸易

进来土地跌价,农民吃亏,主要是由于美帝封锁,但土地改革地区限制商旅往来,也有影响。现在土产出口已有起色,价格日升。必须加强城乡互助,保证贸易自由,往来方便,使城市商人能下乡采购,土产顺利畅销。一切妨碍商业往来如路条、检查来往行人等办法必须禁止。在土地改革中确实保护工商业,如油坊、粉坊、磨坊、轧花机等应予保护,应没收者也不可分散破坏,致妨碍土产加工,减少土产外销,这不仅为了工商业,而且也是为了农民自己的利益。

六、奖励多种棉、麻、烟、桐

棉、麻、烟叶、桐油等为工业原料,政府将贷粮贷款奖励多种,收获之后贸易公司决以公平价格收买(一斤皮棉换八斤半大米、八斤小麦,一斤烟叶换五斤半至六斤粮)。并准将棉、烟、麻、桐油等抵交公粮。其他经济作物,如茶叶、糖蔗等,亦应尽量鼓励农民多种,公家帮助收购、运销,多方扶助。

七、保护耕畜奖励养牛

耕畜为农耕之本,政府与人民切实加以保护,凡非残疾老弱尚可耕作之牛,一律禁止宰杀。藉故宰杀者,查明处罚。地主杀害耕牛者严办。农民协会应协同政府推广牲畜防疫运动,发牛瘟地区,速报农林部及卫生部门设法救治。

政府奖励人民喂养耕牛,交公粮时可按耕牛数目和扣除消耗,减轻公粮负担。提倡家庭副业,多喂鸡鸭,增加农民收入。

八、保护山林奖励植树

山林出产很大,又可调节气候,培养水源,减少水、旱、天灾,因此政府坚决贯彻保护山林政策,严禁烧山滥砍。某些山林在春夏之间,责成区乡政府厉行封山育林,禁止樵采。鼓励人民在公有荒山荒地上栽树造林,谁栽谁有。在土地改革地区农民所有山林,一律不动,地主山林未分配者,一律由原经营者照旧种植经营,保护山林产品谁种谁收。

九、组织互助推广合作

土地改革地区在自愿与互利原则下组织劳动互助组,人数不要太多,范围不要太大。各乡村应推广供销合作社组织。一方面帮助社员推销土产;一方面供应日常生活必需品;另一方面协助银行发放农贷。合作社发展初期,社员股金不要机械限制,所得利润、应抽出一半或大部分按股分红,以便迅速发展。此种互助组与合作社有享受国家贷款、技术与运销等扶助的优先权。

十、奖励勤劳争取农收

争取今年豊收,增加一成产量,是今年农村生产总要求。因此应奖励勤劳,精耕细作,加工施肥,与修水利,选种除虫,防止灾害。因勤劳致富者政府予以保护,劳动著有成绩者,还为英雄模范,政府给予奖励。公粮负担按常年产量计征,凡因精神细作而增产者,超过部分不计负担。

以上望各级政府与群众团体广为宣传,使家喻户晓,并贯彻执行。

中南军政委员会
一九五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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