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财预〔2021〕35号 2021年5月9日 发布机关:财政部 |
财政部网站 |
关于下达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财预〔2021〕35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改善和保障民生,根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9〕61号),现下达你省(区、市)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项目代码为Z135110079013,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
中央财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已将你省(区、市)全部革命老区县纳入测算范围,请按照财预〔2019〕6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省内实际自行确定补助范围,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在2021年8月31日前,向我部报送2021年资金分配情况;2022年3月底前,报送2021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
附件: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分配总表
财政部
2021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分配总表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