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的通知
文物督函〔2018〕1530号
2018年12月7日
发布机关:文物局
文物局网站

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国文物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的通知

文物督函〔2018〕1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天津、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本次案卷评查共收到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73份参评案卷,江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新疆未报送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16版),经专家初评、实地复核、专家终评,最终确定“十佳案卷”10个、“优秀案卷”20个,浙江省文物局、江苏省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为“优秀组织单位”,现将评查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开展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推进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差距,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提升文物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18年12月7日

附件1:2018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十佳案卷

附件2:2018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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