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队院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紧急指示

关于军队院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紧急指示
军委, 总政
1966年10月5日
本作品收錄於《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有关文件汇编(第一集)

关于军队院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紧急指示

各军区、军种、兵种、院校、总参、总后党委、政治部:

军队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就把院校作为重点之一,总的说来形势是好的。但是,有些领导机关和院校的领导过分强调了军队院校的特殊性,至今还有压制民主的现象,不许班、系、校串连,把运动搞得冷冷清清,甚至挑动学生斗学生,打击左派,严重地违背了党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因此,根据林彪同志的建议,军队院校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必须把那些束缚群众运动的框框统统取消,和地方院校一样,完 全按照十六条的规定办,要充分发扬民 主,要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辯论,在 这方面,军队院校要做出好的榜样。在运 动中不许挑动学生斗学生;要注意保护少 数,凡运动初期被院校党委和工作组打成 “反革命”、“反党分子”、“右派分子”和 “假左派、眞右派”等的同志,应宣布一律 无效,予以平反,当众恢复名誉。个人被 迫写出的检讨材料,应全部交还本人处 理,党委或工作组以及別人整理的整他们 的材料,应同群众商量处理办法,经过群 众和被整的人的同意,也可以当众销毁。 要充分信任群众,不要怕群众,要“敢”字 当头。要相信院校的学生和敎职员工的绝 大多数是革命的,好的,他们是听毛主席 的话的,听党的话的,他们革命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也要看到军队院校领导和 敎职员中,确实有一小撮反党反社会主义 的坏家伙,一定要借文化大革命的东风, 把他们揪出来,彻底斗,彻底批。同时要 确实掌握林副主席对领导干部所提出的三 条标准,即高举不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 拥护不拥护毛主席;是不是突出政治;是 不是有革命干劲,进行检查。还要注意, 要文斗,不要武斗。

以前军委、总政对院校文化大革命的 个别规定,如关于军队院校的文化大革命 运动在撤出工作组后由院校党委领导的规 定;关于指挥学校的学员队开展文化大革 命的作法与连队相同的规定;关于只在军 种兵种院校范围内不在军种兵种院校范围 外和地方学校串连的规定等,已不适合当 前的情况,应当宣布取消。今后各院校应按照十六条的规定由革命学生和敎职员工 选举成立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 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作为文化革命的权 力机构。为了搞好军队院校的斗批改,应 当允许进行革命串连和调查,但军队院校 不要干涉、介入地方的文化大革命。

这个指示,应立即向全体学生和敎职 员工原原本本的宣读,坚决贯彻执行。

军委、总政

一九六六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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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事审判参考》2011年第1集,总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办,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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