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1号) (玉环市)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0号)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1号)
制定机关: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2号)
来自玉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为贯彻落实“两手硬、两战赢”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进一步形成全民消费的良好氛围,现通告如下:

一、对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KTV、酒吧、游泳馆、公共浴场、培训机构等人员集聚场所,继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二、健身房(洗浴除外)、茶室、足浴店、保健推拿、美容美发等服务经营类企业恢复开放,同时必须做好公共场所以及毛巾等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三、全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展示场馆、体育场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场馆(含民营)逐步恢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和范围详见各场馆通告。

四、儿童健康体检、入托体检、“两癌”筛查等常规体检和预防接种恢复正常。

五、所有口腔类别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必须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有序恢复口腔等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员院感培训并考核合格才能恢复诊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科恢复正常诊疗活动。

六、所有景区(含乡镇、街道、村居景点等)全面开放。

七、恢复玉环至温州地区客运班线。

八、上述企业(场所)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所有人员实行“口罩+测温+扫‘玉环乐活码’”进入,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劝阻,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街道)。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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