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通知 发改基础〔2016〕1536号 2016年7月13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 |
[1]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军委联合参谋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要求下加快铁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环境,保障《规划》实施。
二、实施中要做好与其他交通方式的优化衔接,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完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客运换乘“零距离”、物流衔接“无缝化”、运输服务“一体化”,全面提升综合交通服务水平和运输效率。
三、以改革创新办法推动铁路建设,继续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市场化融资方式,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融资渠道,激发市场活力,采取综合措施提升铁路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内容。科学组织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具体建设项目在五年规划中统筹安排,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五、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给予积极支持,进一步深化细化配套政策措施。
附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6年7月13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