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应急救援中心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应急救援中心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投资规〔2021〕1223号
2021年8月20日
发布机关: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应急救援中心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投资规〔2021〕1223号

应急管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厅(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进一步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应急救援中心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20日

附件:应急救援中心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