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2022年3月14日《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71号)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急函〔2023〕4号
2023年1月5日
发布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卫生健康委网站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急函〔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Omicron)变异株逐渐成为绝对优势流行株,其传播力和免疫逃逸能力显著增强,但致病力明显减弱。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年1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