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实体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实体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2024年6月2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4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8号公布,自2024年6月21日起施行)
关于对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实体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2024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8号公布,自2024年6月21日起施行)

美国近日再次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中方决定对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相关实体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一、对洛克希德·马丁导弹系统集成实验室、洛克希德·马丁先进技术实验室、洛克希德·马丁风险投资公司等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实体,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二、对洛克希德·马丁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詹姆斯·泰克里特、首席运营官弗兰克·圣约翰、首席财务官杰西·马莱夫等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本人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本决定自2024年6月21日起施行。

附件:反制清单

外交部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反制清单
一、实体

(一)洛克希德·马丁导弹系统集成实验室(Lockheed Martin Missile System Integration Lab)

(二)洛克希德·马丁先进技术实验室(Lockheed Martin Advanced Technology Laboratories)

(三)洛克希德·马丁风险投资公司(Lockheed Martin Ventures)

二、高级管理人员

(一)詹姆斯·泰克里特(James Donald Taiclet),男,洛克希德·马丁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

(二)弗兰克·圣约翰(Frank Andrew St. John),男,洛克希德·马丁公司首席运营官

(三)杰西·马莱夫(Jesus Malave),男,洛克希德·马丁公司首席财务官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