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的通告

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的通告
2020年1月28日
发布机关: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公告原文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延迟本市企业复工通告如下:

  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8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