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0〕176号 2020年10月30日 发布机关:财政部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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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0〕1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9055),详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等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按要求支持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等。在分配相关资金时,要结合实际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倾斜。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资金的统筹,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
二、各地应按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258号)等有关要求,做好2021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待2021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各地相关转移支付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针对2019年度审计查出涉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问题,相关省份要落实整改责任,对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能见效的整改措施,尽快整改到位。
三、各地应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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