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造房主的定租暂停支付的意见
关于改造房主的定租暂停支付的意见 (66)国房局字第77号 1966年10月21日 发布机关:国家房产管理局 |
江苏省建设厅:
我局接到东台县房管处电报一份,请示两个问题:(1)改造房主的定租是否暂停支付。(2)改造房主的定租如果暂停支付,少数改造户的生活困难问题如何解决,由民政部门按月补助还是由房产部门发给生活费用。现将他们的请示告你厅,请研究处理。我们意见:
改造房主的定租,一律暂停支付。但正式取消,需要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取消资本家的定息后,再按同一步骤进行。改造房主的定租暂停支付后,对少数改造户的生活困难问题,最好与民政部门联系,由社会救济解决。
国家房产管理局
196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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