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市发﹝2018﹞5号 2018年8月3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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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文明办、民(宗)委(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广电局、体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文联: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这是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专门为农民设立的节日,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农民的深切关怀,向全社会传递了重农崇农的价值取向。为共同做好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的重大意义
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彰显“三农”工作的重要地位。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助于全面调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投身和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唤起各方面对“三农”的关注和重视,营造强农助农的浓厚氛围,凝聚爱农支农的强大力量,进一步强化“三农”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中重中之重的地位。
二是有利于提升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光荣感。 “中国农民丰收节”是农民的专属节日,通过举办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活动,能够进一步丰富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展示新时代新农民的精神风貌,顺应广大农民新期待,满足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新需求。
三是有利于传承弘扬中华农耕文明和优秀文化传统。“中国农民丰收节”蕴含鲜明的文化符号和新的时代内涵,能够让人们以节为媒,释放情感、传承文化、寻找归属,唤醒人们对传统农耕文化的记忆,享受农耕文化的精神熏陶,增强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感。
四是有利于凝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强大力量。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助于动员和聚集各方面资源,增强亿万农民振兴乡村的热情和信心,推动乡村实现全面振兴,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准确把握活动组织实施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庆祝丰收、弘扬文化、振兴乡村”为宗旨,按照“务实、开放、共享、简约”的要求,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突出地方民俗特色,在广大乡村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弘扬悠久厚重的农耕文化,展示农村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展示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激发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不竭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办节日。农民是丰收节的主体,农民广泛参与是关键。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支持鼓励农民开展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关的庆祝活动,让农民真正成为节日的主角,实现农民的节日农民乐。
——坚持因地制宜办节日。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结合当地民俗文化、农时农事组织开展节庆活动,不搞千篇一律,不搞统一规定动作。各地各民族庆丰收传统活动要传承好、保留好,与丰收节融合互动、相得益彰。
——坚持节俭热烈办节日。既要有节日的仪式感,又要避免形式主义、铺张浪费,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形成节俭朴素、欢庆热烈的全国性节日氛围。
——坚持开放搞活办节日。用开放的思维办节过节,注重亿万农民庆丰收、成果展示晒丰收、社会各界话丰收、全面参与享丰收,让全社会、全民都感受到丰收的快乐。
三、精心组织安排节日庆祝活动
(一)国家层面开展重大活动。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举办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活动、分会场活动及系列活动,通过政府发动和带动,形成影响力和推动力。主会场活动和分会场活动于9月23日举办,若干系列活动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陆续开展。
(二)各部门组织相关活动。地方各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总体活动方案策划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好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文明办要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各级文明村镇参与丰收节庆活动;民委要加强对各民族丰收节庆活动的组织和指导,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宣传普及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二十四节气”,组织引导乡村文化艺术创作,开展农民歌手大赛、农村广场舞展演、农民书画摄影展等乡村文化艺术活动,把各地有民俗特色庆丰收的旅游乡镇推介好;广播电视部门要充分调动相关媒体资源,加大节日宣传力度;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体育工作的指导,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充分利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阵地设施,举办形式多样的民俗体育活动;工会组织要做好广大农民工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开展农民工庆祝节日相关活动;共青团组织要调动广大农村青年参与节日的积极性,提升节日活力;妇联组织要将“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与丰收节活动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农村妇女参与节日活动的热情;文联系统要组织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围绕农民庆丰收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
(三)鼓励全国农村基层广泛开展节庆活动。各地要将活动重心下沉到县乡村,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策划,广泛听取农民意见,创新活动形式,精心举办乡村旅游、农产品采购、民俗表演、技能比赛、美食品鉴、特色农产品展示、电商促销、农民体育赛事活动、文化教育、农事体验等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
四、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单位成立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统筹谋划全国层面节日活动,做好对各地的指导和支持。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节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新闻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央媒体、地方媒体及新媒体作用,从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业农村发展成就、农民生产生活巨大变化、中华传统农耕文明、当代农村新风民俗、新时代“三农”先进人物事迹等多视角切入,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持续性报道,使“中国农民丰收节”成为世界上最有特色、最有人气、最为丰富、最有影响的农民节日、丰收节日。
(三)加强经验交流。各地要及时总结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推动节日越办越好、更上台阶。请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于10月23日前将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总结(包括文字、图片、视频材料等)报送农业农村部。
联系人:崔明理
联系电话:010—59192137,59192153(传真)
电子邮箱:nmfsj@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邮编:100125
附件: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组成方案
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中央文明办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8月3日
附件
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
组成方案
为做好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工作,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单位成立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推动形成良好的节日氛围,扩大“中国农民丰收节”在全社会的影响力。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主任
韩长赋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
二、副主任
屈冬玉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三、成员
孙 尧 教育部副部长
石玉钢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刘 炤 司法部副部长
王炳南 商务部副部长
项兆伦 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
范卫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副局长
赵 勇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魏地春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副台长
洪天云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
刘东生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赵世洪 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傅振邦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杨 柳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书记处书记
左中一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卢 彦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四、办公室成员
组织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唐珂担任。办公室成员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
陈 进 中央文明办一局副巡视员
谢 俐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王海青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司副巡视员
郭文芳 司法部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副司长
曹德荣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
王晨阳 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
王小亮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宣传司副司长
郞 维 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司长
谷云龙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总编室副主任
许健民 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副司长
刘家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巡视员
蔡毅德 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主席
赵宝东 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副部长
杜 芮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发展部部长
刘尚军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国内联络部主任
马荣才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内设机构(依现有机构和职务列名)
潘显政 办公厅主任
胡永万 人事劳动司巡视员
魏百刚 发展计划司司长
陶怀颖 财务司司长
隋鹏飞 国际合作司司长
廖西元 科技教育司司长
曾衍德 种植业管理司司长
李伟国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司长
马有祥 畜牧业司司长
邓庆海 农垦局局长
宗锦耀 农产品加工局局长
张显良 渔业渔政局局长
赵 阳 中央农办一局局长
附件:农市发〔2018〕5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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