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体育总局 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体育总局 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1年6月9日
发布机关:体育总局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体育总局网站
体育总局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体育总局 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了进一步做好《体育总局 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体经字〔2021〕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切实督促指导各地完成到2025年,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使用率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初步形成的工作目标,“建好、管好、用好”社会足球场地,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充分认识《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

各地要充分认识《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把握好《指导意见》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而出台的指导性文件,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开放运营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各地要抓紧研究制订本地区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开放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密切结合各地实际,明确本地区的落实实施政策,使《指导意见》在本地区得到具体贯彻落实。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把责任落在实处。要根据《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密切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社会足球场地加强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成效、时间节点、具体措施等,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逐项落地、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三、认真抓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督导调研,针对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措施

各地要加强《指导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落实工作做得好的地区或单位要表扬鼓励、报送典型经验案例,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地区或单位,要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帮助,提出整改措施,推动政策落实。

请各地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省/区/市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及《**省/区/市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自查情况》纸质版、电子版报送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并在前期社会足球场建设档案数据基础上,进一步填报开放运营数据,将《**省/区/市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及开放运营情况明细表》(详见附表)一并报送,《明细表》请各地向社会公告。

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对各省报送的实施方案和自查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并对各地社会足球场地开放运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调研,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相关政策措施,相关情况将进行通报。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

联系人:王国栋

电  话:(010)87182818

E-mail:wgd@sport.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

联系人:刘 涛

电  话:(010)68502691

E-mail:shfwc-shs@ndrc.gov.cn

附表:

1.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自查情况主要材料清单

2.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及开放运营情况情况明细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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