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分別邪正劄子

再論分別邪正劄子
作者:蘇轍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潁濱文鈔/03

臣今月二十二日延和殿進呈劄子,論君子小人不可並處朝廷,因復口陳其詳,以瀆天聽。竊觀聖意,類不以臣言為非者。然天威咫尺,言詞迫遽,有所不盡。退伏思念,若使邪正並進,皆得與聞國事,此治亂之幾,而朝廷所以安危者也。

臣誤蒙聖恩,典司邦憲,臣而不言,誰當救其失者。謹復稽之古今,考之聖賢之格言,莫不謂親近君子,斥遠小人,則人主尊榮,國家安樂;疏外君子,進任小人,則人主憂辱,國家危殆。此理之必然,而非一人之私言也。故孔子論為邦,則曰:「放鄭聲,遠佞人。」子夏論舜之德則曰:「舉皋陶,不仁者遠。」論湯之德則曰:「舉伊尹,不仁者遠。」諸葛亮戒其君則曰:「親賢臣,遠小人,此前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凡典冊所載,如此之類不可勝紀。至於《周易》所論,尤為詳密,皆以君子在內,小人在外,為天地之常理;小人在內,君子在外,為陰陽之逆節。故一陽在下,其卦為《復》,二陽在下,其卦為《臨》。陽雖未盛,而居中得地,聖人知其有可進之道。一陰在下,其卦為《後》,二陰在下,其卦為《遯》,陰雖未壯,而聖人知其有可畏之漸。若夫居天地之正,得陰陽之和者,惟《泰》而已。《泰》之為象,三陽在內,三陰在外。君子既得其位,可以有為;小人奠居於外,安而無怨。故聖人名之曰《泰》。《泰》之言安也,言惟此可以久安也。方《泰》之時,若君子能保其位,外安小人,使無失其所,則天下之安未有艾也。惟恐君子得位,因勢陵暴小人,使之在外而不安,則勢將必至反覆。故《泰》之九三則曰:「無平不陂,無往不復。」

竊惟聖人之戒,深切詳盡,所以誨人者至矣。獨未聞以小人在外,憂其不悅,而引之於內,以自遺患者也。故臣前所上劄子,亦以謂小人雖決不可任以腹心,至於牧守四方,奔走庶務,各隨所長,無所偏廢,寵祿恩賜,彼此如一,無跡可指,如此而已。若遂引而置之於內,是猶畏盜賊之欲得財,而導之於寢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開之以牧,天下無此理也。且君子小人勢同冰炭,同處必爭。一爭之後,小人必勝,君子必敗。何者,小人貪利忍恥,擊之難去。君子潔身重義,知道之不行,必先引退。故古語曰:「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蓋謂此矣。

昔先皇帝以聰明聖智之資,疾頹靡之俗,將以綱紀四方,追跡三代。今觀其設意,本非漢、唐之君所能仿佛也。而一時臣佐,不能將順聖德,造作諸法,率皆民所不悅。及二聖臨御,因民所願,取而更之,上下慰。當此之際,先朝用事之臣,皆布列於朝,自知上逆天意,下失民心,徬徨踧躇,若無所措,朝廷雖不斥逐,其勢亦自不能復留矣。尚賴二聖慈仁,不加譴責,而宥之於外,蓋已厚矣。今者政令已孚,事勢大定,而議者惑於浮說,乃欲招而納之,與之共事,欲以此調停其黨。臣謂此人若返,豈肯徒然而已哉。必將戕害正人,漸復舊事,以快私忿。人臣被禍,蓋不足言,而臣所惜者,祖宗朝廷也。

蓋自熙寧以來,小人執柄,二十年矣。建立黨與,布滿中外,一旦失勢,晞覬者多。是以創造語言,動搖貴近,脅之以禍,誘之以利,何所不至。臣雖不聞其言,而概可料矣。聞者若又不加審察,遽以為然,豈不過甚矣哉。臣聞管仲治齊,奪伯氏駢邑三百,飯蔬食,沒齒無怨言。諸葛亮治蜀,廢廖立、李嚴為民,徙之邊遠,久而不召,及亮死,二人皆垂泣思亮。夫駢、立、嚴三人者,皆齊、蜀之貴臣也。管、葛之所以能戮其貴臣,而使之無怨者,非有他也,賞罰必公,舉措必當,國人皆知其所與之非私,而所奪之非怨。故雖仇讎,莫不歸心耳。今臣竊觀朝廷用舍施設之間,其不合人心者尚不為少,彼既中懷不悅,則其不服固宜。今乃直欲招而納之,以平其隙,臣未見其可也。

《詩》曰:「無競維人,四方其訓之。」陛下誠以異同反復為憂,惟當久任才性忠良、識慮明審之士,但得四五人常在要地,雖未及皋陶、伊尹,而不仁之人知自遠矣。故臣願陛下斷自聖心,不為流言所惑,毋使小人一進,後有噬臍之悔,則天下幸甚,天下幸甚。

臣既待罪執法,若見用人之失,理無不言,言之不從,理不徒止。如此則異同之跡,復著明,不若陛下早發英斷,使彼此泯然跡可見之為善也。臣受恩深重,輒敢先事獻言,罪合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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