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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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03号 |
附件1: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
农业农村部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我部组织起草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件:zysxzc@agri.gov.cn。
2.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畜禽种业处(邮编:100125)。
3. 电话:010-5919147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8日。
附件:1.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
2020年4月8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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