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海龟保护行动计划(2019-2033年)》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海龟保护行动计划(2019-2033年)》的通知 农渔发〔2018〕31号 2018年12月27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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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海龟保护行动计划(2019-2033年)》的通知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有关单位:
海龟是著名的“活化石”,也是海洋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和指示物种,具有重要的生态、科研和文化价值。为加强我国海龟保护管理,有效应对海龟保护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在全国范围内对海龟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我部组织编制了《海龟保护行动计划(2019—2033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海龟保护行动计划
海龟保护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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