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湘粤赣黔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湘粤赣黔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的通知
农办市〔2018〕35号
2018年11月13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网站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湘粤赣黔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的通知

农办市〔2018〕35号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为助力产业扶贫,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根据农业农村部《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部定于12月上旬在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开展湘粤赣黔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2月7—11日(12月6日报到、布展)

地点:郴州国际会展中心

二、活动内容

(一)举行湘粤赣黔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二)展示推介四省特色优质农产品;

(三)组织产销对接贸易洽谈活动并签约。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郴州市人民政府、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

四、参加人员

(一)湖南、广东、江西、贵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特色农产品生产、流通、品牌等处室负责同志;

(二)湖南、广东、江西、贵州部分贫困县政府负责同志(每县1名);

(三)部分贫困县参展商代表;

(四)全国农产品批发商、电商、商超、食品企业、加工企业等代表;

(五)有关媒体。

五、有关要求

(一)此次产销对接活动以订货洽谈为主。布展以简装实用为原则,主办方承担活动期间的展览展示费用,免除场地费、搭建费等费用。四省要聚焦深度贫困县的特色农产品,重点组织贫困县信誉良好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选择产量大、特色突出、品质好的农产品(含传统手工艺品)进行集中产销对接。请四省认真汇总辖区内参展产品(附件1),于11月22日前报送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二)活动期间,举办四省特色优质农产品专场推介会,由贫困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上台推介特色农产品。请四省各推荐2个特色农产品上会推介,于11月22日前将推介方案报送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三)四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贫困县提供参展农产品和企业简介,包括企业简介、产品介绍、联系方式、地址、二维码以及高清图片等,图片要求为JPG或TIFF格式,大小不少于2M,请于11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四)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负责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商超、电商等参加产销对接活动,请四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积极动员邀请本地区农产品采购商,协助市场协会做好活动前虚拟对接工作,将采购方名单于11月22日前报送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附件2)。

(五)四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省报名(附件3),并明确1名联络员,于11月22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六、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联系人:魏龙飞

电  话:010—59192631、18310555364

传  真:010—59193147

邮  箱:scsltc@163.com

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

联系人:杨  洋

电  话:010—65096257,18611788727

传  真:010—65096253

邮 箱:shchxh@163.com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联系人: 杨  准

电  话:0731—85866897,13307313581

传  真:0731—85866897

邮  箱:403848880@qq.com

附件:1. 湘粤赣黔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参展产品汇总表

      2. 湘粤赣黔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采购方报名表

      3. 湘粤赣黔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政府部门及供应方报名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农办市〔2018〕35号.ceb

      附件.doc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