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21〕9号
2021年4月21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网站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海洋渔业厅(局、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给予支持,为指导各地做好相关任务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推动脱贫地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坚持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构建“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强化农技推广服务的公益性、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属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在保障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实施意愿强、任务完成效果好的农业县(市、区),适度向脱贫地区倾斜。

——坚持注重实效。在完成数量指标任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项目实施地区任务组织落实的质量和助力产业发展的成效。

——坚持创新引领。鼓励各地在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激发农技推广活力和推进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主动开展探索。

三、年度目标

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选树一批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典型。建设5000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1万项(次)以上的农业主推技术,全国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对全国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培育1万名以上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招募1万名以上特聘农技员(防疫员)。

四、重点任务

(一)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组织各级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找准职能定位,围绕关键适用技术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履行好公益性服务职责。推动基层推广机构改善条件、完善手段、提升能力,保证综合设置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等机构有专门岗位和专门人员履职尽责。支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推广机构加强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的指导管理和统筹安排,探索农技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工作机制。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对经营性农技服务活动的有效引导和必要管理作用。遴选推介一批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

(二)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力量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搭建社会化科技服务平台,构建“产学研推用”利益联结机制。遴选推介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效果好的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各地建设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化管理。引导农业科研院校发挥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通过院地合作、校地合作等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三)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按照技术示范到位、农民培训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遴选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按照标准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以各类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重大引领性技术和农业主推技术,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四)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支持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西、重庆、四川、青海等12个省份承担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任务。组织各项目县完善主推技术遴选发布制度,重点围绕稳粮增产、地力提升、土壤改良等需求,遴选一批先进适用技术,组建技术指导团队,落实示范任务,开展观摩培训活动,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强化脱贫地区农业技术供给,加大良种良法良机推广力度,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将农技服务与当地特色产业紧密衔接,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五)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培训规划制定、课程模块设置和师资库建设等方面加强组织管理,将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特聘农技员代表等纳入师资队伍,遴选一批优质培训机构和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统一组织脱产培训。项目县组织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培训、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支持农技推广体系与国家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等金融机构合作,强化金融知识培训,提升融资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地区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方式,吸引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青年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完善农技人员绩效评价机制,推动收入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紧密挂钩。

(六)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进一步扩大特聘计划实施范围,支持各地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继续在生猪大县、牛羊大县招募特聘防疫员。制定完善实施办法,规范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通过信息平台加强对特聘农技员(防疫员)的动态管理和服务。

(七)加快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步伐。鼓励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通过手机APP、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方式,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加强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简化操作流程,扩大用户数量,提高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突出信息平台在服务决策、服务管理、服务基层中的作用,引导承担项目任务的专家、特聘农技员、服务主体等对项目年度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线上动态展示。引导广大农技人员和农民充分利用春耕备耕、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技术等专题板块指导农业生产。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的重要意义,围绕2021年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充分发挥省级农技推广机构作用,激发各级推广机构活力。分行业组织实施的省份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开展情况调度,掌握执行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强绩效考评。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构建全过程一体化、线上线下联动逐级负责的绩效管理机制。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通过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交叉考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考评。2021年绩效考评结果继续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主推技术到位率”指标、农业农村部年度评优及下年度预算安排等挂钩。

(三)加强交流宣传。各地在任务组织实施中,要充分挖掘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对在保障农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现的典型农技人员和事迹等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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