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啄行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昌黎先生集
元和元年,自江陵召入為國子博士作也。公被讒出為陽山,至是召還,又有謗之者。故《三星行》云:“名聲相乘除,得少失有余。”《剝啄行》云:“我不厭客,困於語言。欲不出納,以堙其源。”各有所激雲爾。歐陽文忠《擬剝啄行寄趙少師》云:“剝剝復啄啄,柴門驚鳥雀。故人千里駕,信士百金諾”云云。公遠讒避謗,欲謝客以堙其源,故深其塹,堅其墉,要為不可幹者。而歐陽則歸老故鄉,欣然喜客之至,是以其辭不同如此。

剝剝啄啄,有客至門。我不出應,客去而嗔。從者語我:子胡為然?我不厭客,困於語言。[1]欲不出納,以堙其源。空堂幽幽,有稭有莞。[2]門以兩版,叢書於間。窅窅深塹,其墉甚完;[3]彼寧可隳,此不可幹。從者語我:嗟子誠難!子雖雲爾,其口益蕃。[4]我為子謀,有萬其全。凡今之人,急名與官。子不引去,與為波瀾。[5]雖不開口,雖不開關,變化咀嚼,有鬼有神,今去不勇,其如後艱。我謝再拜,汝無復雲,往追不及,來不有年。[6]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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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諸本此下有“我嗟子誠”一語,閣本同。今從唐、杭、蜀本刪。雲閣本衍,蓋下語誤入。
  2. 《書》:“三百里納稭服。”《詩》:“下莞上簟。”稭音戛。莞音丸,又九還切。
  3. 墉或作容,非是。
  4. 益或作實,口益或作益實。
  5. 與,方作以,雲韓文與多作以,他文見者非一。《詩》“之子歸不我以”,註:以猶與也。今按《陸宣公奏議》亦然,如雲“未審云云以否”之類是也,然當作與為正。
  6. 諸本作“來可待焉”,今從閣、杭、蜀本雲。公《祭十二郎》文,“其不有年以補我愆”,同此義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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