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田承嗣實封制

加田承嗣實封制
作者:常袞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14

敕:懋策勳之賞,則啟封邑;賜真食之命,方入田租。故采地以處其子孫,書社以尊其侯伯。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尚書左仆射兼魏州大都督府長史御史大夫兼魏博等州節度觀察處置及管內支度營田等使上柱國雁門郡王食實封二百戶田承嗣,出自河朔,挺茲才器,公忠有素,文武是經。行惟高簡,言必誠信,委之腹心,實所觀重。內列端揆,外當藩翰,距河作鎮,瀕海撫封。貞一以奉上,明恕以臨下,謀出韜鈐之外,功成戰伐之前。專精牧人,盡瘁事國,政刑必中,都鄙有章。訓以農耕之業,課其蠶織之事,家給而禮讓攸興,氣和而劄瘥不作。舊章鹹舉,厥貢惟殷,來東人之職勞,首循吏之行理。嘉命休績,允茲裒勸,食其並賦,用協典常。可加實封二百戶,餘並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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