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馬總檢校刑部尚書制

加馬總檢校刑部尚書制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48

門下:吏久其職,人安其業,此前代所以稱理者也。況奪二軍慈愛之師,換百姓仁惠之長,有迎新送故之弊,因朝令夕改之煩,自非有為而為,曷若且仍其舊。前天平軍節度使檢校禮部尚書馬總,始以檄奏翩翩,早從軍府,儒學之外,自此知兵。踐曆他官,所至皆理,處馭南海,仁聲甚遙,還珠之祥,前事複出。先皇帝以淮夷未殄,命相出征,總雖元僚,亦佐參畫。大憝既翦,台輔複歸,遂以丞相度旌旗授之於總。總果善於其職,蔡人宜之。會鄆寇底平,複換麾棨,丕變汙俗,大蘇惸嫠,不時成功,周月報政。朕飽其聲績,渴見儀形。如聞就路之初,頗有擁轅之戀,由是罷徵黃霸,複借寇恂,誠阻急賢之心,姑務從人之欲。仍加憲部,以壯戎藩。勉服新恩,用彰前效。可檢校刑部尚書依前天平軍節度使。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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