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獎縣令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7

撫字之道,在於縣令。不許出使,多不得上考,每年選補,皆不就此官。若不優矜,何以勸獎?其縣令在任,戶口增益,界內豐稔,清勤著稱,賦役均平者,先與上考,不在當州考額之限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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