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先生朴文純公文正集/卷六十一

卷六十 南溪先生朴文純公文正集
卷第六十一
作者:朴世采
1731年
卷六十二

雜著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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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大全記疑疑義上庚申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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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卷一板。封事。

漢官儀諫院凡章奏。以皁囊封進。○此果如是耶。敎示伏望。後條以下皆同。

漢宣帝記。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劉向傳。條災異封事。臣見陰陽不調。不敢不通。所聞不宜宣泄。謹重封昧死上。○漢蔡邕上封事。謹錄所宜施行七事云云。以皁囊封上章。此所謂囊封之制。唐李中敏爲理匭使。建言諸封事皆納於匭。有司先審其副。不可輒却之。臣謂匭出禁中。暮而入。爲天下開必達之路。此所謂投匭之制。

註時紹興年譜。

此條當入本題應詔封事下。今誤在此。

監潭州南岳廟。

宋朝設祠祿之官。用以佚老優賢。其等有在京宮觀。在外宮觀岳祠。是時先生監南岳廟。任滿再請而得之。

昧死再拜。

秦以人臣上書。當言昧犯死罪而言。漢遂因之。

宸衷。

宸。屋宇也。後人指帝居曰宸。

其規遠矣。

摹本作模。漢高紀雖日不暇給。規摹弘遠矣。

謙沖。

沖幼也。言以幼沖自居也。

沖或省作沖。猶言虛也。老子道沖而用之。或不盈。註虛而用之。常不盈。求道者亦以虛而入之也。

草茅。

儀禮在野則曰草茅之臣。

二板。宮府。

謂太子宮王府。孝宗初封秀王。後封皇太子。

召用直臣。

以胡銓知饒州召至。卽日賜對。除吏部侍郞。

雪冤憤。

追復岳飛官。以禮改葬。

閩陬。

閩閩越也。陬說文阪隅也。一曰聚居。周亞夫傳奔壁東南陬。

閩東南越種。文公時居建寧府之崇安縣。卽閩粤地。

隱度。

檃通作隱。審也。

三板。蘄向。

蘄求也。

守文。

守先王之文法也。

猶言守成。謂遵守先王之典章。於武略不足也。

裔胄。

謂祖宗之子孫也。

謂遺黎之子孫也。

徧以疏擧。

綱目註條記也。

漢書難徧以疏擧註。言不可盡條記也。

四板。竊聞之道路。

左傳衛侯使祝鮀私於萇弘曰。聞諸道路。不知信否。若聞蔡將先衛信乎。

探淵原。

以精一而言。應下所以治者不出此。

貫本末。

以執中而言。應下獨得堯舜周孔之傳。

五板。方寸。

謂心也。高峯曰醫書云心如未敷蓮花。形之圓明矣。今以算法揣之。心形正圓。其中虛處方一寸。正如銅斛之方尺而圜其外也。

易所謂千里。

史記註今易無此語。易緯有之。

見下己酉封事。當以大戴禮爲正。

六板。其特而已。

指延平諸先生而言。

有不之讎。

禮記父母之讎。不與共戴天。兄弟之讎。不反兵。

興補。

謂興功補弊。

一士之命。

命。死命也。謂一戰士之命。

七板。復讎經者。

指春秋孟子等書。

八板。宣和靖康。

宣和五年。金人來歸。及雲,涿,易,檀,順,景,薊之地。詔童貫,蔡攸班師。七年金將粘沒喝,幹离不分道入寇。靖康元年。金幹离不圍京師。李綱力戰禦之。金人來議和。詔罷李綱。以謝金人。八月金粘沒喝,幹离不復分道入寇。

九板。彼安我哉。

用史記虞卿傳論媾秦語。

燕雲三京之事。

燕雲卽燕京也。徽宗助金攻遼。金約以燕京與宋。宣和五年夏四月。金人僅以燕京涿,易,檀,順,景,薊六州來歸。六年八月宋赦以復燕京也。七年冬十月。金分道入寇。一軍自雲中趨太原。一軍自平州入燕山。破檀薊至三河。於是燕山府所屬州縣皆爲金有。○三京當考。

燕,雲指燕山,雲中兩路也。徽宗助金攻遼。約以燕雲與宋。宣和五年夏四月。金人堇以燕京涿,易,檀,順,景,薊六州來歸。又索雲中一路。不許。六年八月。宋赦以復燕,雲也。其稱燕,雲者。雖非實狀。而特以所請幷言之。七年云云。○三京。謂長安,洛陽,汴京。續綱目紹興九年三月。王倫至汴。金人歸河南,陝西之地。倫見兀朮交割地界。得東西南三京及諸州。十年五月。金兀朮撒离喝分道入寇。復陷河南,陝西州郡。

遣使報聘。

指遣洪邁如金事。

赦書之禮。

時李顯忠陰結金都統蕭琦。請出師以取河東。會詔罷兵乃止。又遣劉珙如金告卽位。未行而罷。

熒惑。

熒。烏迥切。聽熒疑也。或作瑩。莊子是黃帝之所聽瑩。謂聽之而惑也。惑亂也。

孑然。

孤獨貌。

中已

已音以。

玩歲愒日。

左傳註玩愒。皆貪也。愒丘蓋切。

號召數君子。

指前張,胡之屬。

贊元經體。

元君也。體國體也。

十三板。其間意者。

指高宗用秦檜和金事。今先生所論與此相反。故恐小人乘間誤主。如章蔡紹述之意。故乃力言之。又以幷包封事三條如下文。

十五板。盡取之也。

漢書汲黯責張湯曰。何空取高帝約束紛更之也。註言何爲紛亂而改更也。

上流督帥。

時詔汪澈視師湖北京西。

下流淮甸。

史浩欲城瓜洲采石。張浚言不守兩淮而守江。是示敵弱是也。

呼噏。

吸或作噏。

切劘。

音靡。賈山傳曰下劘上。

庚子應詔封事。

續綱目錄此封事於前年己亥。恐史誤。

十六板。權發遣。

煕寧二年。詔轉運使用本資人。卽充資序。下一等爲權。二等爲權發遣。此其例也。

提轄。

提。挈也擧也。轄。車軸耑鍵也。猶言提擧而管轄之。

遞角借緋。

宋制凡知州軍通判。提點刑獄。轉運判官之屬。皆借緋。○遞角當考。

十七板。了納。

了訖也。

卽嘗具奏。

謂具其事狀。奏聞於朝。卽十六卷第一狀也。

提點坑冶司。

宋朝提點坑冶司掌收山澤之利。或鼓鍊鐵貨。咸平三年始置。

相度。

謂相與度量也。或云相去聲。謂相勢而度量也。

相視度量其便否。

方上版曹。

版曹。如今之戶曹也。謂今方上其事於版曹也。

方上。謂今上其事於版曹也。周禮生齒以上。皆書於版。猶今戶籍也。故戶曹謂之版曹。

江饒等州。

江州秦屬九江郡。漢屬廬江,豫章二郡。唐改爲江州。宋太平興國七年以江州星子縣。建爲南康軍。乃其本境也。饒州秦屬九江。漢屬豫章。卽軍之接境。

一料。

料量也。從米在斗。

十八板。縱舍。

猶言寬貸也。

二稅。

唐德宗時楊炎作兩稅法。夏輸無過六月。秋輸無過十一月。蓋變租庸調而爲此法也。宋朝仍之。

遞相。

遞更易也。

取勘知通。

知。知縣也。通。通判也。取勘。如今之推考也。

取勘。如今査覈。蓋追究人吏而得之者。知通。猶言報知通諭。謂取其査覈所得而報諭官吏。使之推納也。

十九板。固圉。

圉邊陲也。

苞苴。

記註苞苴裹魚肉。或以葦或以茅。

所費不貲。

謂以賄賂得此差遣也。

貲。量也。言所費之財。富多不可貲量。

二十板。餽輸之任。

主軍食者也。

宋初置轉運。止因軍興主糧餉。班師卽罷。開寶五年以薛居正,呂餘慶兼提擧水陸漕事。厥後累朝以武臣爲帥守而兼漕事。或用文臣。

屯田民兵。

民。謂募民以耕屯田者也。兵。謂軍兵之老弱而歸屯田者也。

二十一板。莫大之憂。

退溪曰。宋史且云莫大之禍必至之憂。近在朝夕。上讀之大怒曰是以我爲亡也。譜則云上初不以爲忤。二說不同。然先生答呂伯恭書云云。以囊封付出爲怪。而有狂妄之擧。准備竄謫之語。又曰旣云有調護者。卽是嘗有譴怒之意。疑史有据。

二十二板。主計。

主其會計之事者。

計。支計也。唐王紹進戶部尙書。主訃凡八年。

預借。

謂所用不足預以它色穀物貨之也。

誤蒙槩矣。

隆興元年癸未。先生入對垂拱殿。第三箚論制御夷狄之道曰。其具不在乎兵食而在於紀綱。又曰今日諫諍之塗尙壅。佞倖之勢方張是也。

二十三板。州總臺省。

諸路。至道三年。分天下爲十五路。其後又增三路。曰京東,京西,河北,河東,陝西,淮南,江南東,江南西,荊湖南,荊湖北,兩浙,福建,益州,利州,夔州,廣東南,廣西南是也。臺省。臺謂御史臺。大夫以下是也。省謂三省。門下省,中書省,尙書省者是也。宰相三公。卽同平章事參知政事是也。

從臾。

謂勸導也。

慂或作臾。子勇切。奬勸也。意與漢書日夜縱臾不同。蓋善惡通用之。

未能頭也。

賈誼疏行臣之計。請必係單于之頸而制其命。張騫傳時匈奴破月氐王。以其頭爲飮器。

二十四板。蠱惑。

蠱疑惑人也。

私暬。

皆曰狎習相慢也。義與媒同。通作䙝。

其甚畏一二。

淳煕五年。陳俊卿判建寧府。過闕論曾覿,王抃,甘昪三人曰。向來士大夫奔覿,抃之門十才一二。尙畏人言。今則公然趨附已七八。恐指此等事也。

以擣所在。

綱目訓義批亢擣虛。註擣擊也。

二十五板。貼黃。

謂以黃籤別爲一條。貼於原疏也。

本註下添。蓋以所進疏箚要論及他別意。或難幷入本文。故別爲此制。始見伊川文集。

去訖。

去。猶之也。語助意。

去來去之去。當作平聲讀。

二十六板。昨蒙賜對。

此以下恐是貼黃第二。當別作書者。

道路之言誠意之說。

年譜戊申江西提刑時。有要於路者。戒以正心誠意上所厭聞。年歲與此不同。當以此爲正。

本註當以此爲正。改作恐各是一說爲當。如何。

右臣伏覩。

据下奏狀例。自此以下當別行低書。

進奏院。

進奏院報。謂進奏院報于南康郡也。乞申勅止無有所隱。臣僚奏事也。奉聖旨依奏。臣僚奉此依奏之聖旨也。上旣依奏。故進奏院以此事報于外方也。

唐藩鎭皆置邸京師。大曆十二年改爲上都進奏官。宋緣舊制。掌受詔勅及諸司符牒。卞其州府軍監以頒下之。中興以來。隷門下後省。

隨狀貼黃。

翰墨大全奏對箚子式。奏爲某事。註曰箚子前用黃紙簽貼節文箚內事理。謂之貼黃。卽爲其制。如今中朝奏文頭辭。非上文貼黃在各條之下者。

二十七板。狂妄之言。

是年六月先生入對延和殿奏五箚是也。

口陳之說。

戊申六月奏事延和殿口陳之說。謂奏箚也。

謂所奏五箚及他口陳。如下選任大臣。紀綱風俗諸條所擧者。

二十八板。兩有所全。

謂君不用無可取之說。臣得遂歸休之請。爲兩有所全。蓋謙辭也。

侍從上下。

本註所謂疑指當時廟堂之人者恐未然。蓋旣明言侍從。則安可以廟堂合幷爲說耶。淳煕十一年鄭丙,陳賈倡爲道學之禁。至是年葉適劾林栗封事。猶擧此兩人爲言。疑所謂侍從者指此人而未能詳。考宋史本傳或可知也。

望之而走。

史記扁鵲見齊桓侯曰。君有疾在腠理。後五日曰疾在血脈。後五日曰疾在腸胃。桓侯不悅。後五日。扁鵲望見桓侯而退走。桓侯問其故。扁鵲曰今在骨髓。雖司命無奈之何。

盧扁華佗。

扁疑扁鵲。華佗東漢人。盧未詳當攷。

史記扁鵲者姓秦。名越人。正義與軒轅時扁鵲相類。仍號之爲扁鵲。又家在盧國。命之曰盧醫。然則盧扁通是一人。華佗東漢人。

湔腸滌胃。

虢太子死。扁鵲至虢請生之。中庶子曰臣聞上古醫有兪跗治病。不以湯液醴洒。乃割皮解肌。湔浣腸胃。漱滌五臟。練精易形。蓋用此語。

前日之奏之語。

今見戊申延和第五箚。

三十板。盛色之譏。

盛色。謂盛飾容色。以求寵於上也。

奄尹。

閹或作奄。閹尹群閹之長也。以其精氣閉。故名閹尹。

戴盆之戒。

司馬遷報任安書。僕以爲戴盆何以望天。故絶賓客之知。忘室家之業。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才力。以求親媚於主上。

司馬遷報任安書。僕以爲戴盆何以望天註曰。言人戴盆則不得望天。望天則不得戴盆。事不可兼施。言已方一心營職。不暇修人事也。

三十一板。次舍。

次。周禮大次小次。若今更衣處。

三十二板。主管几筵之命。

謂上於近習。以此命之也。

丁未九月高宗崩。當時必以此二事命甘昪。故有此言。

三十三板。此曹之用事者。

恐經筵留身箚中陳源,表佐或是其人也。蓋此時甘昪之外惟此二人後出而有名故耳。

註無不言者。

如陳福公,張南軒,魏元履,鄭自明之類。

註至或抵罪。

乾道八年。復以張說簽書樞密院。罷侍御史李衡右正言王希呂,直學士周必大,給事中莫濟。

註乖牾。

牾韻會本作忤。

註牙儈。

市肆買賣之時。居間以導彼此而受價者也。

韻會儈。古外切。會合市人。牙儈也。又名臣言行錄家人雇乳母。牙媼以爲無。以此觀之。恐牙亦主市買之稱。

三十四板註。前代之鑑。

指唐朝南北司等事。

封殖。

殖。培壅也。左傳敢不封殖。

號爲羨餘。

謂名之曰供軍之剩餘。

羨餘也。周禮小司徒凡起役。毋過家一人。以其餘爲羨。

三十六板。抗衡。

王羲之每自稱我書比鍾繇猶抗行。唐德宗紀云若車上衡木相抗。如此則行又作衡。

三十七板註。昨來箚子。

卽是年延和殿奏箚第五。

保傅傳。

大戴禮篇名。論太子之禮者。

王十朋,陳良翰。

乾道七年。光宗正儲位。以敷文閣直學士王十朋,待制陳良翰爲太子詹事。不兼他官。

闒宂

韻會闒茸意下也。又曰䢇不肖也。通作茸。無與宂通之訓。恐或從俗而然。

使臣宦者。

卽下文所謂春坊使臣。事文類聚宋建儲闈。並以內官爲左右春坊。句當春坊事。乾道九年置春坊四員者是也。

三十八板。六典。

謂治典敎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蓋唐朝職官之制。猶古周官也。

師傅三省。

唐東宮六傅不必備。惟其人。顯慶元年。太子太傅兼侍中韓瑗,中書令來濟,禮部尙書許敬宗,左僕射兼太子少師于志寧。並爲皇太子賓客。遂爲官員定置四人。掌調護侍從規諫。朱子曰東宮官制。如一小朝廷。置詹事以統衆務則猶朝廷之尙書也。置左右二春坊以領衆局則猶朝廷之中書門下省也。左右春坊又皆設官。又各帥其屬之意。

三省。

宋神宗朝。依唐六典。分尙書令,門下侍中,中書令三省。中書取旨。門下覆奏。尙書施行。

詹事庶子。

唐置詹事府。以統衆務。置左右二春坊。以領諸局。左春坊置左庶子二人。亦統六局。右春坊置右庶子二人。兼統內坊。

三十九板。王府。

謂皇孫府也。皇孫是寧宗初封嘉王。

宋朝將立太子太孫。必先封王或郡公。時寧宗以皇孫已封嘉王矣。

置傅司馬。

唐制親王府。置傅,咨議,友,長史,司馬各一人。

註詔令庶務。

前歲丁未詔皇太子參決庶務。

前所用者。

此及下條所引。卽箚子外口陳者。

四十板。物色。

物色謂形狀也。

秦檜臺諫。

如魏師遜,施鉅,鄭仲熊,章夏,巫汲之類。

語類秦檜在相時執政。皆用昏庸無能者。如汪渤,章夏,董德元皆一類人。臺諫如余嚞,張扶之類。

指秦檜。

四十一板。其尤以去。

王淮。淳煕二年簽書樞密院。四年參知政事。至戊申五月罷歸。卽指此人。

爲臺諫爲侍從。

上自選而爲之也。

四十一板。究切。

謂究問其事情而用一切之法也。

究體究。切操切。謂不欲深治其罪過也。

方伯聞者。

以有。唐本作有以。謂方伯連帥贜汚不法之事。有聞於上也。

以有。唐本作有以。此段先生自論前劾唐仲友事。蓋其公心直道不以爲嫌也。

鞠治之命。

先生劾仲友未畢。命除江西提刑。

理爲自陳。

謂理治其事。以爲自陳請祠者也。當時有此規。

理猶料理也。謂使仲友料理所以自免者而陳於朝。

藏匿付獄。

藏匿作過之人。謂方伯連帥之所藏匿爲姦事之人也。逮捕付獄。謂如唐仲友藏匿蔣輝于宅中。僞造官會。先生劾仲友時捕捉究治之類。

仲友藏匿藏輝等於宅中僞造官會。及先生送紹興府勘治。其後盡行放釋。

宰相曲庇鄕黨。

仲友於時相王淮爲同里姻家。故其所按劾。皆被淮伸救。詳見年譜。

四十三板。廷臣爭議配享。

廷唐本作朝戊申四月祔高宗于太廟。配享謂配享功臣於廟庭也。

廷。唐本作朝。是歲四月。袝高宗於太廟。學士洪邁言配享宜用文臣呂頤浩,趙鼎。武臣韓世忠,張俊。少監楊萬里獨謂張浚不與爲非。二人因皆補外。

監司挾私兩皆與祠。

當時有此二事。而今不詳其誰某曲折。蓋自頃年方伯云云以下。皆朝廷擧措關於紀綱者。先生乃逐事論列。不避忌諱。如今章疏所論時政得失之例。下倣此。

宰相。

亦指王淮也。

臺諫。

通指當時臺諫也。王淮爲補闕。薛叔嗣所論補闕乃新設官。非常時臺諫。

初自小官繼以進用。

自初自小官至不與職名則乃一人事。而以趨和論事爲黜陟。自從官近典至一無所訶。乃二人事。而以飛語韙言爲重輕。自山陵諸使至反得超遷。自御史言及至繼以進用二項。皆爲二人事。而一則不聽御史。反使其人超職。一則遂奪御史權。繼用圻漕。

四十四板。註司牧。

牧謂養民也。卽胡氏所謂立之司牧而寄以三事者。非所謂司牧人也。

從班請其罪。

從班至儹補。卽泛言從班之罪。其桀黠者至請其罪。乃亦一人而曾爲蜚語以中典東圻帥西蜀之從臣者也。

浙中。

卽南宋所都臨安府。

四十五板。矯激。

矯詐也。

十數年來。

淳煕五年。侍御史謝廓然乞戒有司毋以程頤,王安石之說取士。祕書郞趙彥中復言科擧之文。成式具在。今乃別爲俗學。飾怪驚愚。外假誠敬之名。內濟虛僞之實。望詔執事。以變士風。帝從之。十年監察御史陳賈請禁僞學。帝然之。

元祐學術。

元祐。哲宗年號。蓋指伊川之徒。爲元祐學術而攻之也。

徽宗宣和五年。中書言福建印造司馬光等文集。詔令毀板。凡擧人傳習元祐學術者。以違制論。

詭隨。

詩註不顧是非而妄隨人也。

四十六板。交臂。

漢書交臂受事。猶言相屬也。

不識其面目。

唐顏眞卿爲平原太守。安祿山反河朔。盡陷平原城守。玄宗曰朕不識眞卿何如人。

四十七板。虞允文之爲相。

乾道五年。以虞允文爲右僕射。

比較殿最之法。

謂以監司郡守之能剝民奉上者爲最。不能者爲殿。而以相比較也。殿後也。

漢書下功曰殿。上功曰最。

四十八板。科罰。

謂以逋欠之數。分等而徵其罰也。

詳見戊申延和奏箚四。

註不刊。

刊。除也削也。杜預春秋序曰經者不刊之書。言其不可除削也。

註曾懷用事。

乾道八年。以曾懷爲參知政事。九年爲右丞相。

四十九板。債帥。

納賄賂而得將帥。故曰債帥。

綱鑑註唐末擇帥。悉出管中尉。所輸貨皆假貸富人。倍以酬息。時人目爲債帥。

五十二板。介。

本作芥。

標準。

標木標末標之言。表也。準平也。

五十三板。衛武公其側。

武公箴儆於國曰。自卿以下至於師長。苟在朝者。無謂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於朝。朝夕以交戒我。聞一二之言。必誦志而納之。以訓道我。在輿有旅賁之規。位佇有官師之典。倚几有誦訓之諫。居處有暬御之箴。臨事有瞽史之道。燕居有師工之誦。史不失書。矇不失誦。以訓御之。於是作懿戒以自儆也。

宴安酖毒。

左傳註酖鳥其羽有毒。以畫酒飮之則殺人。言宴安之禍。甚於酖毒。

註堂奧之說。

指上文所論近習之說。

五十四板。已在講和。

隆興元年。金人來求地及歲幣。詔盧仲賢報之。二年遣魏杞使金。乾道元年魏杞還自金。始定敵國禮。

臥薪嘗膽。

蘇文越王句踐臥薪嘗膽。以雪夫椒之恥。

善易者不言易。

魏管輅,何晏自言不解易。九事問之輅。九事皆明。鄧颺曰善易而言不及易何也。答曰善言易者不言易。

識心見性。

佛家語。

栗谷曰佛氏之說。其精者極論心性而認理爲心。以心爲萬法之本。認心爲性。以性爲見聞作用。其用工之要則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頓悟之後。方加漸修。其未及此者則必以一二無意味話頭。作無限妙理看。遂成大疑。專心窮究。靜定之極。略見心性影子於彷佛想像之間。遂擬以豁然大悟。猖狂自恣。謂之了事。

五十五板。朗澈靈通。虛靜明妙。

佛家狀性之語。

五十六板。髠徒。

髠。𣪁髮也。謂佛者。

至分至最下。

蓋以佛家爲治心之術。道家爲治身之術。儒家爲治人之術。此必當時孝宗議論。故先生之言如此。

五十七板。天經地義。

孝經註孝爲百行之首。人之常德。若三辰運天而有常。五土分地而爲義也。此蓋借用。

五十八板。魏闕。

魏象。魏闕。名魏者。高巍。闕。門觀也。中央闕而爲道。故曰闕。

註避禍。

謂退藏不仕。以避世路之禍。

註周行。

韻府群玉見詩卷耳鹿鳴周之列位也。

卷之十二一叔。己酉封事。

是年光宗卽位。然此封事。行狀及年譜皆不表出。豈以未上之故而然耶。

此封事。行狀年譜並載於戊申封事之下。其實乃光宗未受禪時所草。非明年紹煕改元後事也。然以己酉封事目之者。蓋將以進於元年。故其文如此。

大寶。

易聖人之大寶曰位。

且辱賜對。

据此則先生於是年赴闕入對。而行狀年譜皆闕而不書。殊不可曉。

二款恐本無其事。而預爲假設之辭。此所以有密草之擧也。不可不察。

二板。監撫。

謂監國撫軍。山谷詩撫軍監國太子事。

晉里克曰太子君行則守。有守則從。從曰撫軍。守曰監國。古之制也。

籌之。

籌算也。張良請借前著以籌之。

三板。正其本事理。

語出大戴禮。

四板。宮壼。

壼宮中道。

傳曰梱內。

語出匡衡治性正家疏。

五板。薰蕕。

薰香草。蕕臭草。

蜮。

短狐。似鱉三足。以氣害人。或曰含沙射人皮肌。其瘡如癢。

六板。威靈。

宋欽宗諱桓。故先生改以桓爲威。

龐相壽。

相壽坐贜免。上以其秦府舊人。復其官。魏徵曰秦府左右甚多。若人人皆恃恩私則爲善者懼矣。上悅。

太祖之薄王溥。

王溥。周朝舊臣。太祖受禪時首先承附。故太祖薄之。

太祖入城歸署。釋黃袍。俄而將士擁范質,王溥等皆至。質頗誚讓太祖。且不肯拜。王溥先拜。質不得已從之。及太祖卽位。先令溥致仕。蓋薄其爲人也。

六板。眞人。

眞仙人。變形而登天也。眞人猶言道人。自周穆王時始。

巫祝。

巫所以交鬼神者。祝告神。周禮男巫春招弭以除疾病。女祝掌王后之內祭祀。凡內禱祀之事。掌以時招梗禬禳之事以除之。

然傳非類。

語出谷永論神怪疏。

九板。有道有流。

賈誼新書明堂之位曰。篤仁而好學。多聞而道愼。天子疑則問。應而不屈者謂之道。道者導天子以道者也。常立於前。是周公也。誠立而敢斷。輔善而相義者謂之輔。輔者輔天子之義者也。常立於左。是太公也。潔廉而切直。匡過而諫邪者謂之拂。拂者拂天子之過者也。常立於右。是召公也。博聞而強記。捷給而善對者謂之承。承者承天子之遺忘者也。常立於後。是史佚也。故成王中立聽政。而四聖維之。是以慮無失計而擧無過事。○充恐輔之異名。當考。

十一板。獻可替否。

齊景公至自田。晏子侍。梁丘據馳至焉。公曰惟據與我和夫。晏子對曰據亦同也。焉得爲和。君臣亦然。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替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今據不然。君所曰可。據亦曰可。君所曰否。據亦曰否。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

給舍。

給事中舍人皆諫官也。

給事中隷門下省。掌封駮之官。中書舍人隷中書省。主詔命之官。

號爲將相。

太宗嘗臨朝謂侍臣曰。朕爲人主。常兼將帥之事。給事中張行成上書。以爲陛下以萬乘之尊。乃與群臣較功爭能。臣竊不取。太宗甚善之。

矜奮。

矜自負貌。

十四板。五季。

言五代之季世也。左傳叔向從晏子語曰。齊其如何。晏子曰此季世也。吾不知齊其爲陳氏矣。

十五板。甲寅封事。

一本作甲寅論過宮疏。

五月二十六日。

按年譜甲寅六月草封事。極言父子天性。言頗直切。据此此五月字恐誤。

本註五月字恐誤云者。似未然。年譜以乞歸田里狀爲主而付以封事。故其序如此。非謂封事作於六月也。

荊湖南路

宋以古荊州地。爲湖荊北南二路。建炎元年李綱請沿河淮置安撫使兼馬步軍統總管。以文臣充。

十六板。孝經之書。

先擧孝經於六經之上者。以此疏所論。以孝道爲主故也。

襁褓。

襁。織縷爲之。以約小兒於背。褓本作緥。齊人名小兒被爲緥。

十八板。間諜。

間去聲。致隙曰間。又以計離間敵人曰反間。諜。軍中反間也。今之細作。

十九板。臠而食之。

臠切肉也。左傳邲之戰。晉師旣濟。楚王欲還嬖人伍參欲戰。令尹孫叔敖不欲曰戰而不捷。參之肉其足食乎。語蓋出此。

中宮。

指光宗皇后李氏。是時首禍者中宮。而疏辭引以爲重者。臣子之禮然也。

卷之十三二板。限於程式。

謂胄筵進講之程式。

抵冒。

冒。密北切。抵冒。趙充國傳蒙犯也。

三板。所聞於師。

漢匡衡戒妃匹勸經學威儀之疏曰。臣又聞之師。語意蓋出於此。先是先生入朝。問延平先生以所宜言。答曰今日三綱不立。義利不分云云。此箚所論。雖非當時所言。而乃平日講聞者。故其言如此。

國計。

謂一國之定計。猶國是國論之類。

四板。陵廟。

陵山陵。廟宗廟。猶所謂宗廟之羞恥。

五板。同出間也。

橫渠曰。性者萬物之一原。今以此說考之。似亦謂陰陽之氣。剛柔之質。同出於性。蓋以天命言也。

六板。宣和之效。

見上壬午封事宣和靖康下。

使者將決。

時湯思退奏以王之望,龍大淵充金國通問使副。右正言陳良翰論其不可。遂以胡昉爲金國所審議官。張浚又力言不可。帝乃手詔王之望等一行禮物皆回。待命境上。陳康伯等乞命侍從臺諫集議和金得失。帝從之。蓋指此事也。

七板。成敗逆覩。

諸葛武侯出師表中語。先生以當時復讎之義。與武侯興復之義同。故引用之以證其說。

其後衰削。

毛公詩序曰。鹿鳴廢則和樂缺。四牡廢則君臣缺。皇華廢則忠信缺。小雅廢則夷狄交侵。中國微矣。語意本此。四夷謂玁狁,荊蠻,淮夷,徐夷等事。

內修夷狄。

詩車攻小序曰。宣王能內修政事。外據夷狄。復文武之境土。修車馬備器械。復會諸侯於東都。

八板。憑陵。

左傳憑陵敝邑。

厭服。

厭於艶切。足也。又厭斁也。

震慴。

慴懼也。又史項羽本紀諸將慴伏。漢書作讋服。註讋失氣也。恐慴與讋通。

九板。振廩。

振發也。左傳振廩同食。

間者可憂。

東漢安帝永初六年十月朔六冬雷。京房占曰雷以十一月起黃鍾。二月大聲。八月閉藏。此以春夏殺無辜。不須冬刑致災。蟄蟲出行不救之則冬溫風。以其來年疾疫。其救也率幼孤振不足。議獄刑貫謫罰。災則消矣。

十板。寓直。

寓寄也。寓直謂直宿。

稱制臨決。

漢章帝詔諸儒會白虎觀。議五經同異。帝親稱制臨決。註稱制卽制曰是已。臨決謂自臨視其議論而決斷可否也。

星文退舍。

齊景公時熒惑在心。公召子韋問焉。子韋曰禍當君。雖然可移於宰相。公曰宰相所與治國家也。曰可移於民。公曰民死寡人將誰爲君。曰可移於歲。公曰歲飢民餓而死。爲人君而殺其民。誰以我爲君乎。子韋曰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賞君。熒惑必徙三舍行七星。星當一年。君延年二十一矣。熒惑果徙三舍。退舍之語本於此。

十一板。寫染。

猶言揮染。染謂染紙也。

十二板。黮闇。

黮。它紺切。黮闇不明貌。莊子人固受其黮闇。

蓋嘗罪辜。

選建豪英。任以政事。指張浚。庸陋瑰瑣。不堪委寄。似指史浩。朋比欺罔。自速罪辜。指湯思退。

十三板。外庭之論。

陳福公之類。見上戊申封事。

猾獪。

猾亂也。又言狡猾獪獶也。又狡獪狡狂也。三字大槩相似。

十四板。攫取。

攫。扟也持也。

十五板。用袋重封。

卽囊封之制。

紹興府衢,㜈州。

紹興卽秦漢會稽郡。隋改爲越州。宋紹興初升爲紹興府。㜈州亦秦會稽郡。唐爲㜈州。衢州本㜈州。唐武德中分置衢州。

乞許奏對。

宋朝外官有赴任過闕奏事者。有任滿前來奏事者。今先生蓋因南康時任滿奏事之命。而並申赴任過闕之義。故有此請。下二十二卷除浙東提擧。乞奏事狀是也。

十六板。問得次之。

五縣皆衢州所屬。

戒飭帥臣。

帥臣卽浙東路。因其飢荒之甚。遂以御筆戒飭之。

管見。

莊子用管窺天。用錐指地。不亦小乎。又晉王子敬數歲。門生輩曰。此郞管中窺豹。時時見其一班。

十七板。就中其害。

就中。猶言其中也。下戶。貧賤之民戶。宋時等第民產有五等。謂早田收割者。尤出於貧民。而不爲檢放。故尤被其害也。

就卽也。猶言卽其中。

約。

大約也。

十八板。日下。

猶言卽日也。

猶言逐日推下賞典也。

立定保明狀式。

立定。猶言卽定也。保明狀式。謂凡係證保之狀式也。

立。置也建也。

十九板。豐儲倉。

宋豐儲倉掌九谷廩藏之事。以給官兵祿食之用。

二十板。規恢遠略。

遠略。謂恢復中原也。

規。求計也謂求計所以恢大其遠略者。又語類李氏道傳序中所謂規恢則乃以恢爲恢復二字看。不妨各成一義也。

嵊縣。

嵊音義見韻會徑韻登字註紹興府屬縣卽唐郊縣

二十二板。只有爲郡。

湖南。卽荊湖南路。二廣。卽廣南東廣南西二路。浙西卽蘇杭州之屬。浙東如㜈州之屬。廣東海路至浙東爲近者。如泉漳州之屬。

福建。

福福州。建建州。並閩越地。漢屬會稽郡。宋以古楊州。分爲福建路。

二十三板。持服。

謂居喪之人也。

謂曾筮仕而守制在家者。

尤袤。

袤。本傳朱熹知南康。講荒政。下五等戶租五斗以下悉蠲之。袤推行於諸路。民無流殍。

信州。

唐析饒州之弋陽。衢州之常山玉山及建撫之地置。宋屬江東路。

玉山。

見上。

二十五板。建寧耀鄕。

本建州。紹興三十二年。斥爲建寧府。崇安。建寧屬縣。在府北。開耀卽鄕名。

義役體例。

義義倉。役役法。謂乞朝廷依義倉役法體例。行下諸路。使之通行也。

諸路州軍。

見上蓋諸路。皆有州有軍。

二十六板。事目。

事件條目。

二十七板。卽以施行。

見下十六卷奏狀之首。

議臣之說。

議臣。卽下之淳煕六年十月十九日議奏之臣。其意以爲朝廷所減星子縣稅錢頗多。不可徒減而已。必令南康軍更得他色錢物。可以對補。一如所減絹一千五百匹。錢二千九百貫之數。然後始爲許減也。

寺院。

寺佛寺。院道院。蓋此山亦多寺院所屬田。故僧人道士之屬爲之陳情。

漕臣按臨。

按臨。謂按臨於星子縣也。

是時轉運使按臨南康。而本縣人戶陳訴其事。

人戶陳訴。

人戶又爲陳訴於戶部。

三十一板。附郭之縣。

郭外城也。謂縣境至小。或附外城而止。

朱子大全記疑疑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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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四。奏箚一。

中宗癸卯館本。此箚本皆低一字。恐誤。當考次。

申商止薄者。

如西漢酷吏之類。

二板。族子族父。

族子凡姪皆是。族父凡叔皆是。

本註云云。恐當時實有以族子殺族父者。

地客地主。

地客。受人之田者也。地主。以田授人者也。

唐詩曰使君地主能相送。然則地客恐亦寄寓之人。

雖直不右。

古者以右爲尊。故凡事之是者亦曰右。

三板。棘寺讞議。

讞。議罪也。

王制司寇聽之棘林之下。故稱大理官曰大棘。讞語蹇切。議獄也。

憲臺。

御史之名。周官有之。秦漢爲糾察之任所居之署。漢謂之御史臺。後又以尙書爲中臺。御史爲憲臺。謁者爲外臺。

四板。走弄。

謂擅弄也。

走上聲。疾趨曰走。謂趨利而爲之。

怨讟。

讟痛怨也。象衆怨也。故从二言。

五板。款詞。

猶今原情也。詳見下文。

具入門款。

謂具其獄事。入於當坐之門款。門款謂如盜賊淫姦貪汚之門類也。

退溪曰柳仁仲云款如今獄訟之供招也。入門款。謂初入門所供之招辭也。今俗謂之原情招者是也。此說恐是。

六板。倚閣。

退溪曰凡事姑置不行。謂之倚閣。

八板。迅掃。

迅思晉切。灑也。

九板。堲。

疾也。

蓋詰衰也。

當時近習有以傳寫文字。而因致泄漏事機者。孝宗詰問之。此一段言近習事。

罷累在也。

竊位盜權之奸。亦指王淮。

十板。增置邪佞。

謂薛叔嗣論王淮事。詳見上。

十二板。壅閼。

閼遮壅也。

武王烝哉。

此以上詩大雅文王有聲篇末章文也。

十三板。季札。

吳王壽夢有子四人。長曰諸樊。次曰餘祭。次曰餘昧。次曰季札。季札賢。壽夢欲立之。季札讓不可。乃立長子諸樊。欲傳以次。致國於季札。及王餘昧卒。欲授季札。季札逃去。朱子曰季札辭國。不爲盡是。又曰可以受可以無受。然今以伯夷並稱者。蓋從讓國一節而言也。

十四板。哀恫。

痛也。或作痌。

逆順名實之分。

謂寧宗之事。外以宗社爲主。而內欲享帝位之富貴。則是逆也名也。外雖享帝位之富貴。而內欲主宗社順親心。則是順也實也。然而是時寧宗所處多未臻底豫之實。故其言如此。

十五板。百辟多儀之享。

辟。君也。謂諸侯。書曰享多儀。儀不及物曰不享。

十六板。厥鑑不遠。

光宗卽位。皇后李氏造誣罔。謂壽皇有廢立意。致上驚恐得疑疾。及聞後宮有暴死者。上震懼疾愈甚。不復過重華宮。兩載始一至。壽皇彌不豫。先生於甲寅擬上封事極言其失。

寧宗若又不朝德壽宮。則與光宗不朝重華宮。以致今日禍變者無異。故以此爲鑑。蓋爲君諱。雖春秋之義。而至當正君存國之際。亦有不得諱其實事者。此類是也。

十八板。涵泳。

栗谷曰。涵泳者。熟讀精思之謂。

軀殼。

栗谷四腔子猶言軀殼。可以互看而得之。

二十板。何異,韓邈。

並二臣名。何異後入僞學黨籍。

二十一板。潘燾。二十二板。趙不迂。

潘唐本作詳當從。

並二臣名。

周必大。

字子充。號平園。廬陵人。紹興進士。直翰林。制命爲一時冠。相孝宗,光宗。後與慶元僞黨卒。諡文忠。時纔遞潭州守。

甎灰。

築城之用也。

甎。燒墼也。甓也。灰。石灰也。皆所以築城者。

二十五板。略如故事。

仁宗慶曆三年。以范仲淹參知政事。富弼爲樞密副使。帝方銳意太平。數問當世事。又爲之開天章閣。引輔臣入對。給以筆札。俾條陳其所欲爲。仲淹退上十事。

二十六板。館職。

呂大臨字與叔。程張門人。元祐中爲太學博士祕書省正字。

隻日。

唐制隻日視事。李遜奏不必擇辰。

謂剛日。

月分。

分。分位也。猶言年分。

二十七板。素餐。

素空也。餐食也。無功而食祿。謂之素餐。

雙隻月日。

當攷。

雙日。謂柔日。

諸色假故。

謂如今國忌私忌之類。

看詳封事。

看看閱也。詳詳審也。

後省官。

北齊時尙書省亦有錄令僕射。總理六尙書事。謂之都省。亦謂之北省。疑宋朝後省亦倣此耳。

淳化四年詔給事中。凡制勅有所不便。準故事封駮。元祐元年。門下中書言後省修成。所有省曹寺監條貫。以門下中書後省爲名。從之。建炎間因舊制置門下後省。以給事中爲長。官四員爲額。

二十八板註。沈有開,劉光祖。

二臣名。沈有開嘗請詔嘉王問疾重華宮。劉光祖字德修號後溪。簡州陽安人。光宗初爲侍御史。上疏乞禁道學之譏。讀者流涕。二人後皆入僞學黨籍。

瑞慶節。

誕日也。

唐明皇以降誕日燕百僚。百僚表請每年八月五日爲千秋節。後改長秋節。穆宗初詔百僚命婦於光順門。進名參賀。宋朝亦用此制。瑞慶節。卽寧宗誕日也。

二十九板。服在內朝。

時先生爲待制侍講兼實錄院同修撰故云。

周禮註。外朝在路門外。內朝在路門內。內朝猶言內班也。

三十板。聞有便安之計。

時論者以帝居重華。未還大內。則名體未正而疑議生。有旨修葺東宮。爲屋數百間。欲徙居之。故先生之言如此。

三十一板。宛轉方便。

宛轉。猶言從容。方便。猶言順便。

宛轉。不直截而委曲輾轉之意。多般計較得其好處。謂之方便。

三十二板。未能忽退之。

時以內批罷右正言黃度。度將上疏論侂胄之姦。侂胄覺之。以御筆除度知平江府。度言侂胄假御筆逐諫官。非國之利。卽此事也。史言先生論四事。蓋因黃度之去而發。

陳源袁佐。

當考。

並二宦名。紹煕五年八月。侍御史章穎論內侍陳源及楊舜卿,林億年等十人離間之罪。詔皆貶官斥外。卽其人也。

三十三板。𣪁宮。

𣪁疑與欑同。欑通作菆。謂積木以殯也。紹興初聖獻皇后崩。曾某議以爲帝后陵寢今存伊洛。復中原卽歸祔矣。宜以𣪁宮名之。僉以爲當用之。又朝野雜記。永祐之權𣪁也。周益公掩𣪁宮。据此則殯與𣪁之同義尤益明矣。聖獻。高宗后。永祐徽宗陵。

景德二年。明德皇后李氏崩。司天監言以諸家葬書選定園陵年月。今歲甲辰年分未到。宜用閏九月權欑於壬地。欑宮之名始此。

臺史地官。

司天監。古太史之職也。又有靈臺。故名其官曰臺史。如今觀象監地官。

祐思。

祐永祐陵徽宗所葬。思永思陵高宗所葬。

紹興四年。隆祐太后孟氏崩。遺詔權欑于越州會稽縣上亭鄕上許里。諡曰昭慈聖獻。十二年以徽宗皇帝顯肅皇后二梓宮欑在昭慈欑宮西北五十步。淳煕十四年高宗崩。欑在徽宗欑殿籬圍之外正西北。

工料。

工匠也。料料廩也。

慈福重華。

憲聖皇后吳氏。高宗後妃也。高宗內禪後。同居德壽宮。高宗崩。因築殿以居。名慈福。及寧宗受禪。遷居重華宮。遂易名曰慈福。重華者。孝宗所居宮也。

南內進見。

南內。指光宗所居而言。蓋在正殿之南故名。

三十五板。七月之期。

左傳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

桑穀並生。

二木合生。不恭之罰也。

大拱。

兩手握之曰拱。一暮大拱。本史記語。說苑曰比旦而拱。

鼎耳。

易鼎卦傳。對峙於上者耳也。

三十八板。短喪。

漢文帝崩。遺詔短喪。令天下三日釋服。宮殿中大紅十五日。小紅十日。縞纖七日釋服。

易月大布。

孝宗淳煕十四年十月。太上皇崩。帝號慟擗踊。踰二日不進膳。詔曰朕當衰服三年。群臣自遵易月之令。百官五上表請還內聽政不許。十一月始以白布巾袍。視事于延和殿。朔望詣德壽宮則衰絰而杖如初。

三十九板。不能躬就喪次。

紹煕五年六月。壽皇崩重華宮。趙汝愚恐帝疑惑不出視朝。持其箚不上。次曰帝視朝。汝愚以聞。因請詣重華宮成禮。帝許之。日仄不出。宰相乃率百官。請重華宮發喪。將成服。留正與汝愚議。詣壽聖太后。垂簾暫主喪事。奏云臣等連日造南內請對不獲。累上疏不得報。今當率百官恭請。若皇帝不出。百官相與慟哭於宮內。恐人情騷動。爲社稷憂。乞太后降旨。以皇帝有疾。暫就宮中成服。然喪不可以無主。祝文稱孝子嗣皇帝。請攝行祭禮。太后許之。

世嫡。

通解世父註曰。世有爲嫡者嗣世統故也。疏曰繼世以嫡長。先生於父則繼世者也。故曰世父。

漆紗淺黃之服。

此蓋遵紹興以前之制。乃權著之服色也。

啓殯。

士喪禮啓殯。丈夫髽散帶垂。疏曰凡男子免與括髮散帶垂。婦人髽。皆當小斂之節。今於啓殯時亦見尸柩。故變同小斂之時也。

五服年月格。

宋朝所定喪制。自三年以至三月之制也。

謂宋朝所制五服年月勅令格式也。如今大典載五服條。

鄭志。

鄭玄之志。志書名也。

鄭玄卒。門生相與撰玄答諸弟子問五經。依論語作鄭志八篇。

四十板。父在不當承重。

謂喪服傳父卒而爲祖後者服斬及律文爲祖承重之文。皆主父亡承重者而言。故以此禮爲疑也。

鄭康成。

康成。玄之字也。

六經。

易詩書禮樂春秋爲六經。自秦以來。樂經亡缺。或以禮記充六經則誤矣。

漢晉全書。

其稱漢晉。以正統相承之國而言。諸儒補緝。如通典所載漢魏晉宋諸儒論禮之議。

義說。

解釋經義之說。

義謂傳義。說謂解說。

三禮通禮學究。

三科名。

唐制取士之科有三。曰生徒曰鄕貢曰制擧。其科之目不一。其中有開元禮。有學究。有三禮。所謂通禮者。似指通開元禮者而言。

變亂儀禮。

煕寧四年。更定科擧法。從王安石議也。旣而安石請廢春秋儀禮。從之。

四十一板。亦有立文。

指陸佃禮象圖,陳祥道太常禮書之類。

一二學者。

謂黃直卿,吳伯豐,余正甫之屬。

祕書省太常寺。

祕書省。圖籍所居。漢石渠後漢東觀皆是也。桓帝始置祕書監。宋太平興國中建崇文院,昭文館,史館,集賢院。皆摠名崇文院。端拱初建祕閣。亦在崇文院中。元豐正名以崇文院爲祕書省。盡以三館職事歸祕書省。太常寺古之秩宗。周曰宗伯。秦曰奉常。漢初曰太常。職掌天地宗廟。

踏逐。

猶入處相聚也。

踏猶踏驗。逐猶逐尋。言卽其所在而踏逐之也。

量支犒賞。

量給手功也。

犒餉也。本作𩝝。

卷之十五講議二板。行藝。

謂六行六藝。

四板。所養之中。

卽本序所謂因其小學之成功者也。

卽上文養之於小學中者。

六板。標的。

的本作㢩。射質也。卽所謂正鵠者。

十一板。淸閒之燕。

淸。靜也潔也。閒。安也暇也。燕。安也又居息也。漢書劉向傳。願賜淸燕之間。今此文少異。蓋互備也。

嚬笑。

猶言喜怒也。韓昭侯曰吾聞明主愛一嚬一笑。嚬有爲嚬。笑有爲笑。

十五板。周武王銘焉。

諸銘見大戴禮踐阼篇。

十六板。旋日。

旋猶旋踵之旋。言不出其日也。

十九板。萬邦作孚。

以上詩文王之篇。

二十一板。臣又謹按。

此又於逐章講義之外。別立一文。統論三章之旨。不啻丁寧。其旨深矣。

二十二板。今亡結語也。

章句直錄補亡章於知之至也之下而今不然者。講義事體。與章句爲後學設者不同故也。

二十三板。論其之方。

敬字工夫。通於小學大學。或問首章論之詳矣。此只緣文略及者。蓋與章句事體一轍故也。然旣論其致知用力之方。而以敬爲本。又論其所以爲敬之方如此。則大體已具矣。

二十五板。大危大累。

語出荀子。上文解釋格致之論。不出本經。而出於擬議窺覬者。故其言如此。

二十七板。註自欺之甚也。

按章句或問語類則皆以爲不能實用其力。而苟焉以自欺之。故陷於聞居爲不善之地。而此則以閑居爲不善爲自欺。豈初晩之見有異耶。

自欺者。誠意之反。上文云云。固當其次。而此段又是自欺而欺人。有非上文比。故曰自欺之甚也。講義中所謂小人之自欺者。又可見矣。

議狀三十四板。準尙歸者。

紹煕五年。以孝宗祔廟。議宗廟迭毀之制。孫逢吉曾三復首議。並祧禧,宣二祖。奉太祖居第一室祫祭。則正東向之位。有旨集議禧,宣,順,翼四祖宜有所歸。

三十五板。僖祖始祖。

太祖首尊四親廟。治平間議者以世數寢遠。請遷僖祖之廟於夾室。後王安石等奏僖祖與稷,契等。請復其舊。

有其者乎。

曲禮曰。有其擧之。莫敢廢也。註如已修之壇墠而輒毀。已正之昭穆而輒變也。

三十七板。韓愈詘者。

韓文禘祫議曰。當禘祫之時。獻祖宜居東向之位。景皇帝宜從昭穆之列。祖以孫尊。孫以祖屈。求之神道。豈遠人情。

三十九板。進不之七。

旣爲八世之數。則上不及九廟之宋制。下不成七廟之周制。所謂進退無所據者也。故先生之論如是。

以爲世俗之儒。

此伊川禘說。見大全跋類。

首尊之首。

周恭帝元年春正月。宋太祖卽位。立太廟追尊四親。尊高祖祧爲僖祖。曾祖珽爲順祖。祖敬爲翼祖。考弘殷爲宣祖。

四十板。司馬光,韓維。

司馬光事當攷。韓維時爲翰林學士。請祧禧祖。正太祖東向之位。

箚子四十二板。章衡。

朱子曰章衡上疏論禧祖不當祧。想其論是主王介甫。然其論甚正。

孫朴,孫固。

朴唐本作抃。

並二臣名。孫朴當考。孫固時爲天章閣待制。請特爲禧祖立廟。比周之姜嫄。

四十四板。進擬詔意。

先生恐寧宗降詔或失其正意。故乃撮爲此說以進之。冀其頒示朝廷。下文自昨因臣僚至。更不施行。乃詔草也。

含胡。

不分明貌。

四十五板。覆按使。

宋制山陵有按行使。行視新陵。其再行者稱覆按使。

四十六板。衣冠之藏。

漢武帝謂公孫卿曰。吾聞黃帝不死。有冢何也。對曰黃帝已仙上天。群臣葬其衣冠。

四十七板。挻災。

挻引也。

葬於達禮也。

北方。國北也。文見檀弓。

四十八板。永安。

卽指宋太祖父昭武皇帝陵。舊在京城東南隅。乾德元年改卜河南鞏縣南訾鄕鄭制村。是其事也。號安陵。以其地在永安鎭。故曰永安。

赤山。

成穆皇后郭氏。孝宗初妃。紹興二十六年孝宗卽位。追冊爲皇后。成恭皇后夏氏。孝宗卽位踰年。立爲皇后。乾道三年崩。皆葬赤山。今臨安府之修吉寺。

莊文魏邸。

赤山莊文當攷。魏邸。高宗皇子專也。

乾道三年皇太子愭卒。諡莊文。魏邸。卽惠憲王愷。皆孝宗郭后子也。

洛越諸陵。

洛。宋太祖先世墳墓所在。越。南渡後諸陵所在。

洛指哲宗以上諸陵在河南者。越指昭慈皇后孟氏以下徽宗,高宗諸陵在越州者。

四十九板。紹興諸陵。

紹興諸陵。卽越州諸陵也。變稱紹興者。蓋獨擧越州。據今名以言之。

趙彥逾。

字德老。時爲按行使。從附侂胄。

荊大聲。

日官也。

昭慈聖獻皇后。

卽隆祐孟太后也。

徽宗一帝二后。

卽指徽宗皇帝,顯肅皇后鄭氏,顯仁皇后韋氏。

高宗一帝一后。

卽指高宗皇帝,憲節皇后邢氏。

行圍巡路下宮。

圍如籬圍之圍。謂行籬圍於陵外也。巡路。如今守陵官屬巡檢之路也。下宮。如今所謂下玄宮者。蓋指下玄宮時位置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