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传达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情况汇报
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传达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情况汇报 2017年2月24日 |
乌鲁木齐县 |
按照县政府要求,县文化体育旅游局迅速组织专题学习,确保传达到每个干部,全局高度重视,强化举措,认真加以贯彻落实,现将学习讨论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专题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
编辑县文化体育旅游局按照县委要求,2月23日中午3点,召开了全局干部专题学习会议,会议全文传达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集中学习结束后,与会干部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了积极讨论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可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乡村旅游资源,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旅游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从资金、用地、科技、培训、税收、金融等多方面明确了扶持乡村旅游发展的措施,必将为我县乡村旅游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责任,转变作风,结合我局工作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
编辑按照我局实际情况,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目标及我县南山国际旅游区发展上来。二是结合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促进乡村旅游产业与文化、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的措施。鼓励各乡镇依托当地自然地理、历史文化、民间艺术、民族风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开展乡村旅游活动。三是全局干部要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学透、吃透,在走访入户时予以宣讲。
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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