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古已有之」

《察拉圖斯忒拉》的序言 又是「古已有之」
作者:魯迅
1924年
高尚生活
本作品收錄於《集外集拾遺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北京《晨報副刊》,署名某生者。


  太炎先生忽然在教育改進社年會的講壇上「勸治史學」以「保存國性」,真是慨乎言之。但他漏舉了一條益處,就是一治史學,就可以知道許多「古已有之」的事。

  衣萍先生大概是不甚治史學的,所以將多用驚歎符號應該治罪的話,當作一個「幽默」。其意蓋若曰,如此責罰,當為世間之所無有者也。而不知「古已有之」矣。

  我是毫不治史學的。所以於史學很生疏。但記得宋朝大鬧黨人的時候,也許是禁止元祐學術的時候罷,因為黨人中很有幾個是有名的詩人,便遷怒到詩上面去,政府出了一條命令,不准大家做詩,違者笞二百!而且我們應該注意,這是連內容的悲觀和樂觀都不問的,即使樂觀,也仍然答一百!

  那時大約確乎因為胡適之先生還沒有出世的緣故罷,所以詩上都沒有用驚歎符號,如果用上,那可就怕要笞一千了,如果用上而又在「唉」「呵呀」的下面,那一定就要笞一萬了,加上「縮小像細菌放大像炮彈」的罪名,至少也得笞十萬。衣萍先生所擬的區區打幾百關幾年,未免過於從輕發落,有姑容之嫌,但我知道他如果去做官,一定是一個很寬大的「民之父母」,只是想學心理學是不很相宜的。

  然而做詩又怎麼開了禁呢?聽說是因為皇帝先做了一首,於是大家便又動手做起來了。

  可惜中國已沒有皇帝了,只有並不縮小的炮彈在天空裡飛,那有誰來用這還未放大的炮彈呢?

  呵呀!還有皇帝的諸大帝國皇帝陛下呀,你做幾首詩,用些驚歎符號,使敝國的詩人不至於受罪罷!唉!!!這是奴隸的聲音,我防愛國者要這樣說。

  誠然,這是對的,我在十三年之前,確乎是一個他族的奴隸,國性還保存著,所以「今尚有之」,而且因為我是不甚相信歷史的進化的,所以還怕未免「後仍有之」。舊性是總要流露的,現在有幾位上海的青年批評家,不是已經在那裡主張「取締文人」,不許用「花呀」「吾愛呀」了麼?但還沒有定出「笞令」來。

  倘說這不定「笞令」,比宋朝就進化;那麼,我也就可以算從他族的奴隸進化到同族的奴隸,臣不勝屏營欣忭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