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敬仲世家 古史
古史卷二十四
管晏列傳 


伯夷列傳第一 编辑

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齊,及父卒,叔齊譲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齊亦不肯立,而逃之。國人立其中子。於是伯夷、叔齊聞西伯昌善養老,皆往歸之。盖西伯受命稱王,紂雖無道,置而不伐者九年。及 文王崩,武王終三年之喪,帥諸侯之兵,觀政於商而還。居二年,紂日長惡不悛,遂舉兵伐之。伯夷、叔齊乃相與 扣馬,陳君臣以諌。左右欲兵之,太公曰:『此義人也。』扶而去之。《史記 周本紀》武王即位九年,上祭于畢,為文王木主,載之車中,東觀兵孟津。十一年,遂伐誅紂。《伯夷傳》記伯夷諌武王之言,曰:『父死未葬,爰及干戈,可謂孝乎?』進退皆不可㩀,故一取《尚書》為信。

武王已平殷亂,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齊耻之,隐於首陽,義不食周粟,採薇而食之,卒以餓死。孔子稱之,曰:『伯夷、叔齊,不念舊惡,怨是用希。』衛岀公與父莊公爭國,冉有疑之,曰:『夫子爲衛君乎?』子貢曰:『諾。吾將問之。』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曰:『古之賢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岀曰:『夫子不爲也。』由此言之,伯夷、叔齊之岀也,父子之間,必有間言,焉而能脫身以逺於亂、安於喪亡不以舊惡爲怨?故凡言伯夷之不怨,以譲國言之也。孔子稱古之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歟?』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而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謂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夫伯夷、叔齊,隐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逹其道,義之所在,無以生爲也,故志不降、身不辱。自柳下惠以下,皆全生者也,故志䧏身辱,獨其言行不汙耳。至扵虞仲、夷逸,雖隐居不屈,而佯狂放言,身絜而言蕩,蓋未有若伯夷者。故凡言伯夷之不辱,以去周言之也。

蘇子曰:『武王以大義伐商,而伯夷、叔齊亦以義非之。二者不得兩立,而孔子與之,何哉?夫文武之王,非其求而得之也,天下從之,雖欲免而不得,紂之存亡不復為損益矣。文王之置之,知天命之不可先也;武王之伐之,知天命不可後也。然湯以克夏爲慙,而孔子謂武未盡善,則伯夷之義,豈可廢哉。宋昭公以無道弑,《春秋》雖書曰“宋人弑其君杵臼”,然荀林父、衛孔達、陳公孫寧、鄭石楚伐宋,以不討賊稱人;晉靈公為之會諸侯於扈,以不討賊不叙。明君臣之義,不以無道廢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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